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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章 擦掉天才與瘋子間的那條線 8
但有不少藝術家最後還是真的瘋了。
譬如尼采,他在四十六歲時抵達「瘋狂之驛」——因精神病而住院,到五十七歲逝世止,漫長的十一年一直處於譫妄狀態中,連說話都混亂含糊,當然也沒有任何創作。
但在病發前的四十至四十五歲之間,卻是他最多產也最具原創力的時期,特別是在發瘋前一年(一八八八年),《華格納事件》、《戴奧尼索斯之頌》、《偶像的黃昏》、《反基督》、《瞧!這個人》等六、七部作品,像連發子彈自他瀕臨崩潰的腦中射出,讓人目眩神迷。
當我們聽到尼采在精神病院裡高喊「我就是耶穌基督」、「我就是戴奧尼索斯」時,難免會驚覺到他在幾個月前嘔心瀝血所寫的《戴奧尼索斯之頌》與《瞧!這個人》,可能只是這種譫妄的前奏曲;而更早以前《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裡的超人之歌,也許已含有「自大妄想」初發症狀的某些旋律。
結果,創作成了瘋狂的告白,睥睨一切的傲世之作只是「預知瘋狂記事」。
這當然有相當的可能性,但恐怕不是全部的故事。有原創力的藝術家在邀約瘋狂、或被瘋狂所邀約時,不會而且不應隨著瘋狂的樂音起舞。
哲學大師傅科在談到創作與瘋狂的關係時,認為這兩者其實是「互相限制」的,他說:「除非藝術創作已到了最終時刻,否則沒有瘋……藝術創作不歇地將瘋狂推往它的極限,有藝術創作的地方就沒有瘋狂。」言下之意,藝術創作乃是對瘋狂的防衛、抵禦戰。
但「有藝術創作的地方就沒有瘋狂」,恐怕也是言過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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