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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了三百年前的「夢中莊園」
既然催眠這種意識轉變狀態可以讓人回憶起「前世」,那麼另一種自發性的意識轉變狀態——夢,似乎也可以讓人回憶起「前世」。《鄉村生活》(Country Life)雜誌曾有過如下一則報導:
一個叫格利塞伍德(F.H.Grisewood)的男人說,他從十二歲起,一再夢見自己生活在十七世紀查理一世時的某個大莊園裡。他和一個叫傑恩的武士有過很多冒險,兩人經常騎著馬到野外欣賞風光、打獵。格利塞伍德說,在好幾年間,他持續做類似的夢,而且這些夢不是雜亂無章的,每一個新的夢都是從前一個夢結束的地方開始,好像連續劇般。
在他十九或二十歲時,他去拜訪一位朋友。當朋友帶格利塞伍德到他家時,格利塞伍德發現朋友的家居然就是他以前「夢中莊園」裡的一幢房子。在朋友母親的引導下,他有舊地重遊之感,能夠詳細描述這幢房子在「他那個時代」的各種細節——現在雖然已有些改變,但大體上都還能辨認出原貌。特別是在屋子高處有一個用磚塊填塞起來的窗戶,在他指出前,朋友的家人都沒有注意到,而那確實是一個用磚塊封住很久的窗戶。
這則報導的確有趣。它讓我們想起前面所說的「似曾相識感」,但格利塞伍德說他是在無數次以查理一世時代為背景的夢中到過那個地方的。答案似乎只有一個:那些夢乃是格利塞伍德的「前世回憶」。但很可惜的是,這些都只是格利塞伍德個人在「自說自話」,沒有任何證據能顯示他所說的是「真」的,或者他「真」的做過那些夢。
夢像催眠一樣,確實也有讓人回想起遺忘已久之經驗的本事,譬如茅里(A.Maury)就曾報告過下面這個案例:一個人想回去他已離開二十年的家鄉,在出發的前夕,他夢見置身於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而且和一個陌生人說話。等到他回到故鄉後,才發現夢中的「陌生地方」正是他家鄉的景色,而夢中的「陌生人」也真有其人,是他父親生前的好友。他小時候看過這些景色、這個人,雖然在白天無法回想起來,但卻仍能在夢中重現。
不過夢回憶比催眠回憶更不可靠,也含有更多光怪陸離的雜質。而更糟糕的是,我們永遠無法確知當事者說出來的是否「真」的是他的夢。實驗顯示,當一個人在半夜做完一個夢後(可用腦波儀測知),立刻叫醒他,要他描述他的夢(錄音),然後再讓他睡覺。第二天一早,當他醒來後,請他再描述昨晚那個夢,則他在「今天早上」的描述跟「半夜」 的描述已出現相當大的差距,如果經過數天再描述,那就更離譜。特別是當一個人在遭遇某件事後,才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做過的一個夢,那就更值得懷疑其真實性。
對夢中的前世回憶,我們需要抱持著比催眠下的前世回憶更審慎的態度。
「我們在十三世紀是一對戀人!」
英國的一位精神科醫師古德罕(A.Guirdham)寫了一本《卡薩秘教與轉世》(The Catharsa and Reincarnation),在這本書裡,他提到了他和他的一個女病人史密斯夫人奇怪的夢:
古德罕雖然是英國人,但對十三世紀流行於中歐的卡薩秘教卻相當著迷,這個秘教認為上帝並非全能,惡魔的力量和上帝並駕其驅,且主宰著物質世界。它當然不容於正統的教會,在一二四四年時,大多數的教徒在法國西南部吐魯斯附近的蒙色谷被殺。古德罕在初抵吐魯斯時,就對當地的景觀有一種異樣的熟悉感,而且經常被一個奇怪的夢魘所擾:他夢見自己躺著,有一個高大的男人正一步一步逼近他,然後他尖叫著從夢中驚醒。
一九六二年,史密斯夫人也因經常做噩夢而求診於古德罕醫師,妙的是她的一個噩夢跟古德罕非常相像:她夢見一個男人走進屋子來,而她躺在地上,對那個男人的闖入充滿恐懼,然後尖叫著從夢中驚醒。更令人驚訝的是,史密斯夫人事後向古德罕透露,當她看到古德罕時,她「一眼就認出」他曾經一再地出現在她的夢中。
史密斯從小就做一些奇怪的夢。在夢中,她是一個十三世紀的法國少女,住在吐魯斯附近,家境貧寒。某個暴風雪的晚上,一個名叫羅格的卡薩教年輕牧師來到他們的木屋,想要借宿一晚。當天晚上,她和羅格就墜入了情網。但因她家信奉的是羅馬天主教,憤怒的父母遂將她趕出家門。後來她和羅格同居,有一天晚上,一個名叫比瑞的男子闖進屋來,抓走了羅格。羅格死在監獄裡,而她則在蒙色谷被活活燒死。
夢中的羅格,就是如今在她眼前的古德罕!而古德罕夢中一步一步逼近他的男人,就是比瑞。古德罕說,史密斯夫人夢見的不只這些,她還夢見一大堆有關卡薩秘教種種不為常人所知的內幕,譬如羅格所朗誦的詩篇、卡薩秘教的宗教儀式、古堡大廳的模樣、教徒們所吃所喝的東西、餐桌上的器皿等,還有無數教徒的名字。有些細節似乎和歷史不符,譬如史密斯夫人堅持說她在夢中看到的卡薩教牧師是穿暗藍色的袍子,一九六五年,有一位法國學者發現,卡薩教的牧師有時候確實是穿暗藍色的袍子。後來,史密斯夫人到庇裡牛斯山及吐魯斯一帶旅遊,也像古德罕般有舊地重遊之感,而且意外發現了在她夢中出現的聖.艾提尼教堂。
一對有著神秘信仰的亡命鴛鴦,在法國受迫害而雙雙慘死,於七百年後,經由夢的召喚而又在英國重行聚首,這實在是一個扣人心弦的浪漫奇情故事。當然,這樣悽美的前世回憶也不是沒有漏洞。
卡薩秘教教徒的集體轉世
古德罕醫師和史密斯夫人在七百年前的戀情,從精神分析的觀點來看,有很濃厚的女病人對男醫師的「移情」色彩。史密斯夫人雖然說她第一眼看到古德罕時,就「認出」他是她700年前的戀人,但這是她在接受古德罕診療將近兩年後,才用一封「真情流露」的信告訴古德罕的,誰也不知道她是否「真」的做了那些夢。
雖然史密斯夫人和古德罕都說,史密斯是從小就一再做有關卡薩秘教的夢,而且自己保存了很多記錄,但也沒人知道真假,更沒有第三者調查過這件事。我們只知道古德罕一向對卡薩秘教很感興趣,而且將這種興趣透露給史密斯夫人,古德罕告訴我們,他在史密斯夫人到庇裡牛斯山區度假回來後,曾向她提起卡薩秘教,而史密斯夫人則說她在當地圖書館看到有關卡薩秘教的書籍,而且立刻看得入迷。很顯然地,史密斯夫人並不是完全沒有接觸過卡薩秘教的資料,我們很難分辨她所說的是來自「夢」,還是來自「閱讀」。
而且根據卡薩秘教的教義,世間是邪惡的,人的最終目的是獲得精神的自由,與代表善的上帝結合,信徒們需經常禁食,更禁止性行為。一個後來殉教的牧師在借宿民家時,居然「當場」就和屋主女兒迸出「愛情火花」,這不僅有違教義,也有違常理。
但令人驚訝的是,古德罕在後來的著作裡更告訴我們,當年在蒙色谷殉教的教徒又接二連三地在英國出現,而且被他「尋獲」。譬如有一位叫克麗兒的女士,她一再夢見自己半裸著走向一團大火,然後有人用熾熱的火炬猛擊她的背部(她出生時,背部就有一團像水泡的胎記),腦中則一再出現埃比真西亞(Albigensian) 及雷蒙(Raymond)這兩個字。古德罕說,埃比真西亞乃是卡薩秘教的別名,而雷蒙則是吐魯斯伯爵的名字,克麗兒顯然也是當年殉教的教徒。又譬如有一位母親送給古德罕一本筆記本,她說她死去的女兒從七歲起就一直保存著這個本子,古德罕打開筆記本一看,發現裡面寫滿了卡薩教教徒的名字,還有無數跟卡薩有關的圖案,古德罕因此認定,這對母女也是當年在蒙色谷罹難的教徒。此外,古德罕還從他的病人和熟識者中找到更多「失散多年的教徒」。七百年前同時殉教的教徒,又「集體轉世」於英國。
更妙的是,古德罕說這不是他們第一次的「集體轉世」,他們在拿破崙時代已經有過一次「集體轉世」,而在更早以前,他們也都是相信輪迴轉世的克爾特教派(Celtic Church)的教徒……。沒有一個頭腦清楚的人想去調查古德罕說法的真偽,我們只能說這真「邪」!古德罕似乎認為, 「一個人若能吞下一隻蚊子,那也能吞下一隻駱駝」,輪迴轉世的無限膨脹,讓人有不知「今世何世」之感。
凱西的「前世釋夢法」
有些主張夢中含有前世經歷的人,並不在意有無證據,他全憑直覺,「鐵口直斷」,信下信由你。二十世紀初年美國的傳奇人物凱西(E.Cayce)就是一個例子。
凱西原是一個沒有受過太多教育的推銷員,他在廿一歲時,因喉嚨肌肉麻痺導致失聲而求醫,醫師給他催眠療法,雖然沒有完全治癒,但卻讓他對催眠術產生興趣,他請一個會催眠術的朋友教他催眠,凱西在自我催眠進入恍惚狀態後,給自己開了處方,結果竟治好了失聲症。後來,他在這種自我催眠的恍惚狀態中,展現種種神奇的能力,不僅能開處方替人治病,而且做了不少預言(其中有一個預言是在一九九八年以前,美國西部會散裂,而日本的大部分國土會陸沉)。
凱西曾做過一個夢,他夢見自己和一小隊白人乘著木筏在俄亥俄河上漂流,逃避印第安人的追殺。但最後,他們還是被追趕而來的印第安人屠殺了,不過這似乎比活活餓死要來得好,因為他們每個人都已餓得不成人形。後來,凱西到一家理髮店理髮,一個小男孩親熱地爬上他的膝蓋,當小男孩的父親責備兒子不要隨便爬到陌生人的身上時,小男孩卻說凱西不是陌生人,「我們曾經在河裡一起飢餓過。」凱西覺得很驚訝,他相信那個夢境是他和小男孩前世共有的經歷。
此後,凱西除了替人看病、做預言外,也用輪迴轉世來解釋夢,或者直接為求教者「批前世因果」。他認為一個人今生的際遇是無數前世的因果累積而成,因此,今生的夢境也是前世經驗的投影,即使在夢中出現的自己和他人穿著現代的服飾,活動於現代的場景中,但那些夢境卻經常是前世經驗或因果的重演,這使得每一個夢都有可能被他解釋成「前世回憶」。
譬如一個男人一再夢見自己和妻子以外的女人做愛,但卻被逮個正著而遭羞辱,凱西說那表示他前世是個浪蕩子。一個女人經常夢見自己對要做一個真正的藝術家或一個虛有其表的炫耀者之間難以抉擇,凱西說那表示她前世是個女演員。
凱西在釋夢時,也勸人以夢為鑒。譬如凱西有一次夢見自己和兒子爭吵,結果兒子離家出走。凱西在恍惚狀態中告訴自己說,這是他們父子兩人在埃及時代有過的一段不幸往事,在今生裡,他和兒子都應該學習控制脾氣,勿逞口舌之能。又譬如有一個金融業者,他夢見自己成了一個哲學家,穿著代表學術的長袍,接受某種學位。凱西說他在埃及和中國的前世使他擁有特殊的才華,他應該在這方面求得發展。結果四年後,這個人出了一本討論「死後生命」的書,而且到某大學演講,實現了他夢中所獲得的榮耀。
魏斯醫師的兩個前世
從某個角度來看,凱西的前世釋夢法具有濃厚「通俗的善意」色彩,頗能迎合大眾的口味。有趣的是,我們看到掛著「耶魯大學醫學博士」、「西奈山醫學中心精神科主任」頭銜的魏斯,對自己的夢也做了同樣的解釋。魏斯在《生命輪迴》裡曾提到他自己的兩次前世回憶:
一次是在《前世今生》一書出版前幾個月,他在暝想時,眼前出現了古代的景觀,他看到他是一個地位很高的神職人員,旁邊有幢幾何形狀的獨特建築物,他正在檢驗某種植物。魏斯心中突然浮現Ziggurat這個字,然後他知道這個神職人員年輕時候是個理想主義者,追求精神上的成長,可是在登上高位、獲得權力後,卻沉迷於世俗欲望的追求,而白白浪費了生命。
魏斯後來去查百科全書,發現Ziggurat是古巴比倫——亞述時代的「塔廟」之意,他因此認為他曾是古巴比倫時代的一位祭司(但魏斯並沒有告訴我們,他心中浮現的「塔廟」為什麼不是更親切的古巴比倫文,而是現代的英文音譯)。
另一次是他在舉辦了「前世回憶研習營」後,他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是個囚犯,被關在中古世紀歐洲的某個地牢裡,而且受到嚴刑拷打。因為他教導大眾生命輪迴的觀念,被教會視為異端邪說。在數天的酷刑後,他終於死了。夢境結束後,在半睡半醒之間,他想起前面在近東地區當祭司的那個前世,然後,忽然聽到一個「聲音」對他說:「在你有機會教導真理時,你放棄了。在你沒有機會時,你卻全力以赴……這一次,請好好做。」
這個夢當然也是他的「前世」。魏斯想告訴我們的似乎是:他像前面凱西所說的那個金融業者般,擁有得自於古巴比倫和中古歐洲前世有關「生命輪迴」的獨特見解和智慧,在二十世紀末年宣揚生命輪迴乃是他「宿命的志業」,因為有一個「聲音」告訴他,要他「好好做」。於是,魏斯「在剎那間,我了解到我的生命目的,那就是把恐懼轉化為愛與智慧。我應該毫無畏懼,勇於教導」。
這種把夢當做「真實」的前世經歷的觀點,使魏斯更堅定了他的信念。當然,我們也沒有辦法「證明」魏斯的夢「不是」他的前世經歷,而且魏斯借此來宣揚他的生命輪迴觀,跟當年的凱西一樣,也具有「通俗的善意」,似乎沒有什麼好反對的。但問題是每個夢都可以有不同的解釋,而不見得只有將夢當做前世經歷,才能獲得「深邃」的生命啟示。
事實上,如果採用不同的釋夢法,我們將發現,魏斯的夢想告訴他的可能是別的訊息。
佛洛伊德的一個夢
如何解釋夢,基本上是一種「文化」活動,而非「科學」活動,因為我們從夢中想要得到的是生命的「意義」 或者「啟示」,而這些都不屬於科學的範疇。但不同的解釋卻會使我們獲得不同的意義和啟示,甚而影響自己和別人的現實人生。佛洛伊德在《夢的解析》裡,曾提到他所做的一個夢:
「羅馬城發生一些特殊事件,為了安全理由,必須把孩子們移到安全地帶,這點他們辦妥了。接著看到大門的前景,是一種古老兩扇式的設計(我記起這是意大利西埃那的「羅馬之門」)。我坐在噴泉的旁邊,感到極其憂鬱並且幾乎要流出淚來。一位女士——服務生或者修女——牽出兩個小男孩,交給他們的父親(並不是我)。但是其中較年長的那位無疑是我的長子……男孩子伸手向她揮別,並說Auf Geseres,而且向我們說Auf Ungeseres,我想這是表示好感之意。」
佛洛伊德告訴我們,夢中的Geseres 是希伯來文,意為「哭泣與哀悼」,而Un的意思是「不」。相信前世的人可能會說,這個夢是佛洛伊德的前世經歷,他曾住在羅馬,有一個說希伯來語的猶太男孩對他表示好感,而這個男孩在今生成為他的長子。
但佛洛伊德卻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釋。他說這個夢是他在看了《新猶太街》戲劇後,有所感觸而編織出來的心靈演劇。《新猶太街》提醒他身為一個猶太人的悲哀,「因為不能給我孩子一個他們自己的國家而替他的前途擔心」,結果在「羅馬」這個象徵西方文化的城市裡,他的兒子竟成為「別人的孩子」,同時用希伯來語來表達其間的五味雜陳(佛氏又因其他聯想而對這個夢做了更深入的解釋,這裡就不說了)。基本上,佛洛伊德認為夢乃是一個人對其生命情境或現實處境的一種「潛意識告白」,解釋夢可以讓人增加對自己的了解,並提供反省。
我們也可以對魏斯的兩個夢(如果把他冥想中所見的幻影也視為夢的話),做更符合他現實處境的不同解釋。魏斯的書雖然受到一般民眾的歡迎,但絕大多數精神醫學及心理治療學界人士對他不是「不予置理」,就是「大皺眉頭」,他對此應有所體認與感觸。在第一個夢裡,那個巴比倫祭司也許反映了他內心深處的疑問:「我的所作所為是不是像古代的巫師?」而在第二個夢裡,他所受到的囚禁與拷打,可能意味著他被邁阿密大學解聘和來自學界的敵意,以及他在學術上的「死亡」。
當然,要對夢做什麼解釋,沒有所謂「對錯」或「真假」的問題,但當魏斯將這些夢視為他的前世經歷,而更義無反顧地勇往直前時,我們只能說他因此而錯失了「自我反省」的機會。
女作家的前世羅曼史
西方有一些通俗女作家,出書暢談自己的前世經歷(據說小說如果賣不出去,把它改成「這是我的前世回憶」,就能增加銷路)。這些前世經歷主要都來自她們所做的夢,亞特金森(A.Atkinson)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
亞特金森說她很早就對一位男民歌手特別有好感,有一種說不出的「貼心」感。一九七五年,她特別為那位民歌手畫了一幅肖像畫,千里迢迢地送去給他。民歌手感謝她的畫,但只和她聊了一下子,並沒有特別熱情的表現,這讓她有點失望。後來,亞特金森和丈夫離婚,她陷入痛苦之中。有一晚,她做了這樣的一個夢:
她夢見自己在一幢有著厚牆的屋子裡,穿著古希臘的服飾,正高興地等待丈夫的歸來。丈夫終於出現在大門口,她熱情地過去擁抱他,她看出那正是她今生的丈夫。丈夫興奮地告訴她,他那離家浪蕩多年的弟弟回來了。然後外面傳來馬嘶聲,丈夫出去擁著弟弟進來,她發現她的小叔就是今生裡的那個民歌手。她和小叔一見鐘情,兩人很快陷入熱戀,但也都覺得這樣對不起丈夫和哥哥,於是小叔決定離開,就在他們做最後的擁抱時,她丈夫突然闖進來。
憤怒的丈夫不聽他們兩人辯解,轉頭出門,騎馬離去。她小叔花了好幾天的時間去找人,但卻遍尋不着,而她則陷入哀傷之中,整天心亂如麻。後來,她丈夫躲到一家妓院裡,借酒消愁,並因向人挑釁,而被對方殺死……。
亞特金森從夢中醒來,不禁低聲抽泣,她說她為她所有的問題「找到了答案」——她之所以對那位民歌手有異樣的好感,而民歌手卻不想親近她,還有丈夫和她離婚等等,都是「前世的因緣」!這跟魏斯病人在催眠下所產生的前世回憶——今生對女兒不好的原因是她在前世乃是自己的情敵,可以說如出一轍。
從精神分析的觀點來看,亞特金森的夢含有濃厚的「願望達成」色彩,暗戀民歌手卻未獲得青睞的她,在夢中實現了她的願望:民歌手對她一見鐘情,而且意亂情迷;而離棄她的丈夫則死於非命。
當然,說這類的夢不過是一個失意老女人所編織出來的猖狂愛情幻想,似乎過於殘酷;把它看做前世孽緣,也許會讓當事者好過、愉快一點。但畢竟這只是「夢」,只能自我陶醉或讓具有同樣品味的讀者陶醉。
如果信以為真,「堅稱」 自己暗戀的異性乃是「前世的情人」,而以充滿「愛與智慧」的口吻問對方:「前世你對我那般痴迷,今生何以如此薄情?」那對方可能會覺得你需要的是精神科醫師,而不是他。
重返蒙昧與荒謬的世界
就像尼釆所說,「夢是靈魂信仰的起源」,將夢視為「靈魂的體驗」乃是古老的信仰。但如果把夢當做「實際」發生的事——不管是在「另一個世界」或「前世」,卻會對今生帶來不少困擾。哈費德在《夢與夢魘》裡曾提到一個有趣的例子:
有一位美國印第安人夢見傳教士偷了他的南瓜,他即對那位傳教士提出控告。雖然人們告訴他,在他做夢時,傳教士是在兩百哩以外的地方,但他還是堅持此項控訴。而事實上,他的南瓜也還好端端地在他的田裡,但他還是要求賠償,因為他說傳教士如果在這兒的話,就會偷他的南瓜。
這個印第安人何以如此堅持?因為他確信傳教士的「靈魂」想偷他的南瓜,或者傳教士在「前世」裡偷了他的南瓜。
非洲的阿閃提人(Ashanti)也有同樣的見解。他們認為,一個男人如果夢見與別人的太太發生性關係,他就犯了世俗定義裡的通奸罪,因為他的靈魂和她的靈魂「通奸」。用魏斯或亞特金森的話來說,是他們可能在「前世」裡通奸過。
如果我們認為這些原始民族的想法荒謬,那是因為我們在意識進化的過程中,已慢慢學會了區分想像與真實。鑽研意識進化的普林斯頓大學心理學家傑尼斯(J.Jaynes)說,原始人缺乏「自我意識」,他們不曉得腦中浮現的「影像」和「聲音」其實是自己內心的想法,而將之視為是來自另一世界的真實,嚴肅地看待它們,並以之作為現實生活裡的重要指引。譬如當一個原始人「夢見」他到敵對的鄰村裡,發現村民正在磨利刀箭,那第二天他就會真的召集族人準備應戰。或者他「聽到」一個聲音對他說「把收藏的鹿角送給弟弟」,那他真的就會把心愛的鹿角送給弟弟。原始人事實上是活在一個充滿幻覺的世界裡。傑尼斯翻遍古埃及、蘇美、巴比倫及希臘的古籍,發現在公元前一千年以前,沒有一個作者將當時的一件行為歸諸於「我」,相反地,裡面通篇累牘都是「神的聲音」、「靈魂的聲音」。
我們離開那個世界已經很久了。但現在,魏斯不僅告訴我們,催眠和夢中的「影像」乃是來自另一世界的真實,而且有無數的「聲音」一再告訴他,「你是對的」、「你做得很好」。於是他付諸行動,並向讀者暗示,他將為人類帶來一場有如伽利略或哥白尼般的「科學革命」。
雖然我沒有聽到什麼「聲音」告訴我,生命輪迴是真是假,但歷史告訴我,魏斯是一百多年來先後投入這個研究領域的「科學家」 中,最不科學、最非理性也最媚俗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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