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愛情撞擊出的火花 18
情敵需要互相同情,因為他們是同病相憐的患難知己。
在情殺案中,不是情人被殺,就是情敵被殺。情人的移情別戀或腳踏兩條船讓人由愛生恨,這頗可理解;但有些情敵只是想從事公平競爭,甚至完全不曉得自己是「多余的第三者」,結果也慘遭殺害,就難免讓人扼腕。像兩年前南京大學某男研究生在連捅情敵數刀後,還割下對方頭顱;以及更早前台灣清華大學某女研究生在將情敵毆打致死後,還用王水毀尸滅跡等,其凶殘更是讓社會震驚。
情敵為了獨占愛人而互相仇視,爭得你死我活,也許有生物學上的原因,但為了避免因一時沖動而鑄下大錯,身陷愛情漩渦中的當事者其實可以學習用另一種心態來看待你的情敵。錢锺書曾說:「同在一個學校的叫‘同學’,同有一個情人的該叫‘同情’。」情敵不僅無須彼此仇視,更應該彼此「同情」才對,為什麼呢?法國哲學家羅蘭‧巴特在《戀人絮語》裡為大家做進一步的解說:首先,你們愛上了同一個人,這表示你們有相同的品味;其次,你們都因愛人的猶豫不決而同受折磨,所以,你們可說是「同病相憐的患難知己」。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情敵看似「多余的第三者」,但其實亦屬「必要的善心人士」,因為他的同你爭奪愛人,不正證明你的愛人很高檔、很珍貴、是個搶手貨嗎?這可以大大提高你對愛人的評價,從而增加你的尊嚴。沒有情敵、沒有競爭對手的愛情,難免會讓人感到單調和落寞。
也許大家都應該學學俄國小說家杜斯妥也夫斯基,他在追求瑪莉亞時,遇到一個情敵──中學教師維爾古諾夫。瑪莉亞在兩個男人之間舉棋不定,而讓杜斯妥也夫斯基感到「既幸福又痛苦」。但在痛苦一陣子後,他卻和這位情敵成為好友,情感變得「比弟弟還親密」。他決心退讓,還拜托朋友替維爾古諾夫找一份好工作,讓他和瑪莉亞婚後能生活舒服一點。但後來幾經周折,瑪莉亞卻又答應嫁給杜斯妥也夫斯基,而維爾古諾夫在痛苦一陣子後,轉而幫忙杜斯妥也夫斯基,成了他們婚禮上的證婚人。
杜斯妥也夫斯基和維爾古諾夫兩人恍若「黑暗中的兄弟」,可以說是深諳「情敵需互相同情」的個中三昧了。這不是比「情敵見面,分外眼紅」更值得大家思考和學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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