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09030 替罪羔羊:華人移民為什麼是半人半魔?

瀏覽次數: 12

生命辯解下的人性 6

  非我族類若非罪魁禍首,便是咎由自取;活該被曲解。

  華人在1849年加州的淘金熱潮中開始大量進入美國,開始時頗受歡迎,但在和白人搶工作的競爭加劇後,即受到憎惡,而被形容為「墮落、邪惡、貪婪、嗜血」的族類。19世紀末加州經濟低迷,當地生活窘迫的白人將矛頭對準外來移民,而最勤勉、最能吃苦耐勞的華人移民立刻成為「罪魁禍首」,華人被報紙形容成「半人半魔、吃老鼠、衣著破爛、不懂法律、吸鴉片、廉價勞工、吮食動物內臟」的可怕族類,並在1882年通過充滿種族歧視味道的《排華法案》。

  這種種族歧視屬於族群偏見,除了積習已深外,還有更深的心理原因。當我們遭遇挫折(特別是集體挫折)時,引起挫折的真正原因也許太大或太模糊,這時最方便的方法就是找一個「替罪羔羊」來做為責備或發洩怒火的對象,而這頭無辜的羔羊通常就是「非我族類」的外國人、少數民族、外地人、其他團體。華人就如此這般成為美國加州白人的替罪羔羊。

  猶太人則是納粹德國的替罪羔羊,在希特勒的搧風點火下,戰敗的德國人把他們所面臨的一切不幸和困境,都怪罪到猶太人身上。而黑人則是美國南方白人的替罪羔羊,有人發現,在1882到1930年間,可以從棉花價格的起伏,來預測美國南方白人地主對黑人私刑數目的多寡,當棉花價格滑落時,黑人就遭殃,他們成了白人發洩怒火的對象。

  人在遭遇挫折時需要非我族類來當替罪羔羊,但當大家的生活情況比非我族類好很多時,還是需要有對非我族類的偏見。因為一思及「他們的處境爲什麼這麼糟」時,不管真正的原因是什麼,我們都不願意承認是我們在剝削他們,於是轉而賦予他們某些不良屬性,譬如說他們「愚笨」、「懶惰」、「嗜酒如命」、「縱欲」等等,認為對方的種種不幸都是他們「咎由自取」,藉此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並爲自己的不義做自我辯護;而剝削團體中的個人,爲了讓自己心安理得,自然較容易涵攝這種偏見。

  總之,不管你生活富裕或遭遇挫折,非我族類的人或團體都「理所當然」地有著不好的屬性。而當你成為別人眼中的非我族類時,別人對你可能會有什麼偏見,自己心裡最好也要有個底。

分享:

已發佈

分類:

,

標籤:

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