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德經第65章
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此兩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
古時善於行「道」的統治者,不是教人民精明,而是使人民淳樸。人民所以難管理,就是因為有太多智巧心機。所以若用智巧去治理國家,是國家的災禍;不用智巧去治理國家,才是國家的幸福。了解這兩者就掌握了不變的法則。能永遠記住這個法則,就稱為「玄德」,玄德多麼奧妙,多麼深遠啊!與萬物一起回歸真樸,抵達最大的順應之境。
【弈後語】
過去有很多人(譬如余英時教授)根據老子在本局(章)所說的話,指摘他鼓吹統治者施行「愚民政策」。我想一個人再「愚蠢」,也不會如此公然主張、毫不避諱地落人口實,而留下千古罵名。這顯然不是老子的原意,但為什麼會被做那樣的解讀呢?問題就出在他用的那個「愚」字。
很多人一看到「愚」字,就立刻聯想到「笨」、「蠢」、「呆」等,偏向於心智上的低劣。但它其實還有其他含意,《說文解字》對「愚」的解釋是「憨也。愚者,智之反也。」這個「憨」就明顯有「樸直」的意思,台灣有句俗語:「天公疼憨人」,指的也是樸質之人――雖然可能因此而被認為是「蠢蛋」。再對照老子在第二十局(章)所說的「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他自比「愚人」,有的正是一顆「渾沌」的心;而他在結尾所說的「與物反矣」(與萬物一起回歸真樸),更印證他所說的「愚」意指「自然樸直」而非「蠢笨」,跟「愚民政策」相差無異十萬八千里。
「明民」也不是「讓人民明白」,而應該是「教人民變精明」。王弼的《道德經注》說得好:「明,謂多見巧詐,蔽其樸也。愚,謂無知守真順自然也。」這也是老子一貫的立場,他不是鄙視聰明,而是厭惡將聰明用在牟取私利上,變得精明巧詐;也不是在反對知識,而是反對以知識做為滿足私欲的工具。這些,也就是「民之難治,以其智多」裡的「智」。
隨著文明的進步,人類變得越來越有知識、越聰明、也越有自己的主張,不再像牛羊那般好管理,但真正讓人頭痛的是像不久前一再爆發的食品安全問題,譬如大陸的不肖廠商在奶粉裡摻雜三氯氰胺,台灣的黑心廠商在食材裡添加塑化劑、以工業用油混充食用油等,搞得草木皆兵、人心惶惶,這就是將「智」(知識和聰明)用在滿足個人私欲上。但為什麼難以管理、防不勝防呢?不只廠商狡詐,消費者想買更香、更Q、更便宜商品的精明心態,政府單位的官商勾結、大言不慚的狡辯……都在為此推波助瀾。當舉國上下都想用自己的這種「智」去滿足自我、牟取私利、保護自己時,就成了老子所說的「國之賊」――為國家帶來災禍。
十八世紀的德國啟蒙學者利希騰貝格說過一句話:「要行事公正,不需要知道太多東西,但要理直氣壯地實行不公正,則需要認真學習法律。」我想老子聽了一定會表示贊同。的確,我們只要保有或尋回質樸自然的心,就知道什麼是好的、應該的,根本不需要知道太多東西;最讓人厭惡、也對社會危害最大的是那些「滿口仁義道德,卻一肚子男盜女娼」,以冠冕堂皇的說辭去滿足自己私慾的人。
一個真正擁有「玄德」的人,就要看清這兩者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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