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實踐:邁向清明的人生 13
對禪宗公案的傳統解讀
禪宗裡最讓人著迷的也許是公案。最常見的公案是禪師間的問答,這些問答通常簡潔扼要,有的機鋒凌厲,讓人拍案驚奇。
譬如有人問:「達摩面壁九年,到底是為什麼?」永禪師回答:「因為睡不著。」有的則答非所問,讓人錯愕茫然;譬如有人問:「如何是佛?」洞山禪師答:「麻三斤。」
這些問答看似無厘頭,但卻又讓人覺得其中似乎另有深意,而參公案或參話頭也一直是修行與開悟的一種方式。
但從上面這兩則問答,又能讓我們悟到什麼呢?很多人認為禪師的回答是要截斷發問者的理性思維,當大家預期會得到一個合理的答案時,禪師卻忽然堵住了你,而且將你引到一個出乎意料的方向,拋出一個非理性的答案,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讓你放棄理性思辨,而訴諸感性直覺,以你的感性直覺去參悟自己的疑問。
在二元對立關係中進行辯證
這樣說似乎有些道理,但如果我們了解惠能的三十六對法,就可明白這些看似無厘頭的對話其實有更深的含意。惠能晚年,召集他門下十大弟子,說他們將來會「各為一方師」,所以特別提出三十六對法(另有三科法門,此處從略),做為他們日後傳法與說法的依據。
三十六對指的是宇宙萬象與人間百態中的三十六組關係,其中外境無情有五對:「天與地對,日與月對,明與暗對,陰與陽對,水與火對。」法相語言有十二對:「語與法對,有與無對,有色與無色對,有相與無相對,有漏與無漏對,色與空對,動與靜對,清與濁對,凡與聖對,僧與俗對,老與少對,大與小對。」
自性起用有十九對:「長與短對,邪與正對,癡與慧對,愚與智對,亂與定對,慈與毒對,戒與非對,直與曲對,實與虛對,險與平對,煩惱與菩提對,常與無常對,悲與害對,喜與嗔對,捨與慳對,進與退對,生與滅對,法身與色身對,化身與報身對。」
這三十六對法主要來自惠能個人的創見,它們看來似乎分類繁瑣,但性質其實都一樣,也就是都屬於二元對立關係;重要的是怎麼個「對法」?惠能告訴弟子:「若有人問汝義,問有,將無對;問無,將有對;問凡,以聖對;問聖,以凡對。」
這其實就是一種辯證法,也是惠能提供給弟子們的很好的思考訓練。
公案其實是給弟子的思考訓練
了解這一點,我們再來看「達摩面壁九年,到底是為什麼?」這個問題,禪宗初祖達摩自印度東來,曾在嵩山面壁九年,他為什麼面壁?這應該是一個神聖而嚴肅的問題,但永禪師「因為睡不著」的答案,卻顯得非常平凡而庸俗,但這正是惠能所說的「問聖以凡對」。
而對「如何是佛?」這個神聖問題,拋出「麻三斤」這個庸俗答案,同樣是「問聖以凡對」,也可以說「問虛以實對」。所以,這種看似無厘頭的問答,其實是一種很好的「思考訓練」;將它們解讀成「不要思考」(截斷思考),實在是「有欠思考」。
在多如牛毛的禪宗公案裡,我們還可以找到很多類似的例子。譬如有個和尚問:「我為什不能悟?」夾山禪師答:「就是為了這個悟,迷卻多少人。」這就是「問悟以迷對」。又譬如下面這個有名的公案:有一天,溈山和仰山師徒一起去放牛。溈山指一指牛群,問:「這裡面有菩薩嗎?」仰山回答:「有。」溈山又問:「你看哪頭牛是菩薩,指出來讓我看看。」仰山看看牛群,反問:「師父懷疑哪條牛不是菩薩,指出來讓我看看。」溈山一笑作罷。這就是「問無以有對」、「問是以不是對」。
「離兩邊」就是要遠離偏執
惠能為什麼要弟子們作這種思考訓練呢?惠能說:「忽有人問汝法,出語盡雙,皆取對法,來去相因,究竟二法盡除,更無去處。」意思是不管面對什麼現象或問題,都要同時考慮到正反兩面,有與無、聖與凡、正與邪、明與暗、快樂與痛苦都是相對的,也是來去相因的,「明是因,暗是緣,明沒則暗,以明顯晦,以暗顯明」,因為有痛苦,所以才知道什麼是快樂;你憶苦、我就思甜,你思甜、我就憶苦;你說有、我就說無,你說無、我就說有;這不是故意唱反調或在找碴,而是要「離兩邊」、「究竟二法盡除」,打破世人在看問題時最常見的偏頗與執著。
每個人都說要打破執著,也都知道要放下,但說歸說,卻很少人認真思考要怎麼做。惠能的三十六對法提供我們一個確實可行而且有效的方法,「三十六」只是名相,重要的是「對」,不管看到什麼景象,面對什麼問題,當你有了一種感覺、一個想法後,不要立刻憑直覺下定論,最好稍微緩一下,花點時間朝反方向去想,然後不偏執於一方,這樣你才能有更完整、或者更圓融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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