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篇章,我們介紹了孔子認為一個理想的君子應該具備的人格特質和品德,譬如要立志、好學、仁愛、有義、誠信、達禮、孝悌、堅持、對人謙和、敬業樂業等等,這些也是建立安和樂利社會的基石。它們不只是當代正向心理學所關注與強調的美德、特質,更是現代教育裡「公民」或「修身」課的重要內容。沒有人會質疑這些人格特質與品德的重要性,問題是要如何將它們落實到現實生活裡,而不會淪為一堆漂亮的空話?特別是去了解提出或宣揚這種觀點的人,他自己做到了多少?又有什麼可以跟我們分享的經驗和心得?
我想對孔子提出這樣的問題,應該不會失禮,更非故意在找碴。
為何缺少孔子與親人關係的記錄?
《論語》是弟子們對孔子言行的追記。關於孔子對各種品德的「言」記錄了很多,但相應的「行」卻少很多。當然也有一些,譬如〈憲問篇〉裡提到「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馬廄起火燒了,孔子退朝,只問「有沒有傷到人?」「見冕者與瞽者,雖褻,必以貌。凶服者式之。式負版者。」看見穿官服的人和瞎子,即使彼此很熟,也會表現禮貌;乘車時看到穿喪服的人,便俯伏在車前橫木上(表示同情)「朋友死,無所歸,曰:『於我殯。』」朋友死了,無依無靠,孔子說「由我來料理後事。」這些都在表示孔子的仁愛之心與對朋友之義。但整體而言,孔子的「行」跟他的「言」是不成比例的。
「仁」是孔子學說的核心,也是其他品德的源頭,「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學而)更說明親子關係與手足之情是「仁」的原型。既然如此,那麼了解孔子對父母和兄弟姊妹、兒女等至親有著何等感情應該比他如何對待學生、盲人、喪家或陌生人來得重要吧?但在《論語》裡卻是「隻字也無」,這可能是孔子在講學時並未提起,弟子們也就無從記錄;也可能是孔子提過或弟子們風聞過,但認為那「無關緊要」,所以不想記錄。
孔子的父親、母親與葬禮
不過我們還是可以從其他地方獲得一些蛛絲馬跡。孔子為殷商王族的後裔,其先祖從宋國遷到魯國,父親為叔梁紇,這是世所公認的。但接下來就有些模糊,司馬遷的《史記.孔子世家》說:「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丘生而叔梁紇死」;而同樣記載孔子與弟子言行及孔子家世的《孔子家語》(被很多人視為偽書)則說:「梁紇娶魯之施氏,生九女,其妾生孟皮。孟皮病足,乃求婚于顏氏,徵在從父命為婚。」綜合二書說法,孔子的生母為顏徵在,「野合」可能是指顏徵在和叔梁紇的結合不符合當時禮俗,孔子有九個異母姐姐和一個殘障的異母哥哥。在父親死前,孔子母子可能和他的「大媽」、姐姐、哥哥們生活過一段時間;父親死後,顏徵在有可能帶著孔丘離開孔家,母子相依為命。
孔子十七歲時,顏徵在過世,《史記.孔子世家》和《禮記.檀弓上》都說,孔子因不知父親的埋骨之所,而先將母親停棺於路口,向路人打聽得知父親的墓地後,才將父母合葬於一處。從這點可以看出,孔子對「死葬之以禮」(為政)的重視與奉行。
孔子在為母親守喪期間去赴宴?結婚?
但在顏徵在生前,孔子和母親的關係如何?我找不到任何古代的資料。《史記.孔子世家》有一則記載說:「孔子要絰,季氏享士,孔子與往。陽虎絀曰:『季氏享士,非敢享子也。』孔子由是退。」所謂「要絰」是指縛在腰間的麻带,意思是孔子還在為他母親守喪期間,魯國權臣季孫氏宴請士人,孔子就去參加,但被季孫氏的家宰陽虎(即陽貨)斥退,說我家主人不敢宴請你。
這件事的確很嚴重。因為當宰我向孔子抱怨為父母守喪三年太久時,孔子說這是為了報答「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而且「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今女安,則為之!」(陽貨)意思是孝子女在三年守喪期間,寢食難安,根本無心於他事,如果宰我自覺「心安」,那就去過他的正常生活吧!既然是這樣振振有詞地教導學生,那孔子怎麼可以還在為母親守喪期間,就想去參加季孫子的宴會呢?
後世很多儒家學者因而懷疑、否定司馬遷的這段記載,但司馬遷會這樣說,顯然是有所本。《孔子家語》又有一說:孔子「至十九,娶于宋之亓官氏。」十七喪母的孔子,十九歲娶妻,這不是又違背了「守喪三年」嗎?於是又有人出來辯駁說,顏徵在其實是在孔子二十四歲時才過世,所以他並沒有違背古禮;另有人說,「守喪三年」只是針對父親,如果是母親過世守喪一年就夠了。姑不論這種說法是否在暗示中國人對母親不應該有太多的感情,總之,就是要我們相信,孔子不可能作出違背「禮」的事情。
我個人認為,即使孔子在為母親守喪期間就想去參加可能關係到他前途的宴會,乃至於結婚生子,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那時候他才十七、八歲,「少不經事」,不太可能滿腦子的「禮!禮!禮!」。他的重視「禮」並強調要「克己復禮」,應該是三十歲以後的事,說不定還是來自他對年輕時候「不知禮」的一種反省。
孔子休棄了他的結髮妻亓官氏?
夫婦為儒家的五倫之一,齊家更是治國之本,但我們不僅在《論語》裡找不到孔子對此的任何說法,其他古書也沒有孔子和他妻子亓官氏相處情形的任何記載,《孔子家語》也只提到兩人婚後「生伯魚。魚之生也,魯昭公以鯉魚賜孔子,榮君之貺。故因以名鯉,而字伯魚。」也許「沒消息就是好消息」,但如果認為孔子和妻子的關係即使說不上恩愛,應該也是平淡而和睦的,那恐怕就錯了!
《禮記.檀弓上》有一則記載說:孔伋(即子思,孔鯉的兒子)不准其子為其「出母」守喪,在門人的追問下,子思才透露他父親(孔鯉)有為其「出母」守喪。所謂「出母」就是被父親「休掉」的母親,孔鯉的「出母」就是孔子的妻子亓官氏,換句話說,孔子不知何時已經「休妻」,家庭破碎了(而且從子思的話可知,孔子、孔鯉、孔伋三世都休妻)。根據《大戴禮記.本命》的說法,丈夫可以因為妻子不順父母(公婆)、無子、淫、妒、有惡疾、多言、竊盜等七個理由(稱為七出或七去)而休棄她,孔子若休妻,理由應該不是前面兩條,但不管如何,他們的夫妻關係顯然不好。
因為夫妻關係不好,我們對孔子所說:「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陽貨)也許就能有新的理解,文中的「女子」很可能就是來自孔子對他妻子亓官氏的印象。而在〈鄉黨篇〉裡提到的孔子對飲食的挑剔,諸如「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這個也不吃那個也不行,可能會讓主持中饋的亓官氏非常受不了,或者讓孔子對妻子很不滿意,而成為他們夫妻失和的主要導火線。
跟兒子孔鯉的關係是疏遠的?
《論語》對孔子和他兒子孔鯉的親子關係倒是有些記載。陳亢問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 『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 『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季氏)從孔子與孔鯉的問答可知,孔子雖然有弟子三千,但似乎沒有親自教導兒子,而且親子關係就像陳亢所說是疏遠的(遠其子),當然它也可以做孔子「不偏愛兒子」的解釋。
孔子最欣賞的弟子顏淵死時,顏淵的父親請求孔子能賣掉車子,給顏淵買個外槨。孔子回答:「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鯉也死,有棺而無槨。吾不徒行以為之槨。以吾從大夫之後,不可徒行也。」(先進)意思是顏淵和孔鯉雖然一個有才一個無才,但各自都是自己的兒子。孔鯉死時也是有棺無槨,孔子也沒有賣掉車子給他買槨,因為他還跟隨在大夫之後,必須遵守不可步行的禮節。也就是說孔子為了守禮,可以斷然節制他的親子與師生之情。
《禮記.檀弓上》還說,當孔鯉的「出母」亓官氏過世後,按當時的「禮」為「出母」守一年喪就夠了,但過了一年,孔鯉想起母親還忍不住落淚,孔子就覺得這樣「非禮」而不贊同,害得孔鯉不敢再哭。這固然可以說孔子的重視「禮」與勸兒子要節哀順變,但似乎也反映他對「前妻」和兒子的情感都很淡薄。
要成為「躬行君子」是「不可能的任務」
雖然資料不多,但如上所言,當我們想以孔子和他父母、兄姊、妻子、兒子等至親的關係,來了解他對他所宣揚的品德做了多少時,答案可以說是讓人頗為失望的。但我並不認為孔子虛偽,因為他自己說:「文,莫吾猶人也。躬行君子,則吾未之有得。」(述而)意思是在人文知識方面,他或者還比得上人家;但要說身體力行君子之道,那他還辦法做到。我想我們必須相信孔子在說這番話時是真心誠意的,而不是故作謙虛;因為他在反省自己跟親人的關係時,他自己很清楚他的表現(特別是年輕時候)離他後來所倡導的那些品德還很遙遠,他並非他所嚮往的那種理想君子。雖然他並沒有向學生和世人具體表白他和那些至親相處的真相,但他對此顯然深感抱憾,而只能感嘆:「躬行君子,則吾未之有得。」
孔子自己說我們對人要「聽其言而觀其行」,特別是他所說的是行為的指南時,更需要了解他的言談和行為間是否有落差?又有什麼具體的方法可以來減少這種落差?但像孔子這麼重視而且教導弟子與後人要「觀其行」的人,對於他在孝、悌、仁、愛、父、義等方面的「行」卻沒有多少可「觀」(舉了很多別人的表現,但卻很少談自己),這多少是讓人遺憾的,而更讓人遺憾的是它似乎成了一個傳統:後世高舉儒家思想大旗的人,在暢言如何正心誠意、敦品勵學、修身齊家時,也都吝於和大家分享他們在這些方面的經驗與心得。
連孔子都說他不是一個「躬行君子」,可見要具備他所宣揚的那些人格特質和品德是多麼困難的事。但這並不表示要對那些特質和品德打上問號,正因為難以做到,我們反而更應該把它們當做「不可能的任務」般來追求。它們永遠沒有完成的一天,我們只能持續追求,不厭倦地追求,不知老之將至,這也是孔子告訴我們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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