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101 遊走於兩個客棧間的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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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是我故鄉。2020年年初,我在台中北屯洲際棒球場附近買了一間屋。每個月都會從台北下去一兩次,每次住個五六天。

 我這不是什麼落葉歸根,也並非單純置產,而是在北部住久了,附近一些可賞可觀之處幾乎都走遍了,很自然地就把眼光轉向中南部。以前也會開車到中南部旅遊個三兩天,但老是住旅館、換床,也不是很舒坦,因此才有自己在台中買間屋,以此為據點,拓展自己生活領域的想法。

 房子離中清交流道不遠,七四號快速路也就在附近,不僅方便進出台中市區,到苗栗、彰化、南投、雲林、嘉義也都在一個小時左右的車程內。不到一年,來了十餘次,走了不少地方,生活領域和見聞的確都增加了不少。

 新屋設備齊全,可以說是我們的第二個家,但每次來都只住個五六天,在感覺上可能更像是我們短期居留的客棧。

 有一天清晨,我五點起床,站在陽台上,看著前方伸進市區內的七四號高架快速路上的車光、周遭建物的燈光、還有遠方深藍天光下黝黑的大度山台地,這個地點和這些景物,都不是青少年時代的我所熟悉的,我的確不像是個歸鄉的遊子,感覺反而更像是個旅人。

 哈宜珊是住在波蘭的一位猶太先知,有一個美國人到波蘭旅行時,因慕名而專程去拜訪他。當他來到哈宜珊的住處時,相當驚訝,因為住處窄陋,除了一張床、桌子和一條長椅外,就只有一堆書。他不禁同情起哈宜珊來,而關心問說:「先知,您的家具呢?」誰知哈宜珊竟然反問他:「那你的家具呢?」美國遊客聳聳肩:「我的家具?我只是來此地遊玩的一個旅人而已。」哈宜珊笑著回答:「我也是。」

 其實,我們每個人跟哈宜珊一樣,都只是來此塵世做短暫旅行的旅人而已。不管到哪裡旅行,旅行的目的都是在觀賞、體驗各種新奇的事物。但在人生之旅中,我們卻輕易忘記自己的身分和此行的目的,為了買房子和家具,積累更多的財富和名聲,而耗去大部分的時間與精力,這豈非是一種嚴重的迷失?

 從陽台走進屋內,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打開電視,看看Netflix上的節目。客廳雖不大,但該有的也都有,而且還擺了一些書。這的確可以說是我們的第二個家,甚至是一個小小的「行宮」,不能說只是個「客棧」。但真的是這樣嗎?

 克德爾是一位阿拉伯先知。有一天,他來到王宮,旁若無人地直接走向國王的御座。因為他的儀容和神態是如此異於常人,沒有人敢攔阻他。國王大聲喝問:「你想幹什麼?」克徳爾回答:「我到這個客棧中來找一個睡舖。」國王憤怒地說:「這裡不是客棧,這是我的王宮。」克德爾環顧王宮四周,問說:「在你之前,它是誰的?」國王威嚴地說:「是我父親的。」克德爾又問:「那在你父親之前呢?」國王有點懷疑克德爾的用意:「是我祖父的。」克德爾聽了,哈哈大笑說:「這樣一個人來人去的地方,不是客棧是什麼呢?」

 人生在世,如果只是個「旅人」,那麼你所住的地方不管多豪華、住多久,都不過是「客棧」而已,正所謂「夫天地者,萬物之逆旅;光陰者,百代之過客。而浮生若夢,為歡幾何?」隨遇而安即可,又何必窮半生之力去買房呢?所有的身外之物都不是你能真正擁有的,你能真正擁有的是身為一個旅人,在天地與無數客棧間的經歷,這些才是最實在與珍貴的。

 當然,在現實世界裡,一個人若想一直當住「客棧」的「旅人」,那他必須要有非常雄厚的本錢(也許必須是富二代),而且整天都在玩樂似乎也沒有什麼意思。我想,所謂「旅人」與「客棧」,主要還是心態或觀念上的。我跟大多數人一樣,都有一段長時間需要工作,也都有能長住相當時間、方便日常生活需求的家(雖然搬了幾次家);但當我像個旅人來台中的家住幾天時,它就讓我感覺像個客棧;而在那裡待久了,再回到台北的家,它竟也越來越像個客棧。就在這一來一往間,我越來越有輕盈的感覺,不只是越來越像在兩個客棧間來來去去的旅人,而且還是個不拖行李箱的旅人。

 年輕時候看過一部電影,片名忘了,連劇情也忘了,忘不了的是劇中有一對中年夫婦,幾經徬徨和考慮後,毅然辭去工作,賣掉房子,買了一部廚臥設備齊全的旅行車,開始雲遊四海的生活。想到哪,車子就開到哪;在森林裡過夜,在高山上醒來,在湖邊野炊,在峽谷看日出,在海邊觀日落,身邊的車子就是他們的家,處處無家處處家。

 當時頗為心動,心裡暗暗希望,自己將來有一天也能過那樣的生活。但等到自己有了這種條件後,卻覺得那不過是個不切實際的空笑夢景。在每次出國做為期十幾天的旅遊時,有專人開車、飯店供餐,自己只負責遊玩賞景,但不到一個禮拜就開始覺得「累」,渴望能躺在熟悉的床舖上,好好睡一覺;吃一些熟悉的食物,躺在躺椅上看看書,讓身心獲得調養。

 上述電影情節之所以讓我嚮往,因為它略去了現實生活中繁瑣無趣的部分。要自己長途開車,不停採購、烹煮食物,在狹小的空間裡睡覺,其實是很勞累的;更不要說遇到狂風暴雨等惡劣天候了。總之,我是無法過那種現代遊牧生活的。

 我有一個朋友,未婚時自己租房子,結婚後還是租房子住,有了小孩子後,雖然房子越租越大間,但還是不買房子,也少買家具(多是租屋時附帶的),甚至不買車子。就像我前面所說的,為了買房子、家具和車子而花掉太多的時間和金錢,並非明智之舉;他把大部分的錢都拿去投資,每隔三五年就搬一次家,換個新環境、結交新鄰居,平時出門搭捷運或坐計程車,到外地旅遊就租車,非常方便。

 我很欣賞他的這種豁達,說不定還有點羨慕。但想不到幾年前,他忽然買了房子了,好奇問他原因,他說老婆抱怨經常搬家很麻煩,而且一直在飄泊,也讓他產生不踏實感;更重要的是房價暴漲,房租也跟著漲,如果他有先見之明,就應該像我這樣在結婚後不久即分期貸款買房子。

 原來羨慕他「明智」的我,居然變成了讓他羨慕的具有「先見之明」,也許這就是「造化弄人」吧?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生活方式和打算,我們總是在羨慕別人,卻不知道別人也在羨慕我們。但不管如何,人生走到這個階段,都應該對自己的想法和選擇感到滿意。我很高興我能成為遊走於兩個客棧間的旅人,它是我經過現實修正後的人生夢想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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