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得失中的人性 10
對先後發生的兩件事,我們常做出錯誤的解釋。
北宋初年的曹彬為人仁愛寬厚,在幫趙匡胤打天下時,帶兵平定數國,都不曾濫殺無辜。他擔任過徐州太守,當時府裡有一位小吏犯了罪,判刑確定後,曹彬過了一年才對他執行杖刑。大家都不明白為什麼這樣做,曹彬解釋說:「我聽說這個小吏當時剛娶了妻子,如果新婚不久就對他執行杖刑,新娘子的公婆一定會認為是媳婦帶來的霉運,而對她新生厭惡,早晚打罵,害她無法好好過日子。按照法律,我不能免除他的罪刑,所以只好延緩處罰的時間。」
從這件小事可以看出,曹彬不僅仁慈,而且洞悉人性,考慮周到。小吏因犯罪須受處罰,跟新娘子過門是不相干的兩件事,但因一前一後發生,很容易被誤認為兩者之間有某種「因果」關係,這是一種「迷信」。如果公婆認為這是新娘子帶來的「霉運」,那就是「迷信」。
行為主義大師史金納用鴿子做了一個經典的「刺激/反應」實驗:他每隔十五秒就餵食鴿子一次,鴿子不管做任何事(或不必做任何事)都可獲得食物。史金納慢慢發現,每隻鴿子都發展出一套特殊的行為反應模式,牠們似乎「認為」自己就是經由這套動作才獲得食物的。史金納將此稱為「鴿子的迷信」,這種「因果錯覺」或「控制錯覺」,可能是因為鴿子正在做某種動作時,自動出現的食物剛好出現,上述行為即獲得強化,並和獲得食物產生聯配關係。
史金納之後,有不少心理學家改以大學生為實驗對象,結果發現人類在這方面的表現跟鴿子頗為類似,大部分的人都會產生同樣的「因果錯覺」或「控制錯覺」,誤以為某個結果是在它之前的某個因素造成的,而且他們能以某種特殊行為來控制其實是不可控制的事件。
對連續發生的事件,我們也容易產生所謂的「賭徒謬誤」:譬如丟銅板,如果連續丟了五次都出現正面,那麼有較多人認為接下來的第六次「應該」會出現反面;反之,如果連續出現五次反面,那麼有較多人認為第六次「應該」會出現正面。其實第六次出現正反面的概率都是二分之一,與前五次毫不相干,但在連續性中,卻讓我們做出錯誤的判斷。
因果錯覺不僅將事情搞混了,而且還會讓人蒙受損失。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