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0836 欲擒故縱:是陰謀詭計還是處世良方?

瀏覽次數: 5

道德經第36章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取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想要收斂它,必先擴張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強化它。想要廢棄它,必先抬舉它。想要奪取它,必先給予它。這就叫「微妙的明智」。柔弱勝過剛強。魚不可以離開水,國家的有力武器不可以耀示於人。

【弈後語】

  很多人看了這一局後,都說老子是個陰謀家。

  譬如《韓非子》就說:「晉獻公將欲襲虞,遺之以璧馬;知伯將襲仇由,遺之以廣車。故曰:『將欲取之,必固與之。』」一個國家想要突襲另一個國家,就先送她珍貴的禮物,讓她疏於防範,然後一舉殲滅她,這就是在運用老子的謀略。

  還有,《呂氏春秋》也提到燕王想報仇雪恥,但因國力不如齊國,所以先放低身段向齊王請罪,等齊王變得驕橫無比時,再殺他個片甲不留,然後說這就是「將欲毀之,必重累之;將欲踣之,必高舉之。」要想毀壞它,必先把它重疊起來;要想摔倒它,必先把它高高舉起。這同樣是在發揮老子的觀點。

  這些謀略就是本局所說的「微明」(微妙的明智),也是在闡釋老子的基本策略「柔弱勝剛強」――用柔軟示弱的作法去擊敗強大的敵人。而對接下來的「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韓詩外傳》則用一個故事來做解釋:

  司城子罕在宋國當宰向,對宋君說:「國家的安危,百姓的治亂,都看您怎麼做。爵祿賞賜的事,人人都喜歡,這些就由您來做;殺戮刑罰的事,人民很討厭,微臣願意為您承當。」宋君聽了很高興,於是照辦,讓子罕當壞人,自己當好人。沒多久,宋國人都知道子罕擁有生殺大權,於是大臣巴結他,百姓害怕他,不到一年,子罕就驅逐宋君,自己當了國王。故事的結論就是「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統治者不可讓自己暴露在危險的環境中,國家的生殺大權不可以交給他人。

  所以,大家振振有詞地說這一局從頭到尾說的都是統治者應如何利用謀略來保住政權、進而消滅敵人、擴充版圖。聽起來也是頗為合理,但這真的是老子的原意嗎?我很懷疑,因為它跟老子的核心思想「無為」存在著基本的矛盾。

  其實,在爾虞我詐的春秋戰國時代,有類似看法的人應該不少,譬如《孫子》就說:「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不備,出其不意。」這些也都跟老子的觀點非常類似,但總不能說它們都是受到老子啟發,靈感得之於老子吧?

  老子所說的這些「微明」,從某個角度來看,固然可說是聰明、甚至狡猾的技倆;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卻也是自然之「道」:譬如花兒要凋謝,一定要先盛開;又譬如烏鴉也知道要把蚌殼摔下而且摔得破,一定要先銜著它高舉到天空。而且,張與歙、強與弱、興與廢、取與與……都是不斷循環、互為因果的,從不同的點拆開,可以看到不同的關係,將老子的話顛倒過來說:「將欲張之,必固歙之;將欲強之,必固弱之;將欲興之,必固廢之;將欲與之,必固取之」也都可以成立,但老子卻選擇前一種說法,也許是在反映他的逆向辯證思維,喜歡從跟大家相反的角度來看問題,然後總結到他的核心要旨:「柔弱勝剛強」。

  有人認為以柔弱去戰勝剛強就是一種謀略。但我想標榜「無為」與「虛靜」的老子,是不太可能鼓吹大家在國與國之間、人與人之間搞陰謀、耍鬼計,為了保住權位、擴張勢力而無所不用其極的。老子的用意也許是在提醒大家,不要因為別人吹捧你、抬舉你、餽贈你而樂昏了頭,如果你因此而變得驕橫自大,那很可能會掉進別人的陷阱中,樂極生悲,形勢整個逆轉,墜落不幸的深淵;另一方面,也是在告訴大家要放低姿態,向別人示好示弱,其實是讓自己有更大發展空間的聰明辦法。

  那「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又要做何解釋?魚活在水裡才是自然,一條魚或一個領導人都不可以為了想大有作為而脫離自然、違逆自然;順應自然才是對國家最有利的方法,我們心領神會、恭默奉持即可,不必到處去張揚、炫耀。這樣不僅說得通,而且更符合老子一貫的立場。

  不過話說回來,這真的就是老子的原意嗎?誰也不知道。正是橫看成嶺側成峰,誰識廬山真面目?你要怎麼看、怎麼解讀,恐怕要先問你相信的是什麼。而人生,豈非就是如此?

分享:

已發佈

分類:

,

標籤:

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