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 義理易:窮究天人的抱負與偏航 9
傳統認為,「義理易」代表的是儒家的觀點,這點其實大有商榷餘地。北宋歐陽修是個具有懷疑精神的大學問家,在他所著《易童子問》一書裡,就對孔子作《易傳》的說法提出質疑,他認為各篇「多繁衍叢銼之言」與「自相乖戾之說」,不僅非孔子所作(或弟子筆錄),而且作者還不只一人,很可能是七拼八湊而成。但基本上,他還是認為《易傳》乃「諸儒之作」,代表儒家的觀點。而當代學者則更進一步指出,除了儒家觀點外,《易傳》還夾雜了不少陰陽家的說法,而且這些說法跟正統儒家的觀點還是相反的。
前面說過,「一陰一陽之謂道」是《易傳》的核心要義,但《論語》裡沒有談到跟「陰陽」有關的任何字眼,甚至《易經》通篇裡也只有一個「陰」字(鳴鶴在陰),跟後人所說的「陰陽」毫無關係。而《易傳》(十翼)裡較早出現的《彖傳》,剛字出現五九次、柔字三九次,陰和陽只各出現二次;到了較後期的《繫辭傳》,剛字出現十一次、柔字十三次,陰和陽則增加到各出現九次;「陰陽」是陰陽家喜歡用的辭彙,這表示《易傳》的寫作,已逐漸受到陰陽家的滲透,或者說具有陰陽家色彩的儒家學者所占的份量越來越大。
《文言傳》裡藉孔子之口說出的「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是西漢時期才有的天人感應觀念,而它主要也是陰陽家的說法。另外,《繫辭傳》裡談了不少鬼神,如「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其知神之所為乎?」「以通神明之德。」等等,但對儒家來說,鬼神只有宗教和祭祀上的意義,他們的態度是「敬鬼神而遠之」,而「祭神如神在」這句話更表示,正統儒家其實是不相信鬼神存在的。
關於命運,孔子雖然說:「不知命,無以為君子。」又說:「五十而知天命。」但這裡所說的「知命」並不是要去了解命的運作法則,而是「知有命而信之也」,也就是相信吉凶禍福有超乎個人之外的「因素」(君子以不在我者為命)。孟子則說君子要「順天命」,更須「盡人事」;雖然「夭壽不貳」,但君子「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這些都表是正統儒家對「窺探天機」沒什麼興趣,但《說卦傳》卻說要「窮理盡性以至於命」,要用卜卦筮問去預知吉凶禍福,這些其實都違背了儒家的基本信念。
當然,《易傳》整體說來,儒家的觀點還是要多於陰陽家。雖然說它不是正統儒家,但對六十四卦卦爻辭的闡釋,卻又「義理」得有點過火,在被《易傳》定了調後,後來的解經者也都從義理的角度去發揮,但這很可能扭曲了卦爻辭的原意。除了我在自序裡提到的泰卦九二爻辭:「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於中行。」還有第一章提過的遯卦上九爻辭:「肥遯。無不利。」外,像這種南轅北轍的詮釋其實還不少,譬如中孚卦,義理派一向把「孚」作「信」解(如雞卵之孵化,是可信驗的),「中孚」即「衷孚」,意為發自內心的誠信,所以卦辭:「中孚:豚魚。吉。」就被詮釋為「誠信施及小豬與小魚身上,感化了牠們,因此獲得吉祥。」這聽起來實在有點扯,高亨的詮釋「只要內心虔誠,以豬和魚當祭品雖然簡單,也是吉祥的。」就比較合情合理。九五爻辭:「有孚攣如。無咎。」義理派的解釋是以誠信相互提攜,就沒有過錯;聽起來似乎很合理,但「孚」亦通「俘」,如作俘虜解,九五爻辭就變成「把俘虜們綁在一起,這樣就不會有失誤。」不僅說得通,而且跟九三爻辭裡的「得敵」前後呼應,顯得更加合理。
在下面的「情色易」和「歷史易」裡,我們還會舉更多跟義理派互別苗頭的詮釋。這裡只想提醒大家,義理雖好,但若看到什麼都想到義理,都從義理觀點去闡釋,那不只會失真,而且讓人感到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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