
每一種文化都有一些具代表性的「型男」和「型女」,《金瓶梅》裡的潘金蓮就是中國文化裡的一個重要「型女」,她代表的是「淫婦」這種特殊類型的女人。潘金蓮的特徵:容貌冶艷、舉止輕佻、天生淫蕩、欲求不滿、主動勾搭男人、一再地通姦、謀殺親夫、吸乾男人等等,都成了「中國淫婦」的寫照;即使在今天,「某某活像個潘金蓮」依然是我們在評比人物時的一個常用語,而大家對其「含意」也都能了然於心,潘金蓮可以說就是中國人集體潛意識裡「淫婦原型」的顯影。
照現代的說法,「淫婦」其實就是「性活躍而又喜歡搞婚外情的女人」。類似的男人很多,卻似乎沒有被冠上什麼難聽的貶語,但在中國,「淫婦」一詞不只充滿貶義,當事者最後更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就像潘金蓮在風光快活一陣後,報應及身,被武松開膛剖肚,不只死得很難看,還留下千古罵名。潘金蓮為什麼會成為淫婦(或者說一個女人為什麼喜歡搞婚外情)?顯然不是「欲求不滿」這個簡單原因可以解釋的,專研人類深層心理的精神分析在這方面為我們提供了某些深奧而有趣的解釋:
精神分析大師佛洛伊德認為,人類心靈中的三個「我」恆常處於衝突狀態,當一個人(不管男女)的「原我」(本能慾望)過於旺盛,「超我」(道德意識)相對薄弱,而「自我」(調適能力)又頗為精明時,就比較容易發生婚外情(這裡不考慮環境因素)。潘金蓮顯然就是這樣的一個女人,但照佛洛伊的觀點,潘金蓮之所以成為淫婦,女人之所以喜歡搞婚外情,比男人多了一個更曖昧的原因──滿足「被羞辱、被虐待」的渴望。
如果讓佛洛伊德讀《金瓶梅》,那麼他在看到武松殺嫂祭兄一節的詩云:
堪悼金蓮誠可憐,衣裳脫去跪靈前;
誰知武二持刀殺,只道西門綁腿玩。
他的眼睛想必會為之一亮,因為行將就戮的潘金蓮居然誤以為武松是要跟她玩性遊戲──而且還是「被虐」的性遊戲:在〈潘金蓮醉鬧葡萄架〉那一回裡,西門慶用潘金蓮的裹腳布把她的兩隻腳綁在葡萄架上,恣意戲耍,可說是兩人最酣暢淋漓的一次性演出。看了這些情節,佛洛伊德很可能因此說:「由此可知,潘金蓮的情欲在本質上是被虐的,她的紅杏出牆、一再通姦、最後被開膛剖肚,真正要滿足的並非情慾,而是被羞辱、被虐待的渴望」。
其實,這也是佛洛伊德及精神分析學派對女性性本質的基本觀點。從生物學來看,性交是女性在接受男性性器的穿刺,受精是女性的卵子被男性的精子刺破(受損),而月經、妊娠、生產則是讓女性受痛苦的折磨。而從社會學來看,傳統社會要求女性將別人的快樂置於自己的快樂之上,「享受犧牲」這種社會教化使得女性較易有被虐或自虐的傾向:依賴他人、低自尊、接受折磨、恐懼成功、自我破壞、自我否定、以軟弱無助來博取異性的憐愛。
總之,「被虐」乃是女性在生物學上及社會學上的「雙重命運」,本能及教化使得女性在潛意識裡有著被折磨、凌辱的隱密渴望。佛洛伊德以降的精神分析學家,大抵也都抱持類似的觀點,認為女人搞婚外情經常是得不償失,會被世人嘲笑的,她們之所以樂意用短暫的歡樂去換取悲慘的結局和無盡的唾罵,其實就是要滿足被羞辱的精神受虐渴望。精神分析的這種觀點,產生了下面幾種過度而奇怪的解釋:
一是認為多數女性都有被強暴的隱密渴望。直到今天,很多人仍認為一個女人被強暴,自己也應該負部分責任——因為她不自覺地引誘男人去羞辱她,這種「巧思」主要來自精神分析。
一是認為「丈夫打老婆」滿足了某些女人的被虐傾向。精神分析學家經常問:為什麼很多妻子在受到丈夫百般凌辱、毆打後,仍無法離開丈夫呢?他們的答案是:因為這些妻子內心深處有「受懲罰」的需求,「打是情,罵是愛」,丈夫越打她,就表示丈夫「越需要她」。
更妙的是,一個女人若一再紅杏出牆,則要滿足的也可能不是情慾,而是她被虐的渴望。因為女人有外遇,常是得不償失的、被眾人嘲笑的,她的渴望其實就是透過外遇而讓丈夫、兒女及世人來羞辱她。
但這些都是讓女性主義者咬牙切齒的「過度解釋」。在性及日常生活裡,女性的確必須忍受比男性更多的痛苦和不快,但這並不代表她們是在「享受」。西蒙.波娃在《第二性》一書裡,曾提到她認識的一些女人因對「月經」及「性交中的穿刺」懷有嫌惡感,而做出的種種自虐行為,譬如一個女人「用剃刀割傷臀部,用香煙燒炙自己,剝自己的皮膚」,「從身上傷口吸吮血液」。但這是對自己身為一個女人的「怨恨」與「反抗」,而非「渴望」及「享受」。而一個被丈夫毆打的妻子主要是因為不忍和子女分開與經濟無法獨立才「離不開丈夫」,而不是內心深處有什麼「受懲罰」的需求。
紐約有一個TES的團體,其會員都是具有「虐待∕被虐癖」(S∕M)的人士,他們定期聚會,研讀S∕M的歷史,介紹S∕M的道具,排演S∕M的話劇(會員就是演員)。一九八六年時,TES約有三百名會員,其中女性約佔三分之一,有趣的是,在這個因「特殊性趣」而結合的團體中,絕大多數的男性會員都希望扮演「被虐」的角色,反而有一半的女性會員希望扮演「虐待」的角色。
《閣樓》雜誌曾發行《花樣》(Variations)的別刊,裡面有各種千奇百怪的所謂「個人經驗談」。在S∕M這個領域裡,令女性讀者「顫慄」的多屬「虐待男人」的故事,譬如一個讀者說:
「我和丈夫結婚已七年,有兩個小孩,在加州過著中產階級的生活……我們第一次嘗試S∕M時,我將丈夫手腳伸開來綁在床上,用他的皮帶鞭打他,當然,打得並不重。第一次看到丈夫如此赤裸而無助地被捆綁,完全在我的控制之下,我當時的興奮之情至今難忘。」
不管這類讀者投書是出於「編者的幻想」還是真有其事,它反映了一個事實:在床笫之間,有不少女性是認為「施比受更有福」的,認為女性具有「被虐的傾向」,實在是對女性的一大誤解,甚至是侮辱。
近些年來,不少女性論述者紛紛為潘金蓮翻案,認為潘金蓮其實是一個敢於反抗傳統、不向命運低頭、敢愛敢恨、能充分發揮潛能、活出自己的女人。當然也言之成理,但不管怎麼說,在華人社會裡,潘金蓮顯然還是一個活蹦亂跳的「型女」,只是你要將她視為「淫婦」或者「豪放女」,認為她的「性活躍而喜歡搞婚外情」到底是「敢愛敢恨、活出自己」呢?還是「恬不知恥,想自取其辱(渴望被羞辱)」?也許還是要先問問你自己對「女人的性」到底抱持什麼樣的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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