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命辯解下的人性 4
要喜歡你選擇的東西,因為這樣才能證明自己是對的。
民初的才女兼美女林徽因,仰慕與追求者眾,其中最有名的當推浪漫多情的詩人徐志摩和腳踏實地的梁思成(梁啟超的兒子)。林徽因曾徘徊在兩人之間,最後選擇了梁思成。梁思成問她「為什麼選擇我?」林徽因說「這個答案很長,我要用一生的時間來回答」,此後兩人即投身於他們共同的志趣──建築,後來夫妻還伉儷情深地走遍中國15省,考察測繪了200多個古建築,完成曠世鉅作「中國建築史」,這的確是一個很好的答案。那林徽因當初又為什麼會放棄徐志摩呢?在事隔多年之後,林徽因自己說那是因為「徐志摩當時愛的並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詩人的浪漫情緒想像出來的林徽因,可我其實並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樣一個人」。
在梁徐二人之間,林徽因面對的其實是「魚與熊掌」的選擇難題。選擇是否正確通常都以「後果」來論斷,但對當事者來說,一旦他做出了選擇,他就會改變對原來選項的看法。心理學家在賽馬場的實際調查顯示,賭徒在下了賭注後,認為他下注那匹馬會贏的機率比未下注前要高出許多。而在新兵訓練中心的實驗則顯示,若有兩項職務供新兵選擇,那麼在做出選擇的當下,新兵對自己所選擇的職務會變得更加喜歡,但隨後有一個時段會更喜歡被放棄的職務,不過「後悔」持續的時間不會太長,過後不久即又重新肯定自己的選擇,而且維持相當長的時間。這表示「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在選擇了熊掌之後,多數人都會抬高熊掌同時貶抑魚的價值,強化他為什麼選擇熊掌的理由,好證明自己的選擇是「對」的,這其間也許會有短暫的「遺憾」,但如果不想跟自己過不去,那他就必須再度肯定自己的選擇。如果說林徽因在選擇了梁思成後,對梁思成和徐志摩的看法跟她在還未做出選擇前有什麼不一樣,那也是可以理解的。
其實,像你我一般的凡夫俗子,我們所能選擇的通常不是自己心目中「最好的」。對家庭主婦的實驗顯示,要她們從「第三」和「第四」 喜愛的家電產品中(總數是八種)選擇其一,那麼在做出選擇後,多數人就會將自己所選的「提升」到喜愛的第一或第二順位。也許這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想法:「雖然不是最好的,但我喜歡並珍惜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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