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德經第16章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要把空明的功夫做到極致,守靜的修為做得徹底。這樣才能從萬物的蓬勃發展中,看出往復循環的規律。萬物紛紜百態,但最後都各自返回它們的本根。返回本根叫做「靜」,「靜」叫做「復命」(回復本來狀態),「復命」叫做「常」,了解「常」叫做「明」。
不了解「常」而任意妄為,就會帶來凶險。了解「常」才能包容一切,包容一切才能大公無私,大公無私才能普遍周全,普遍周全才能合乎自然,合乎自然才能與「道」同行。與「道」同行才能長長久久,終身免於危險。
【弈後語】
前一局,老子說得道之士要動靜皆宜,但在這一局,則強調「靜」比「動」來得重要、也更為根本。他建議我們在行動之前,要先做好「虛靜」的功夫――除去個人的私欲與成見,以客觀清明的心態去觀察、思考、發現隱藏在萬物興作、紛紜百態背後的規律。在這裡,老子提出他用這種方法發現的一個規律:「復命」──所有的生命都在生生死死中返回本根、往復循環著。它是宇宙的「常道」,了解這個「常道」,才稱得上「明智」。
如果不了解這個「常道」,或雖然了解卻故意違逆它,那必然會帶來禍害。美國二十世紀初年的「獵狼行動」就是一個很好的實例:
當時美國洛磯山脈的凱巴伯森林中有四千頭可愛的野鹿,但另有一群凶殘的狼在威脅野鹿的生存。為了順應保護野鹿的民意,羅斯福總統在一九○六年下令展開「獵狼行動」,到了一九三○年,累計共獵殺了六千多隻狼,凱巴伯森林裡再也看不見一隻狼,行動可說相當成功。但想不到在沒有天敵的情況下,野鹿大量繁殖,不久就暴增到十萬餘頭。牠們吃光野草,毀壞林木,森林中的綠色植被一天天減少,大地露出的枯黃也一天天擴大。龐大的鹿群因此陷入饑餓和疾病的困境,到了一九四二年,凱巴伯森林裡的野鹿又只剩下八千頭,而且以病弱者居多。
萬物的生死循環,自有一個「常道」,就像我們在第五局提到的加拿大雪兔與山貓的消長。洛磯山脈的野狼撲殺野鹿看似殘忍,其實有利於維持凱巴伯森林的生態平衡,而且被狼吃掉的通常是病弱的鹿,這也有利於鹿群整體的生存。不明究理的人類憑著個人的私欲與成見(喜歡鹿而討厭狼),去干擾、破壞自然的「常道」,結果就帶來意想不到的惡果。
用老子的話來說,只有深刻了解自然的「常道」,我們才能包容被多數人討厭的野狼(知常容),公平對待野鹿和野狼(容乃公),找到普遍周全的辦法(公乃全)。當然,最好的辦法是「無為」,也就是不干預自然。但既然已經「為」(獵狼行動)了,那只好「復命」──回復本來狀態。於是美國政府在一九七○年代又制訂「引狼入室」計畫,想讓凱巴伯森林恢復原先的生態,但卻遭到某些人士的反對,直到一九九五年才付諸實現――從加拿大運來一批野狼,放生到洛磯山中,讓野狼去淘汰病弱的野鹿;慢慢的,凱巴伯森林才又恢復蓬勃的生機。這正是老子所說的「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只有經過周全的考慮,行事符合自然的「常道」,才能長長久久、生生不息。
對老子來說,這正是所謂的「一動不如一靜」,對很多事情,特別是跟自然界相關的行動,我們都應該有此認識。但人也不可能什麼都不動,而是要如何去拿捏,美國黃石公園對森林火災的處理方式提供了我們一個很好的省思:
黃石公園有八五%的面積都是森林,森林火災時有所聞,以前是「有火必救」,但現在則是只要火災的原因並非人為(也就是自然因素如雷擊、過度乾燥、泥炭自燃等造成),而且不會危及人的生命和財產,那公園管理處通常就「一動不如一靜」,讓野火愛怎麼燒就怎麼燒,因為他們認為這是一種「自然迴圈」,是維持生態體系平衡重要的一環,你橫加干涉,反而是在破壞自然生態。當然,也不能完全無為、袖手旁觀,當天然火災會危及人的生命和財產時,還是必須有所行動。這才是兼顧「天道」與「人道」的更妥善作法。
「歸根復命」是老子思想的一個重點,自然界很多事物的確是周而復始、往復循環著,但卻也不是單純的靜態循環。我們說讓一切回歸原本的狀態,絕不只是在原地兜圈子而已;關於這點,留待第四十局再做進一步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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