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易:社會真相的挖掘與想像 2
「鬼方」,一個怪異又讓人迷惑的字眼,兩度出現在《易經》裡,顧頡剛從《易經》卦爻辭裡鉤索出的第二個故事是:「高宗伐鬼方」。
《易經》裡跟「伐鬼方」相關的爻辭有兩則。既濟卦的九三爻辭:「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未濟卦的九四爻辭:「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顧頡剛再度引用王國維的考證,指「鬼方」為殷商西北方的民族,跟後來大家較熟悉的「匈奴」有一定程度的關係。而既濟卦爻辭裡的「高宗」指的則是殷高宗,並認為《易經》很可能是古書中有關「高宗伐鬼方」這場戰爭最早的記載。
在專門記載上古歷史的《今本竹書紀年》裡有一段:「武丁(殷高宗年號)三十二年伐鬼方,次於荊。三十四年,王師克鬼方,氐羌來賓。」顧頡剛認為這就是該書作者參考《易經》與《詩經》編寫的,因為《古本竹書紀年》並無這則記載。結果,它反而被某些人用來「證明」既濟卦所說的「三年克之」,但這其實是倒果為因。
顧頡剛提醒我們,《易經》卦爻辭裡一再出現「三」這個數字,譬如「三歲不興」、「三日不食」、「田獲三狐」、「婦三歲不孕」、「晝日三接」……等,「三」其實是在表示「多,但又不是很多」。如果更多,那就用「十」來表示,譬如「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十年勿用」、「十年不克征」、「十朋之龜」……等,如果我們拘泥於數字,認為爻辭是在說「三年」如何如何、或預示我們「十年」後會如何如何,那就是昧於歷史,不懂古人之意了。
但顧頡剛並沒有說未濟卦的「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何所指?在好奇與納悶之餘,我自己上網搜尋、鉤索,整理出如下說法(說法很多,未免治絲益棼,我只提我覺得比較合理或比較喜歡的說法):
有人認為「震用伐鬼方」和「高宗伐鬼方」指的是同一件事,但王國維根據《古本竹書紀年》的一則記載:「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認為那是兩場不同的戰爭,「周王季」指的是周文王的父親季歷,而武乙則是殷商王朝第二十八任君主(武丁為第二十三任,兩者相差百餘年)。當時周還是臣屬於殷商的小邦,季歷為殷商出力,討伐鬼方獲勝,因此得到殷商的獎賞(有賞於大國)。
但王國維還是沒說這場戰爭為什麼在《易經》裡被說成「震用伐鬼方」?我查啊查啊,終於找到一個比較滿意的答案:徐中舒認為「震」是震驚,「用」為「周」之訛誤,周國以小邦而伐大國之敵並獲勝,震驚了當時的「國際社會」。
但了解這些歷史,最後還是要回歸兩卦的爻辭。顧頡剛說既濟卦在「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後面所加的「小人勿用」不知何義,其實前面已說過,它屬斷占語,應是後來某個筮官添加的,和敘事取象之辭(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未必有關聯;這就跟未濟卦在「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前面加的斷占語「貞吉。悔亡」一樣,若沒什麼啟發性就不必去硬掰。重點是這兩場「伐鬼方」為什麼會被歸在不同、而且是顛倒的一對綜卦裡?
「既濟」意為已經成功,「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是一場大勝利,它被列在既濟卦,代表高宗和殷商已經實現他們的目標,不必再追求什麼了。「未濟」是尚未成功,「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同樣是成功,但卻被列在未濟卦,因為對季歷和周國來說,他們還有更遠大的目標要去追求、要完成(取殷商而代之)。從這裡我們也可看出,當初創建《易經》的人將這兩場戰爭歸屬於不同的卦,其實是頗有深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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