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0755 名實之辨:不可讓表象混淆了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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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建立圓融的關係 5

  人與事,各有名與實。名指的是外在表象,而實則是實質內涵,雖然大家都知道實比名重要,但我們看得到的通常只是名而非實,而且對名的經營又比對實的培養容易得多,所以多數人看重的反而是名,求的也是名,結果處處可見名實不符、名過於實、有名無實的現象。為了讓世人不再受到這些亂象的迷惑,莊子除了說「名者,實之賓也」(名相只是實質的外飾),更進一步指出:

  道德的敗壞在於追求名聲,心智的表露在於爭辯是非。名聲是互相傾軋的原因,心智是互相爭鬥的工具。二者都像是兇器,不可以將它們推行於世。①

  為了求名而無所不用其極,徒增社會紛擾與個人牽絆,而且導致道德淪喪,所以莊子將名聲視為凶器。解脫之道在於徹底揚棄對名的執念,莊子筆下的老子是個得大解脫的真人,老子對士成綺說:

  過去你叫我為「牛」,我就稱作「牛」;叫我為「馬」,我就稱作「馬」。假如存在那樣的外形,人們給他相應的稱呼卻不願接受,那將會再次受到災禍。我順應外物總是自然而然,並不是因為要順應而有所順應。②

  不管你叫我是「牛」或「馬」,我都不在乎。如果我真的有你說的那種實質,那否認也沒有用;如果沒有,那又何必在意?這讓人想起莎士比亞所說的「名稱算什麼呢?我們稱之為玫瑰的,即使換了個名稱,它聞起來依然芳香。」只要我有芳香的實質,那麼你稱我為「牛糞」,或「先叫我牛糞,後叫我玫瑰」,跟我又有什麼關係呢?反過來說,某些人之所以迷戀名聲與名位,很可能是因為他們本身缺乏能讓自己滿意的實質或懷疑自己的實質。只有具備實質而且對實質有清晰認識的人,才不會被別人給自己的名、還有別人的名所惑。 

  但更讓人迷惑的也許是另一種名實關係,對此,莊子舉了一個很有趣的例子:

  臧與榖兩個家奴一塊兒去牧羊,卻都讓羊跑了。問臧在做什麼,臧說自己拿著書簡讀書,才讓羊丟了;問榖在做什麼,榖說是在玩投骰子的博戲,才讓羊丟了。這兩個人所做的事雖然不一樣,但丟失了羊卻是同樣的。③

  相信大多數人都會同情臧,因為讀書是好事,讀得太專心而讓羊跑了情有可原,所以會認為應該對他從輕發落;賭博是壞事,榖沉迷於賭博而讓羊跑了則罪無可逭,所以應該給他嚴厲的處罰。但莊子卻提醒我們,他們丟失了羊是「同樣的事實」(實˙),結果一樣,所以責任也應該一樣。我們不能因為「不同的原因」(名)而影響我們對事實的認定和判斷。也因此,為了名而死於首陽山下的伯夷,跟為了利死於東陵山下的盜跖,兩人所死的原因雖然不同,但在莊子眼中都同樣地「殘生傷性」,所以沒有誰比較對、比較高尚,誰比較錯、比較卑劣的問題。

  也許有人認為莊子的觀點過於「偏激」,但真正「偏激」的卻是我們,因為我們太注意原因、稱謂等不同的形式,甚至受它們的迷惑,而忽略、忘記了真正的實質問題。

原文  

①德蕩乎名,知出乎爭。名也者,相軋也;知也者,爭之器也。二者凶器,非所以盡行也。(人間世)

②昔者子呼我牛也而謂之牛﹔呼我馬也而謂之馬。苟有其實,人與之名而弗受,再受其殃。吾服也恆服,吾非以服有服。(天道)

③臧與榖,二人相與牧羊而俱亡其羊。問臧奚事,則挾筴讀書;問榖奚事,則博塞以遊。二人者,事業不同,其於亡羊均也。(駢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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