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0872 自愛不自貴:贏得人心的修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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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72章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

  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當人民不畏懼統治者的威壓時,大的禍亂就要來了。所以統治者不要妨害人們的安居,不要擾亂人們的生活。只有不壓制人民,才不會讓人民生厭。

  因此,聖人但求自知而不自我炫耀;但求自愛而不自顯尊貴。所以,要捨棄後者(自見、自貴)而保持前者(自知、自愛)。

【弈後語】

  「威」,代表一種讓人懾服的力量,上位者要讓下位者聽命於他,靠的就是「威」。但「威」有很多種,譬如威權、威嚴或威信等,要先看上位者靠的是哪種「威」。老子在這裡說的顯然是靠威權――國君憑個人好惡,以手上握的生殺大權來逼迫人民服從。這種「威」建立在恐懼上面,雖然讓人反感,多數人卻也只能忍氣吞聲。但忍耐和畏懼都有個極限,當忍無可忍時,人民就不再害怕,整個豁出去,群起反抗,這時統治者就大禍臨頭,整個社會也陷入混亂。中國歷代的官逼民反,顯然就是老子所說的情形。

  現在是民主時代,從總統到縣市首長,雖然名為「公僕」,但還是有他們的「威」,不過靠的主要是威嚴(法律)與威信(百姓信任他),而人民對他們則是敬與畏兼而有之。在這種條件下,「公僕」雖然難以像過去的統治者那樣為所欲為,但「大威至」的情況依然屢見不鮮,譬如最近幾年的台灣,從全國性的「太陽花學運」、「廢核大遊行」到地方性的「大埔自救會」、「反六輕運動」等等,抗爭之所以發生,主要是政府部門犯了老子所說的大忌――妨害人們的安居,擾亂人們的生活。但更重要的是人民覺得不受尊重、被蒙蔽,政府的決策採黑箱作業、圖利特定集團與人士,而且還說得冠冕堂皇,無視法律或任意曲解,搞得人民無法再信任政府,威嚴與威信蕩然無存,主政者不僅不再讓人敬畏,而且還讓人討厭,大家紛紛走上街頭表達不滿。這時,就像老子所說的,不只各級首長倒楣,社會也跟著動盪。

  雖然現在的體制跟老子的時代有很大的差異,但還是存在著同樣的問題,因為基本的人性並沒有改變。不管是皇帝、宰相、總督或總統、行政院長、市長或董事長、總經理、經理,身為一個領導者都會有一種「威」,而這個「威」是要建立在遵守法令(威嚴)與讓人民或下屬信任(威信)之上,但要怎麼做到呢?老子所提的「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就是一個很好的修煉方法。

  一個領導者必須有自知之明,了解自己的好惡、能力和權力是什麼,更要知道它們的界限在哪裡,但自知卻不能變成自見――炫耀自己的能力和權力。其實一個真正有自知之明的人,必然了解自己的渺小,而會更加謙卑才對。有了自知才能知人,不只是能知人善任,而且知道下屬最討厭的就是在上位者炫耀自己的能力、功勞,又用權力逼他們就範。

  除了自知,還需自愛。但不是顧影自憐,而是潔身自愛,愛惜自己的名譽和理想。不過自愛卻不能流於自貴――自以為比別人高貴而瞧不起別人。其實,一個真正懂得自愛的人也會愛人,把別人看成如同自己一樣地去愛、去尊重,這樣自然不會認為自己比別人高貴。

  如果能像這樣自知自愛、知人愛人,而又不自見自貴,自然就能得到人民和下屬的尊敬、信任與喜愛。為了讓多數人能安居樂業,即使採取一些可能造成不便、甚至損失的措施,大家也比較能夠體諒,不會認為這是在用威權逼迫他們就範。這樣,自然就能贏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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