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09065 乃見天則:天人合一的哲學與科學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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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思維易:推理辯證的門道與色彩 5

  哲學大家錢穆在〈中國文化對人類未來可有之貢獻〉一文裡說,他直到晚年才徹悟「天人合一」的觀念是「整個中國傳統文化思想之歸宿處」,而且深信「中國文化對世界人類未來求生存之貢獻,主要亦即在此。」但物理學大師楊振寧卻在「《易經》對中華文化的影響」這篇報告裡說,「天人合一」觀是讓近代科學沒有在中國萌生的原因之一。

  這除了兩人的知識背景和著眼點不同外,還牽涉到「天人合一」的定義問題。老子、孔子、莊子等都提過「天人合一」,它最少有如下幾個層面(或範疇)的含義:一、人跟天(自然)是一體的,我們要跟自然和諧相處。二、人就是一個具體而微的天,受到同樣法則的支配。三、人類的社會法則(人道)要符合自然法則(天道)。四、人類要順應、效法自然,進而融入自然,與自然合為一體。錢穆指的主要是一、四兩個範疇,而楊振寧說的主要是二、三兩個層面。

  諸子百家談天人合一,多少都會觸及上述幾個層面,只是比重不一。我們從「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繫辭上傳)「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說卦傳)「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文言傳•乾卦)可知,《易經》著重的是天人合一的法則面――人與自然受到同樣法則的支配,人道(社會法則)要符合或效法天道(自然法則)。

  因為《易經》是在探討宇宙的奧秘,要為我們揭露天地間萬事萬物共通的運作法則,所以著重於天人合一的法則面是很自然的,而受中華文化薰陶的人看到「人道要符合或效法天道」的說法,也會認為這「很自然」、「理應如此」。但這其實是在反映我在前面所說的中華文化的一個思維特色,就是喜歡作「跨層次的思考」:不只對萬物的分類跨層次(把天、馬、父歸為同類),連法則的適用性也是跨層次(譬如自然法則是天尊地卑,所以人類的社會法則就是男尊女卑)。而這正是楊振寧所批評的,他說:「近代科學一個特點就是要擺脫掉天人合一這個觀念,承認人世間有人世間的規律,有人世間複雜的現象,自然界有自然界的規律與自然界的複雜現象,這兩者是兩回事,不能把它合在一起。」

  我們不要以為只有中華文化才有「天人合一」的觀念,西方早年有類似想法的亦復不少,西元前五世紀的希臘醫學之父希伯克拉底就說:「所有的生命以及它的每一部分,都為了同樣的目的而彼此相關聯運作著」。西元一世紀的哲學家費洛也說:「天是神的最初創造物,而人則是祂的最終創造物……人,終極而言,就是一個具體而微的天。」西方近代科學的發展,與其說是他們「擺脫」天人合一觀,不如說他們把「野心」縮小,不再作跨層次的探索和運用,物理學家就專注在物理層面,而化學家不會說他發現的化學定律可以推廣到人際關係,這也正是愛因斯坦所說的「我從來沒有在我的科學研究中,獲得任何的倫理觀念。」甚至說:「想將物理學應用到人類生活的趨勢是個錯誤。」

  但中華文化還是抱著要將天道與人道歸於一統的理想,因為跨層次,不僅提出來的都是泛泛之論,而且很多還是錯誤的,把自以為是的「天道」硬套到人類身上,要大家去遵循,只是讓社會和人生變得更混亂與虛幻而已。當然,我們還是需要人跟自然是一體,人類要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天人合一觀,但在法則的層次,我們最好還是放棄跨層次的思維,天道自天道,人道自人道,讓它們各走各的路,一路上也許可以分分合合,但卻不必緊緊綁在一起,這恐怕也是比較實際、健康的想法和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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