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0209 卡夫卡的自我「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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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理論的「佐證」或「應用」?

.  在二十世紀,卡夫卡(Franz Kafka)是個令人著迷的謎樣作家。他死時,曾留下一張短箋,懇求他的好友馬克斯.布勞德.將他所有的文稿和信件「務必須徹底燒毀」。這些未發表的文稿中,包括《審判》及《城堡》等卡夫卡的重要長篇小說,如果不是克勞德違反他的遺言,今天我們也許已經忘懷這位怪異的作家。

  卡夫卡的小說有兩個令人難以相信的事實:一是那些幻想——近乎精神崩潰的狀態——似乎只能發生在極少數人的身上,但他卻勇敢地去面對它。另一個令人驚奇的地方是,這些幻想不僅被正視而積存於內心,同時在實質上被進一步解出而記覽下來。經由一種平凡故事的敘述,他把人類帶進更寬廣的經驗領域中。

  卡夫卡的主要小說像前一章的托瑪斯曼,亦多完成於精神分析的理論發皇之後,而且從他的日記裡我們得知,他曾下過一番功夫去研究精神分析的理論,因此,對他的小說我們需從兩方面來考慮,即他和他的小說是精神分析理論成立的「佐證」,還是精神分析理論的「應用」?亦或他因勢利導,兩者兼而有之?

《蛻變》——更像精神病人的故事

  卡繆(Albert Camus)並不認為卡夫卡是個偉大的作家,他只說「卡夫卡是個偉大的說故事者」。從精神分析的立場來看,卡夫卡說得很像精神病人的故事,我們如果在他每篇小說的前面加上一段「以下是一位精神病人的自述」,通篇讀完,也不會有太大的唐突感覺。在精神病學的教科書及期刊裡,常會看到有關卡夫卡的報告,精神科醫師把他當做「妄想型精神分裂」(paranoid schizophrenia)的病例來研究。

我們讀《蛻變》這篇小說時,會覺得一件絕不可能在現實世界發生,頂多只能在我們「夢」中出現的事情(當然,它可能發生在精神病人的身上),卡夫卡卻鉅細靡遺,煞有介事地加以敘述,彷彿它是隱藏於其心靈深處的嘔心真實。這個嘔心真實的大前提是「一個推銷員某天早上醒來,發現自己變成一隻類似蟑螂的大昆蟲。」從敘述裡我們知道,這個推銷員正面臨著生活上的「危機」,他厭倦於每天趕搭火車,來回奔波,應付客戶而又無所指望的推銷工作,但為了餬口及奉養父母,他又不得不做。這種生活上的無奈、厭煩、消沉,原是很多人共有的經驗,但在這種生活壓力下,主角沙姆撒(Samsa)卻變成一隻大昆蟲,我們如果把這種「蛻變」視為沙姆撒或卡夫卡處理問題的方式,也許就能瞭解其癥結所在。

  一個精神病人,在面臨他所無法承受的生活壓力時,往往會導致自我(意識)的崩潰(精神的崩潰),而以不合邏輯的方式來處理這個危機。其中一個方式是將自己「非我化」或「非人化」,「我」不再是那個受不了壓力的「我」,而是耶穌或原始天尊,是一隻小雞或一隻昆蟲,藉以擺脫屬於「我」的那些生活壓力。至於「我」為什麼能變成耶穌或小雞,則不必做邏輯上的考慮。沙姆撒之所以變成大昆蟲,似乎也可以做如是觀。

  我們潛意識心靈的運作及精神病人心靈的運作,是不必遵循邏輯法則的,其中沒有「因為」、「所以」、「但是」等連接詞,在卡夫卡的小說中,其情節的發展,場景的安排等也經常出現這種不合邏輯的現象。

缺乏「愛能」的現代神話

  當然,我們也可以將《蛻變》視為一則寓言,或者現代神話,因為在古代神話、寓言或童話裡,也有變形的故事。英俊勇敢的王子,受到精通妖法的巫婆惡意陷害,變成一隻青蛙;青蛙在獲得美麗公主「無限的愛」後,又變回原來的王子,這是我們所熟知的童話故事。卡夫卡的《蛻變》和上述童話最大不同的地方是,變成昆蟲的沙姆撒沒有獲得任何人的「愛」。唯有沙姆撒的妹妹曾給那隻昆蟲微弱而遲疑的「愛」。不僅《蛻變》這篇小說,在卡夫卡所有的小說裡,幾乎都缺乏「愛」或者「愛能」。而沒有「愛能」正是精神病人的一個特徵。

「存心」探討佛洛伊德的觀念

  以上所舉,並非要證明(也無法證明)卡夫卡是個精神病人:主要是對精神分析理論建立以後的作家及其作品,我們應做兩方面的考慮。以上陳述的只是一方面的考慮,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懷疑卡夫卡是否在「運用」精神分析的理論來寫小說。美國著名的文評家崔寧(Lionel Trilling)即曾指出:「卡夫卡顯然是『存心』在探討佛洛伊德有關罪與罰、夢與對父親恐懼的觀念」,而他將人物或東西安排在他(它)不應該存在的地方,讓情節不依邏輯法則去發展,藉以製造「荒謬感」,更是超現實主義畫家在畫布上慣用的技巧,超現實主義畫派明白表示這種技巧是從佛洛伊德處得到靈感,也許卡夫卡只是將它小說化而已。這種超現實手法旨在製造意識的混淆和痳痺,讓潛意識得以作用,而產生深邃的感受。卡夫卡運用這種技巧的另一個例子是,在他的小說中,某種罪惡或某個事件通常只是被模糊地提出,讀者不得不用自己過去的經驗和知識來尋求它的合理解釋,結果在不知不覺中,我們把自己填入了這些「空白」而勾起自身的情感衝突。

《審判》的怪異情節

  有了上面的認識,我們再來分析卡夫卡的長篇小說《審判》,將較容易了解。最少不會顯得突兀。

  《審判》的情節從一開始就引人人勝。它開頭的第一句話是「一定有人誹謗了約瑟夫.K,因為某一天清晨,他沒做錯事。卻被逮捕了。」逮捕發生的地點是在他所租的葛菇芭太太的公寓裡,時間是他正準備過三十歲生日的時候。在這之前。同一間公寓裡剛搬來一位芭絲納小姐,K暗中仰慕她。剛開始時,K有一種瞬息即逝的念頭,想把整個事件認為僅是同事對他的惡作劇,但他「已不再自由」的種種暗示卻依然存在。接著,他從事各種努力為他的無辜辯護,他企圖去發現下達逮捕命令的法庭及他被指控的罪名,但他卻似乎永遠無法了解傳喚他的神秘法庭的意義、過程和法律。K漸漸陷入案子裡,事實上,他把所有的時間都投入這無底的深淵。最後還聘請了律師,但依然無法了解他的「罪名」,也無法擺脫法庭隨時可能的召喚。

  經過不斷的努力和失敗後,他竟慢慢相信自己是有罪的,進而渴望接受懲罰。在他三十一歲生日的前夕。兩位穿著長禮服的陌生人來到他的公寓,而事先並末獲得通知的K竟坐著等待他們。他跟隨他們出去,被用一種奇怪的方式抓著走,但他沒有呼救。在街上,K看到他所渴慕的芭絲納小姐從他們面前走過,他無法確定是不是她,但突然了解到「反抗的無益」。最後,他還主動擺脫警察可能的詢問,而抵達鎮外一處荒涼的小石礦地,像隻狗般被那兩人所屠殺。

探討原罪與諷刺官僚政治之說

  有些文評家說,「罪」與「法庭」是《審判》中的主題,這個罪是「原罪」,而審判有點像「最後審判」,法庭的最高權威——上帝,不是常人可接近及理解的;另有些文評家則說,它是在描寫現代人被「荒謬」所威脅的處境,現代人在一種遠離神祗的黑暗中直視「空無」,而無望地奮求出路,但這條通路卻被堵塞了。還有些人則說,它是在諷刺官僚政治,組織本身混淆不清,效率低落,沒有人能了解其中法則的精神或目的。各種說法不一而足,互有短長,要找到一條進入卡夫卡怪誕世界的正確門徑,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精神分析的觀點:超我對自我的猛烈攻擊

  從精神分析的立場來看《審判》,勒塞(S. O. Lessor)指出,《審判》所描述的是一種精神崩潰狀態,也就是一種精神病的前奏。更具體一點說,就是在憤怒和難以平息的「超我」的突然猛烈攻擊中,「自我」漸漸解離的過程。這種猛烈的攻擊乃是來自某種本能的衝動,某種令人無法容忍且使人陷入極端混亂的被壓抑慾望,換言之,是一種與「伊底帕斯情結」有關的恐懼和罪惡感。

  關於「伊底帕斯情結」,前面幾章已有詳細的解說,而它在人格成長過程中,能演變成「超我」對「自我」的處罰,我們在討論杜斯妥也斯基時也有清楚的交待,此處不再重述。不過,在《審判》這本小說中,「伊底帕斯情結」更加受到隱藏和壓抑,父親的角色被省略了,而代之以法庭——「超我」的投射;「母親影像」也只藉幾個女人(主要是芭絲納小姐)曇花一現,而K對她們的感情也都輕描淡寫地帶過或受到扭曲,父親——母親——小孩的三角關係,在法庭——芭絲納小姐——約瑟夫.K之間,只有一種抽象的關聯,這種處理方法,雖然有較少的壓迫色彩,但同時也豐富了整個故事。

法庭——超我的具象化

  我們先談對K下達逮捕命令並欲將之審判,最後還將他處死的「法庭」。法庭是父親權威的象徵,而在個人人格成長的過程中,我們會吸收父親權威來形成「超我」,《審判》書中的法庭,與任何大都市的法庭迥異,它是座落在一幢燻黑而骯髒的大雜院裡,這種描述固然可以視為卡夫卡將反常安插在正常中的慣用技巧,但它可能還有更深一層的含義,即嚐試對心靈中抽象的「超我」做客觀的描述——法庭包含無限(令人感覺)的小房間,它們座落在小閣樓裡,同時由於過份的黑暗使任何人物的行動都保有一種混淆而曖昧的氣氛。卡夫卡藉這種描述企圖勾劃出心靈深處的原始形態。類似的象徵也出現在最後一章,代表法庭(超我)的兩位執刑者,將K以他從未見過或經驗過的方式抓著他走時,「K生氣地在中間走著,三個人已連成一體,如果有一個人被打倒的話,三個都會一起倒下。這幾乎像是一個由無生命元素所結合而成的一個整體。」當然,我們必須承認,最後一章是由對卡夫卡瞭解至深的密友布勞德續貂而成,他相當能把握卡夫卡的氣氛,但「斧鑿的痕跡」也比較明顯。

  卡夫卡自己對約瑟夫.K和法庭的象徵性關係則有更加隱晦的描述,在第一次審問的時候,K說道:「你或許會說那根本不是個審問,沒錯!因為必須我認為它是個審問才能算數。」而在K的叔父提到雇用律師時,K說道:「我並不知道這種案子還能雇用律師呢?」K與娜麗在一起時,娜麗回答他的問話說:「你是無法和這個法庭對抗的,你一定得承認過失,一有機會就認罪,除非你這樣做,不然就沒有希望脫離他們的掌握。」而在教堂裡,神父又提醒K:「法庭對你並沒有要求。當你來時,接見你,當你離去時,它就讓你去,如是而已。」光是這些就足以證明,在現實世界裡並沒有這樣的「法庭」,它是「心靈的法庭」,約瑟夫.K與法庭的關係亦即是「超我」與「自我」關係的客觀化描述。法庭對約瑟夫.K的審判可說是K的「超我」對他「自我」的審判。

對法庭代理人(父親代理人)的雙情態度

    約瑟夫.K對法庭及法庭相關人(代理人)的態度,可以解釋為「自我」對「超我」(或父親權威)的矛盾態度——即徘徊在順從與反抗之間,且這種反抗在嚴厲的「超我」(嚴厲的父親,在現實世界裡,卡夫卡剛好有個嚴厲的父親)威壓之下,往往弱化成自我防衛,於是順從與反抗的矛盾情感成為順從與自我防衛的矛盾情感,而這種防衛也是不夠堅強的,「自我」一直在尋求一個適當的時機放棄其不穩定的統治,完全屈服於「超我」,約瑟夫.K的「案件」就是循著這個路線逐漸發展下去的。

  K對法庭的順從和依賴,從故事一開始就出現:當他莫名其妙地被「逮捕」時,他並沒有循求合理的途徑去澄清自己的清白,「拒捕」、「拒傳」等當然更談不上,他只是被動地等待。在案發的當天,逮捕K的法警法蘭茲向他大叫督察要見他時,K嚇得心驚膽戰,以致牙齒和酒杯相撞,但K發現這種命令「……事實上他是高興的」。第一次的審訊,K是被傳喚而出席,但下一個星期天,他卻未經傳喚而自動向法庭報到。在空曠的審議室裡,他顯得十分虛弱而必須被扶持。最後,他聽到一個聲音說:「首先,他想走,可是當你一再告訴他們就在前面開會時,他卻不走了。」在教堂裡的那幕,K聽到有人呼叫,他躊躇著:他知道此刻他仍然是自由的,可是,「如果他轉回去,那便承認他聽懂了這個對他的叫聲正是他打算要服從的。」事實上,他順從了這個召喚。

  在順從中,K藉某些違抗的舉動來做「自我」的防衛,譬如第一次審詢時,他在法庭上的「咆哮」;最後被兩位執刑者架往「刑場」時,K對赴刑場途中,「姿勢」及路徑的反抗等;但這些反抗和自衛都是相當被動的,而且是屬於形式上的、細節的,似乎在緩和他被克制和被偽裝了的期望。

  K對推事、督察、法警、律師、神父等法庭「相關人士」的態度,同樣表現出矛盾的情感來。「對同一事物同時並存兩種不相容的解釋」是卡夫卡小說裡慣用的手法,也可說是將矛盾情感「具體化」的技巧,甚至是他強迫性人格的表現。譬如K對律師的看法;「律師到底是安慰他還是驅使他走向絕望?」在兩種敵對的想法中,一個趨向於繼續留用律師,另一個則主張放棄:「是否因為和K的叔父的私人情感,或者他真的認為K的案子很不尋常,而希望從替K的辯護中得到威望?或者——也許這並不可能——要迎合他在法庭內的朋友?」

  在第一次審訊時,K說:「坐在我旁邊的推事先生,剛才給某一個人發出一個暗號……我不知道那個信號到底是暗示鼓掌還是噓聲……我也不再想去了解這個暗號的意義……。」

  這種對法庭代理人的矛盾情感,令人想起兒童對父親的矛盾態度,卡夫卡藉著約瑟夫.K重新顯現孩童時代的情感掙扎。他對法庭和法庭代理人所做的攻擊性行為,受到「成人性」的容忍,且最後終必歸於失敗。在緊要關頭時,法庭和法庭代理人一如卡夫卡的父親,顯現了他的優勢力量。

芭絲納小姐——勾起童年罪惡的母親心象

  約瑟夫.K為什麼會突然受到「超我」的猛烈攻擊?或者說,法庭為什麼突然要無緣無故地逮捕他呢?在此,我們要特別一提為一般文評家所忽略的芭絲納小姐。芭絲納小姐是案發前不久,搬來與約瑟夫.K住同一間公寓的女孩,從事後的追述中,我們知道K正暗中戀慕她。如果說芭絲納小姐是「母親心象」,那 K的「罪狀」就整個豁然開朗起來。K對芭絲納小姐的迷戀,使早年被壓抑下去的——對母親的迷惑,及對父親的羡慕和怨恨、罪惡感及恐懼被報復等——亦即「伊底帕斯情結」整個被翻騰過來,而帶來「超我」對「自我」的懲罰,最後的結局——死刑,代表「自我」的毀滅,也代表他對嚴厲和具有聲勢能力的父親所作的最後屈服。

  這種屈服也就是K極力掙扎,而又從一開始就盼望得到的結果。

K涉入迷戀母親的案件中

  芭絲納小姐與K的「案件」有關,我們可以清楚地從下面幾件事看出來:

  在K被逮捕當天的夜裡,K為了想跟她「談談今天發生的事情,而一直等待她,直到深夜十一點半,使他錯過吃飯的時間,而且不能去和酒店女侍依莎約會。」他為芭絲納小姐的遲歸「感到憤怒」,這都表現出K與芭絲納討論「案件」的迫切性。好不容易等到芭絲納小姐回來,K又有點蠻橫地強迫疲憊的她聽他說完和「表演」完。K說:「你認為我是無辜的嗎?」「妳對我的案件多少能夠有點幫助。」當芭絲納小姐拒絕K搬動桌子時,K激動的說:「那我就沒辦法表演了」,好像「有什麼很不對的事打擊他」。

    而K與芭絲納小姐的談話——或者說K的「表演」,最後竟然以情不自禁地調情來結束:「『我就要走了,』K說著就走出來,抓住她,第一次吻她的嘴唇,然後吻遍她的臉,就像饑渴的動物,暢快地舐著牠們找了好久的水源一般。」K在入睡以前,回想自己的行為,「感到無比的欣慰,但卻因為沒有感覺滿足而奇怪。」

  卡夫卡巧妙而間接地道出這是一樁迷戀母親(心象)的「案件」,但我們還有更直接的證據,K在第一次被法庭傳喚時,不曉得偵訊室在那裡,他偽造了一個「木匠蘭茲」的名字來打聽他的住處,K用這個名字,因為與他同住的另一位男客也叫「蘭茲」上尉,而蘭茲上尉正是被K認定與他競爭芭絲納小姐的情敵,於是審判約瑟夫.K罪狀的場所似乎變成了他「情敵的住處」。

  當K對他叔父說明他的案件時,他僅輕描淡寫地提起一次芭絲納小姐的名字,因為他覺得芭絲納小姐與整個案件無關。即令不提出佛洛伊德的理論,我們也將很清楚地發現,K的這種否認只有使我們更加聯想起他們之間的關聯。

  表現這種關聯最富戲劇性的證據是,在結局的最後一幕,當K被帶往刑場的途中,他曾興起反抗和逃脫的瞬時衝動,這時芭絲納小姐突然出現在他眼前不遠的地方。「芭絲納小姐出現在他們面前,她以小而敏捷的步子,從一條低下的邊街跑到廣場上來,K無法確定是不是她,但是面貌卻很相似,不管是不是,對K都沒有什麼關係;重要的是,突然之間,他了解到了反抗的無益。」

  為什麼看到芭絲納小姐會使K突然了解到「反抗的無益」呢?因為芭絲納小姐使他想起了自己的「罪惡」——被翻騰過來的「伊底帕斯情結」,他「確實」應該接受懲罰。

法庭中的女人——K爭奪的對象

  與法庭有關的兩個女人——法警太太和律師的女佣娜麗,也可視為母親的心象。法警太太是法警名正言順的太太,同時也是承辦K案件的推事及一位法律學員的「女人」,法警、推事、學員都是法庭(父親心象)的代理人,K在法庭裡,在他案件偵訊的過程中,竟和三個法庭代表爭奪同一個女人。在法警太太勾引他時,K想到:「所有的要點就在這裡,她把自己獻給我。她和其他的人一樣腐化,厭倦了這裡的官員。」K在一段艱苦的掙扎後,開始幻想得到她:「或許從那推事和他的傀儡手中把這個女人奪來,是最合適的報復方法。然後,有天晚上,當推事做完了關於K那繁冗費力的報告後,到她房內,卻發現人去樓空,因為她已經跟K跑了。因為那人現在站在窗邊,在粗劣衣料掩蓋下的柔軟、性感而熱情的肉體,全屬於K一人所有。」但事實上,在最後K還是完全輸給了推事和學員,卡夫卡對父親的畏懼,使得他在幻想中亦不敢使約瑟夫.K成為勝利者。由此我們也可看出,何以K會如此畏懼他對芭絲納小姐的愛慕情感,也才能瞭解何以他到了三十歲還無法在男女情感問題上作適當的處理。

法典——洩露父親罪惡的淫書

  K透過法警太太的協助,得以發現賴以審判他的「法典」,第一本書裡有「一張猥褻照片,一對赤裸的男女坐在沙發上,畫者的淫猥意圖是很明顯的。」第二本的書名叫做《惡夫韓斯虐妻記》,K說:「原來這就是他們所唸的法律書籍,原來竟是這一批人來判決我啊!」審判K的「法典」竟然是「淫書」,這只有一個解釋,即這場審判是父親對戀母的兒子的審判,但審判他的父親在實際上並沒有比他更純潔,他們同樣是淫亂的。這一方面表示小孩對大人的一種抗議,一方面也藉以減輕K對自己所感受到的罪惡感。

娜麗——誘惑K與父親絕裂的壞女人

  K所雇用的律師的女佣娜麗,亦是母親心象,更嚴格地說,她是一位壞母親。當K的叔父、律師與法院的首席書記官正在律師的房裡討論與K有關的案件時,娜麗卻引誘K到另一間陰暗的房間裡,在一位法官的畫像下(「或許這就是我的法官,」K指著畫像說)談情說愛,K不喜歡在律師的房裡「聽到那些老頭子喋喋不休的廢話」,相反的,他卻向娜麗求助,因為他覺得娜麗對法院「了解很多」,同時驚奇地幻想:「令人詫異的是有女人要來幫助我,首先是芭絲納小姐,然後是法警的太太,現在卻是這個可愛的小尤物,她對我表現出無法理解的熱情……。」

    這段插曲明顯表示出,K對三位父親權威的心象——律師、首席書記官及叔父的反抗,在K和娜麗調情完畢後,K的叔父突然出現,咆哮著說:「小子!你怎麼做出這種事!案子剛剛開始,這樣做對你是不利的。」他們本想幫忙K,但最後卻因「不能忍受」而使K失去「得救」的機會,至於這三個父親心象「不能忍受」的是什麼事,雖未說明,但顯然是K與娜麗(母親心象)在律師的臥榻之側,法官畫像之下肆無忌憚地偷情。當K摸著娜麗的手,說:「多漂亮的小手掌哪!」時,心中所感受的似乎是一個小孩幻想從父親手裡搶走母親而與她單獨相處的那份喜悅。

布洛克——爭奪母愛並屈服於父親的「兄弟」

  小孩對母親的愛,除了恐懼來自父親的懲罰外,也擔心來自兄弟間的相互嫉妒和爭奪。律師的另一位雇客——法庭裡的另一位「被告」,商人布洛克即是兄弟心象的投射。布洛克也是來找律師為他的「罪狀」辯護的,但K卻發現他和「穿著睡衣」的娜麗在律師家裡鬼鬼祟祟,K懷疑起他們兩人有染,這使他的心神極度不安寧。而布洛克在律師面前的奴顏婢膝,也是K所懼怕變成的角色。

脫去藝術外衣後的「病歷」

  做了以上的分析後,我們可以將《審判》改寫為:約瑟夫.K迷戀新近搬來同住的芭絲納小姐,對芭絲納小姐的愛慕勾起了他年幼時的類似經驗,引發他的焦慮感和罪惡感,而使他在象徵人生一個重要里程碑——三十歲生日的那天,受到代表「超我」的法庭逮捕。逮捕的名義雖然密而不宣,但K興起了和芭絲納小姐討論案件的迫切性。

  在整個案件進行的過程中,K徘徊在順從與反抗之間,他藉尋找情敵的住處而找到審問他的偵訊室,法庭像是座落在心靈深處的暗叢中。第一次審訊,他咆哮公庭,做一種形式上的抗議。但第二次卻不傳自到,希望藉勾引法警的太太,推事和學員的情婦來「施予報復」,同時,法警太太讓他明白審判他的法典乃是淫書,審判他的權威人士同樣涉及淫亂,只是他們高高在上而已。

  K的叔父認為K的案件「有辱門風」,而為他聘請律師,但當律師、法院首席書記官、K的叔父在討論他的案件時,他又和照顧律師的娜麗偷情,而令三位老頭子「不能忍受」。

    由於K無法收斂他對母親心象的愛,他的案情一直沒有好轉,他漸漸整個人陷入這個案子中,法警太太、娜麗雖想幫助他,但卻都勸K「屈服」,而在與畫家鐵達尼尼等人接觸後,K更警覺到法院勢力的龐大,「一切都屬於法院」,他無法擺脫這個無所不在的法院的審判。

  最後,約瑟夫.K在教堂裡「屈服」於神父對他的「召喚」,而終於在他三十一歲生日的前夕,穿著黑衣,在家裡等待法院派來的兩位執刑人。在赴刑場途中,他曾想做最後的反抗,但芭絲納小姐的出現,使他想起自己的「罪狀」,而了解反抗的無益。在「超我」的無情攻擊下,「自我」終於毀滅。

卡夫卡、未婚妻、父親、母親

  卡夫卡是不是依據上述「伊底帕斯情結」的架構來撰寫《審判》一書,亦即他是不是在「運用」精神分析的理論,而將它披上一層令人眼花撩亂的「藝術外衣」,我們不得而知,也不敢冒然做這方面的推測。

  但卡夫卡在現實生活裡的幾件事情,我們必須在此一提。卡夫卡是在與佛勞蓮小姐訂婚,但又在同年解除婚約的一九一四年,開始著手寫《審判》一書,那一年卡夫卡剛好三十一歲,與約瑟夫.K被「處死」的年紀剛好相同。而在卡夫卡三十歲的時候,他曾經離開他很少離開的布拉格,遠赴柏林去會晤佛勞蓮,亦即在卡夫卡三十歲到三十一歲之間,是他與佛勞蓮感情急遽增長,由訂婚而又終以解除婚約為結局的一段「情感混亂」時期。卡夫卡解除婚約的理由,據他自己說,是擔心婚姻會使他無法繼續寫作,但這個理由太過薄弱。

  在現實生活裡,卡夫卡極度畏懼他的父親,而又依賴他的母親,這從他那一封「給父親的信」及他的日記裡都可以清楚地看出。我們不妨大膽假設,卡夫卡對佛勞蓮的感情,使他早年被壓抑下去的「伊底帕斯情結」整個翻騰過來,而引發恐懼感和罪惡感,在現實世界裡,他和佛勞蓮「解除婚約」,在幻想世界裡,他則藉《審判》來對危及生活的心靈衝突做一種溝通的努力。他自己即把創作視為「我夢幻般的內在生活的表現」。如果這個假設成立,那《審判》就又成為精神分析理論的「佐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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