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篇 異質的風景:夢與靈異 1
從唐人小說〈三夢記〉談起
《唐人傳奇小說》裡,有〈三夢記〉一文,作者白行簡是白居易的弟弟。這三個夢可以說是中國靈異之夢的代表,為了讀者閱讀方便,將原文譯成白話如下:
第一個夢說:
「武則天時代,朝邑縣小官劉幽求,某日出差,入夜方歸。走到離家十多里的地方,路邊有一佛堂院,他聽到寺內傳出歡洽的歌笑聲;寺院圍牆有一處缺口,可以看到裡面的情景,劉某於是蹲下身來偷窺。只見十數名男女雜坐在一起,圍著羅列的碗碟酒菜吃喝,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居然也在坐,而且談笑風生。劉某目睹此景,愕然良久,百思不解;心想妻子不可能來這裡,但仔細看座中女子的舉止言笑,又確定是妻子無異。本想入內查個究竟,卻發現寺門緊閉,他只好拿出一片破瓦,朝那堆人丟去,瓦片擊中酒瓶,水花與破片四濺,人群一哄而散,瞬間失去蹤影。劉某翻牆進入寺中,和隨從四處搜尋,佛殿與走廊都空無一人,而寺門也閉鎖如故。劉某更加驚訝,於是連忙返家。回到家時,妻子已就寢,聽到丈夫回家,她起床與丈夫寒喧,然後笑著說:『我剛剛夢見和幾十個陌生人周遊一寺,大家圍坐在庭院裡吃喝,有人從寺外丟一片瓦礫進來,弄得杯盤狼籍,我才從夢中醒來。』」
第二個夢說:
「元和四年,元微之當監察御史,奉命出使梁州。他出發十多天後,我和哥哥白居易及李杓直同到曲江遊覽。我們到慈恩佛舍參觀,走遍各僧院,逗留相當長的時間,一直到傍晚,才回到李杓直在修行里的家中休息。當晚,大家飲酒作詩,非常歡暢。我哥哥在席上忽然停杯良久,說:『微之兄應當已抵達梁州了!』於是拿起筆來,就在牆壁上題詩:『春來無計破春愁,醉折花枝作酒籌。忽憶故人天際去,計程今日到梁州。』我們計算時日,元微之出發剛好滿二十一日。十多天後,梁州的差官剛好抵達,帶來元微之的一封信,裡面有〈記夢詩〉一首,詩曰:『夢君兄弟曲江頭,也入慈恩院裡遊。屬吏喚人排馬去,覺來身在古梁州。』〈記夢詩〉所載的日期和白居易遊寺題詩的日期完全相同。」
第三個夢說:
「貞元年間,竇直和韋旬結伴從毫縣去陝西,在潼關的旅店過夜。當晚,竇直夢見到華山下的華嶽祠,看到一個女巫,長得又黑又高,身穿青裙白衣,沿路向他打恭作揖,說是要為他向山神祝禱。竇直拗不過她,就由她照辦;他順便問女巫的姓氏,女巫自稱是趙氏。竇直醒來後,將夢中所見一五一十告訴韋旬。第二天,兩人來到華嶽祠前,有個女巫出來迎客,竇直發現她的容貌裝扮,一如夢中所見,回頭對韋旬說:『夢竟然應驗了!』於是命隨從從錢囊中拿出兩個銀元,交給女巫。女巫見狀,拍手大笑,向其他女巫說:『果然和我夢到的一樣!』韋旬驚訝地問她,她說:『我昨晚夢見有兩個人從東方來,其中一個留著短鬚的人要祝禱山神,給我兩個銀元做為酬勞。今天早上,我將這個夢告訴同伴,現在果然應驗了!』竇直聽後,請教女巫姓氏,女巫的同伴說:『趙氏』。竇直和趙氏兩人所作的夢,從頭到尾,頗為相符。」
「靈異之夢」的類別與定義
我們要如何看待這三個靈異之夢?最方便者莫過於說這只是「傳奇小說」,是文人的渲染附會之辭。但用這麼簡單的一句話,就想將古往今來多如汗牛充棟的靈異之夢全部束之高閣,似乎是太乾淨俐落了,這種心態反映的也許只是跡近強迫性的「科學潔癖」而已──將不符合目前科學模式的異象,全部視為假象,而棄之如弊屣。
其實,這一類的靈異之夢,自一九三○年代起,已成為超心理學研究的重要領域之一。根據超心理學之父萊因教授(J.B.Rhine)的定義,所謂「超心理學」(Parapsychology)研究的是生物體與其環境間不受已知之知覺運動功能所支配的相互作用。其中,與本文相關
的是屬於輸入(input)型態的「超感官知覺」(extrasensory perception,簡稱E S P或第六感),它意指當事者無需眼、耳等感覺器官的參與,而能接收到外在的人、物、事件等訊息。ESP又可分為下列三種:一、透視(claairvoyance),指穿越空間,對他處之人、物或事件的知覺;二、心電感應(telepathy),指對他人思想的超感官知覺;三、預知(precognition),指穿越時間,對未來事件非推理性的覺知。
絕大多數的靈異之夢都落在超感官知覺的範疇內,也可做如上的分類。但這種分類的界限有時頗為模糊,譬如當夢境有人物又有情景時,我們很難釐清作夢者捕捉的到底是人物的心思,抑是整個的情景,譬如在〈三夢記〉的第二個夢中,如果元微之是「感應」到好友白居易對他的思念,而作了同遊之夢,則屬於「心電感應之夢」;但如果是他在夢中穿越空間,看到了白氏兄弟遊覽慈恩院的情景,則變成「透視之夢」。另外,故事只說白居易遊寺題詩與元微之作夢記詩「日期相同」,但一天的時間很長,只有當夢境與外在事件在時序上完全同步化(還需校正兩地的時差),才是「透視」或「心電感應」之夢,若夢境先於外在事件(即使是早一分鐘),就成了「預知」之夢,不過這種時間上的先後,通常是很難釐清的。
第三個夢則包含了兩種感官知覺。一方面,竇直與趙氏所作的都屬於「預知之夢」,預見明日將發生的事;而另一方面,兩夢互通,則屬「心電感應之夢」──一個人的夢思讓另一個人產生了感應。第一個夢最怪異,幾乎無法用超感官知覺來涵蓋它,當然,最方便是援用古已有之的「魂遊派」說法,劉幽求所見乃是妻子靈魂出遊的情形。但如果我們把劉幽求在寺外所見視為「錯覺」(把別的女人錯認成自己妻子)。則劉妻的夢即可能是「透視之夢」(透視了劉幽求行經佛堂院時,在寺中所發生的狀況),或是「心電感應之夢」(感應到劉幽求在途中因所見而浮現於腦中的心思)。這種解釋似有捉襟見肘、削足適履之嫌,下面在討論到相關的部分時,我們還會提出另外的解釋。
穿越空間的「透視之夢」
白行簡說:「世人之夢亦眾矣,而未有此三夢」。其實,古往今來,類似的夢相當多,以下我們先舉英國「靈學研究會」(Society for Psychical Research,簡稱S P R)所報告的夢例。這些夢例都是經過該會研究者審慎篩檢之後,認為作夢者「沒有欺騙的理由」或「可信」才發表的。我們就依序從「透視之夢」介紹起:
一位布斯克小姐,報告了如下的一個夢:
「我夢見我正在肯特城郡老家的林間漫步,走到一處我相當熟悉的地方,在樅樹下的沙地,我差點被某些突出的東西絆倒,仔細一看,原來是埋在沙堆裡的鴨子露出外面的鴨頭。醒來後,覺得這個夢很好玩,而在早餐時告訴家人……。一個小時後,老家的土地管理員出人意表地進城來傳話,在他要離去時,他說有一件怪事一定要轉告我們:在老家的田莊發生了強盜案,有人發現幾隻被偷的鴨子埋在沙堆裡,頭露在外面。那個地點正是我在夢中走到的地方。」
另有一位蒙哥梅麗夫人,則報告了如下的一個夢:
「大約三十年前,我的一個姊姊死了。她去世的地方離我們住的地方有一段距離,所以只有我先生單獨去參加葬禮。當天晚上我很早就睡了,作了一個恐怖的葬禮之夢,我看到我的哥哥在葬禮儀式中昏倒,而且掉到挖開的墳地裡,我驚恐地從夢中驚醒。剛好參加葬禮的丈夫回來,我連忙問他在葬禮上是否發生什麼不尋常的事?我把我所作的可怕的夢一五一十地告訴他,他聽完後說:『是誰告訴妳的?我本來不想告訴妳的!』」
這兩個夢的夢境都非常怪異,但又與外在的真實事件如出一轍,不太可能是巧合,除非作夢者說謊,否則應該屬於穿越空間(可能還包括時間)的「透視之夢」。
靈犀互通的「心電感應之夢」
費爾汀太太向「靈學研究會」報告說,有一天晚上,她丈夫睡著了,但她還醒著,也不知為什麼,忽然想起少女時代所住的老家,她已有二十多年沒有回故鄉了。在回想故鄉的種種時,特別想到住在老家附近的地主哈維‧布朗。第二天早上,她丈夫忽然向她說他昨晚「很奇怪地夢見哈維‧布朗,看他在那棟老房子前繞來繞去。」
是費爾汀太太未入睡時的心思讓她丈夫作了那個夢,抑是費爾汀先生的夢境讓他太太想起老家?我們雖不得而知,但若屬前者,則這個夢例就是典型的「心電感應之夢」。
「靈學研究會」也報告過「兩夢互通」的案例。葛雷森博士說她在一八九二年一月廿六日星期二晚上兩點至三點之間,夢見:
「我站在黑暗森林中的一處孤寂地方,一個好像我熟知的人慢慢浮現出來,搖動我身旁的樹木,於是樹葉變成了火焰燃燒起來,一種極大的恐懼襲上我的心田。由於此夢如此地逼真,因此當我四天之後碰見夢中的那個人時,我就跟他說:『星期二晚上我作了一個相當怪異的夢。』他說:『先不要告訴我,讓我來描述那個夢,因為我知道我也夢見相同的事情。』然後,他沒有我的暗示而重覆敘述了相同的夢,而且是在相同的時刻發生的。」
那個朋友是一名律師,名叫喬士林,他對自己當天晚上所作的夢敘述如下:「我夢見自己在一個我有時去打獵的寂靜樹林裡,天黑之後,我向前走著,忽然發現一個朋友站在離道路十呎左右的樹叢裡,她顯然被我所看不見的東西嚇住而僵立在那裡,失去了知覺。我走到她的身邊,搖動著那個樹叢,掉落的樹葉卻變成了火焰。」
葛雷森與喬士林在同一天晚上幾乎同一時刻所作的相同的夢,與外在事實並不吻合(在他們的現實世界裡均未發生此事),只是夢與夢的吻合。這也許是巧合,但也有可能是葛雷森夢中的心靈活動,以我們目前仍無法知悉的途徑被喬士林「接收」,而融入他的夢中(或者相反,喬士林夢中的心靈活動被葛雷森接收),這顯然也是「心電感應之夢」。
反覆出現的「預知之夢」
「靈異研究會」也刊載了如下的「預知之夢」:
「Q女士與舅舅住在一起,舅舅對她來說就如同父親一樣。有一天,她夢見她和妹妹坐在舅舅的客廳裡,那是一個晴朗的春日,花園裡的花正盛開著,然而在花的上面卻覆蓋著一層薄薄的雪。在夢裡她知道舅舅被發現死於離家三哩外的騎馬路路旁,他穿著一件樸素的黑衣,他的馬則站在他的旁邊。她也知道他的屍體正由一輛用兩隻馬拉的農家馬車運回,馬車底部放有乾草。她們在家等著載運屍體的馬車到達家門口,兩個她認識的男人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屍體抬到樓上,因為舅舅是個非常高大而笨重的人。在搬運時,屍體的左手垂了下來,而當那兩個人上樓梯時,它竟撞擊著欄杆。這個情景使她產生莫明的恐懼,因而從夢中驚醒過來。」
「第二天早上,她非常不安地將夢告訴舅舅,並懇求他答應以後絕不在那條特殊的路上單獨騎馬。舅舅答應以後在那條路上騎馬時,一定會有馬夫隨行。」
「此夢的記憶逐漸模糊。兩年後,同樣的夢境又清晰地重覆了一遍。Q女士責備舅父食言,而他也承認他偶爾還單獨地在那條路上騎馬。四年之後,Q女士因結婚而離開舅舅家遷往倫敦,並懷了一個孩子。在她感到不舒服的前一晚,她又作了同樣的夢,只是有一點不同,這次是在她倫敦的臥室裡,而非在她舅舅的客廳裡,至於其他情景就像以前的那些夢一樣,而且這次另有一鮮明的細節,夢中出現一位全身穿著黑衣的紳士,她無法看清他的臉,站在她的床邊告訴她,她的舅舅已經死了。她極端痛苦地醒來,由於病懨,她停止繼續思索此夢。幾天後,醫師允許她用鉛筆寫幾行字去給她的舅舅,這張便條在舅舅去世的兩天前到達。」
「當她痊癒後,對舅舅沒有給她一絲回音感到奇怪,直到有一天早上,有人通知說她的繼父來找她。他走進她的房間,站在她的床邊,全身穿著黑色的喪服。Q女士叫道:『族長死了!關於此事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我經常作這樣的夢。』」
「其後的調查顯示此夢的任何一個細節都完全應驗,包括左手撞擊欄杆一事,而把屍體搬上樓的就是夢中所見的那兩個男人。唯一不符的是夢中出現的花和雪,但Q女士發現,花和雪被她的族人視為是死亡的象徵。」
這個「預知之夢」,不只預見數年後所發生的事件細節,而且夢境還重覆出現,實在令人不可思議。
威蒙夫婦的罕見奇夢
「靈學研究會」的報告裡,甚至也有類似〈三夢記〉的第一個夢,而且更加怪異的夢例:一八六三年,家住橋港的製造商威蒙搭乘「民謠市號」輪船橫渡大西洋返英,船在海上遇到暴風,持續八天他都睡得不好。在風勢緩和的那晚,他睡著了,夢見他太太居然穿著睡衣出現在艙房門口,好像知道艙房裡不只有他一個人,她稍顯遲疑,然後『彎下身來吻我,在摟抱了一會兒後,即又安詳地離去』。」
當威蒙醒來後,和他住同艙的房伴泰特,一臉嚴肅、兩眼直瞪著威蒙說:「你真幸運,居然有女人會那樣來找你!」威蒙一頭霧水,問泰特是什麼意思,泰特說他昨晚看到一個穿睡袍的女人進來,又如何如何等等,與威蒙的夢境如出一轍。
在回到橋港後,威蒙太太一見到丈夫,就問說:「一個禮拜前的星期二,你有沒有感覺到我去找你?」原來威蒙太太在聽到海上有暴風,而且有另一艘船遇難的消息後,擔心的睡凌晨四點,威蒙太太「看見」自己橫越暴風雨的大海,找
到了「民謠市號」,進入丈夫的艙房。「在上鋪有一個男人直瞪著我,我猶疑了一會兒,不敢進去。但最後我還是走到你床邊,彎下身來吻你,張開雙臂摟住你,然後離開。」威蒙說他太太對「民謠市號」及艙房的描述,「在細節上均符合」;而且和威蒙同船的妹妹也證實,泰符曾經問地是否曾在某夜到艙房裡來探視她哥哥。
這個夢比〈三夢記〉中劉幽求夫妻的「彼夢有所往而此遇之也」更複雜,也更匪夷所思,我們將留待下一章一併討論之。
人與狗的心電感應之夢
「心電感應」甚至可發生於人和動物之間,一九○四年七月廿一日的泰晤士報《TheTimes》刊登了哈加德(R.Haggard)法官的一封信,哈法官說這一兩個禮拜來,他接連作了兩個惡夢,因在夢中發出怪聲而被太太叫醒。第一個夢較模糊,醒來時只覺得有一種恐怖的壓迫和掙扎感,好像就要溺斃般。第二個夢較清晰,他夢見他女兒養的黑獵狗鮑伯正奄奄一息地躺在某個叢林的河邊,好像要告訴哈加德說牠就要死了。哈法官醒來後,覺得這個夢實在荒謬,但當他知道鮑伯真的失蹤後,他立刻派人搜查,結果發現狗的屍體漂浮在一個河堰邊。兩個鐵路工人告訴他,就在他作惡夢的第二天清晨,在河邊的鐵道發現狗的項圈,他們認為可能是前晚的夜車撞到了狗,而將牠拋入河邊的蘆葦叢中。
哈法官在信裡說,他一生都在「調查證據」,但對這件事卻覺得無法用「巧合」加以解釋,他「不得不相信」他和狗兒鮑伯之間的親密關係,使鮑伯在垂死時發出的訊息,被他「存在中的某個部分」所接收,而這種接收能力會「因睡眠而加強」。
以上這些夢例雖然精彩,但都屬作夢者的「夫子之道」,而這些作夢者大抵也是二十世紀以前「科學未昌明」時代的一般人士,有的甚至是對二、三十年前某個夢境的回憶,在「可信度」上是有瑕疵的。但如果暫時撇開「可信度」的問題不談,則我們不難發現,所謂的「靈異之夢」就是這幾種類型,古今中外皆然,而它竟已全部包含在短短的〈三夢記〉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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