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二一 春江公子
春江公子,容貌美麗如女子,和妻子感情不好,而喜歡和俊秀男子交遊,同床共寢,不知誰是雌誰是雄。他曾賦詩說:「人各有性情,樹各有枝葉;與為無鹽夫,寧作子都妾。」他父親中丞公看了這首詩,非常生氣;他又賦詩一首:「周公所制禮,立意何深妙;但有烈女祠,而無貞童廟。」中丞公不禁笑說:「你這個孽子,竟是這般強詞奪理!」
乙丑年,春江公子進入翰林院。有一天到天祿廟看戲,某參領誤以為他是伶人而加以調戲,他人為他抱不平,但公子說:「他調戲我是因為愛我,你們沒讀過《晏子春秋》裡誅殺圉人的故事嗎?可惜他不是我理想的對象,對他生氣,就顯得我庸俗了!」(隨園詩話;清‧袁枚)
故事一二二 兔兒神
本朝初年某御史,年紀輕輕就科場得意。他在巡按福建時,有一位胡天保,愛慕他的俊美姿容,每當他上轎或升堂之時,一定在旁守候,兩眼直直睨著他。巡按心裡起疑,不知胡某是何用意,而胥吏們也不敢說破。
後來,巡按到別地視察,胡某竟也跟著前往,而且躲在廁所裡,偷窺巡按的臀部。巡按更加懷疑,於是找他來問話。胡某起初不吭聲,在用刑後才說:「因為看到大人美貌,難以忘懷,明知天上佳桂豈是凡鳥所能棲息之處,但我情不自禁,為大人神魂顛倒,所以才如此無禮。」
巡按聽了大怒,下令將他活活打死。過了一個月,胡某托夢於鄉人說:「我因非禮之心冒犯了貴人,死了也沒話說,但畢竟是出於一片愛心、一時癡想,這和一般害人的勾當不同。陰間的官吏雖然都取笑我、揶揄我,卻沒有對我動怒的。現在冥司封我為兔兒神,專管人間男人愛男人的情事,你們可為我建個廟,招點香火。」
福建原本就有低賤男子做人「契弟」的風俗,同好者聽到鄉人作了這個夢後,爭相籌錢建廟。廟建成後,果然非常靈驗,凡是男人和男人想密約偷情而不能如願者,都紛紛到這間廟來祈禱。(子不語;清‧袁枚)
故事一二三 龍山聖人
周汝礪先生,字用齋,江南崑山人。年輕時即甚有文名,在江南鄉試中拔了解元頭籌後,經過多年,卻一直未進士及第。後來在湖州的董宗伯家開館授徒。
周某本性淳樸,生平無二色,在塾堂待了一段時間,就說要回家見妻子。主人知道他是不堪寂寞,但又不敢勉強留住,於是隱約提及龍陽、子都等男色的話去試探他,周某聽了,勃然變色,生氣地說:「這是禽獸流氓的行為!」他活了一把年紀,不知道什麼叫「男色」。
主人董某知道他為人憨厚,於是叫一位擅於以雞姦取悅男人的少年,利用周某酒醉後,將周某的陽物納入少年的肛門中。周某在醉夢中,不覺舒服得驚醒過來,那位少年更加搖臀擺腿,夾弄不休,周某暢美無比,連呼快活。他私下問那位少年,知道這是主人的安排,於是高興的大叫:「龍山(主人的別號)先生真是聖人啊!」如此連續叫了幾十次,才停下來。
第二天,這件事情傳播開來,遠近的人都知道。從此以後,周某就耽溺於男色,不問對方美醜老少,一定要與之通體到底。後來,周某在丁丑年中了進士,但卻因縱慾過度,身體贏弱而早逝。(弊帚軒剩語;明‧沈德符)
故事一二四 狀元夫人
畢秋帆尚書和李郎(李桂官)的情事,為世人所艷羨稱道。袁大令(袁枚)與趙觀察都作有《李郎曲》,而袁枚所作比趙觀察更勝一籌。我最喜歡其中的一段:「果然臚唱半天中,人在金鱉第一峰;賀客盡攜郎手揖,泥箋翻向李家紅。若從內助論勳伐,合使夫人讓誥封。」寫得是有景有色。溧陽的史貽直相國還稱呼李郎是「狀元夫人」,真是一段風流佳話。(兩般秋雨庵隨筆;清‧梁晉竹)
故事一二五 寵童
有一位士人,官居顯位,但卻不近女色,只寵愛俊美男僮。當最寵愛的一名男僮生病時,他親侍湯藥,衣不解帶。後來眼看男僮已回天乏術,他對男僮發誓說以後都不再接近男女。男僮不太相信,他竟解下身上的佩刀,要割下自己的陽具,但被家人攔阻,才沒有成功。(閱微草堂筆記;清‧紀曉嵐)
故事一二六 龍精
有一位住在京師的貿易商,和宮裡的某位太監是好友,兩人經常互相戲謔。有一天,貿易商對太監說想和他做後庭之戲,太監笑著說:「我的屁股曾接受聖上的龍精一次,你不可唐突冒犯!」大家都將此事傳為笑柄。(蟲鳴漫錄;清‧采蘅子)
故事一二七 方俊官
伶人方俊官,年少時即以色藝擅場,受到士大夫的愛賞,年老後販賣古玩,經常來往於京城。有一天,對鏡自嘆說:「方俊官如今竟成了這副模樣,誰能相信當年曾經舞衫歌扇,傾倒眾生呢?」倪餘疆有一首感舊詩說:「落拓江湖鬢有絲,紅牙按曲記當時;莊生蝴蝶歸何處?惆悵殘花剩一枝。」就是為方俊官而作的。
方俊官自稱是書香門第的後代,十三四歲時,在鄉塾讀書,有一天忽然夢見在笙歌花燭的引導下,被擁入女子閨閣,他發現自己身上穿的是繡裙錦帔,頭上戴的是珠翠飾物,低頭一看雙腳,也成了纖月雙鉤,儼然就是一個新娘子。他驚疑錯愕,不知自己為何成此模樣,但被眾人簇擁挾持,不能自主,後來竟被扶入床幃之內,和一個男人並肩而坐。在驚駭慚愧中,流了一身冷汗而從夢中醒來。後來他被輕薄狂徒所誘,失身於歌舞之場,成了以色娛人的伶人,才醒悟一切都是冥冥中註定的。(閱微草堂筆記;清‧紀曉嵐)
故事一二八 契兄弟
福建人酷愛男色。男人之間,不管對方貴賤美醜而互相結合,年長者稱為契兄,年少者稱為契弟。契兄若到契弟家,契弟的父母就像女婿般看待他,而契弟日後娶妻及生活諸費用,也都由契兄支付。契兄弟彼此恩愛的,有的年過三十歲還像夫妻般同寢處。如果雙方情深愛重,但卻無法如願廝守,兩人相抱繫而投河自盡的也時有所聞。
但這些都是雙方的年齡容貌差不多的,近來又有所謂契父、契兒者。盛年男子好淫,以錢財買來俊秀少年,和他幹被裡風流的勾當,而以契父自居,將少年留置家中,待之如子,這種情形最為逆亂。聽說此風是起源於海盜,海盜在大海中有禁止婦女上船的忌諱,如果犯忌,船就會翻覆,所以都用男寵來替代女色,而男寵就稱海盜頭目為契父。但晉朝時孫恩曾以奴僕的妻子們隨軍出海,可見當時並無此禁忌,難道說海神的好惡也會隨時代的不同而改變嗎?
不過契父之說還另有所本。嘉靖年間,廣西上涑州的知州趙元恩,年幼時父親就去世,他母親還在盛年,遂和太平的陸監生私通,時日一久,陸某就留在趙家,趙元恩遂稱陸某為契父,而且事之如嚴君。但這種契父的尊稱與福建海盜們的稱呼在意義上卻有很大的不同。
南宋王僧達,有一位同族後生王確,姿容俊美,王僧達在和他一番繾綣,想將他留在身邊,但王確不肯而避之如蛇蠍,王僧達竟在自家屋後挖了一個大坑,想引誘王確前來,然後殺之掩埋。像這樣嗜好男色,而不顧親族尊卑的倫常,而且如此殘忍,這大概是福建男色風俗的鼻祖吧?(敝帚軒剩語;明‧沈德符)
故事一二九 賣身少年
王蘭洲曾在搭船的旅次,買了一名少年,年齡才十三四歲,長得非常清秀俊雅,也略懂字義。少年說因父親過世,家道中落,他和母親及哥哥北上投靠親戚又找不著,只好隨船南歸,所攜細軟在沿途已經典賣一空,所以自己情願賣身來換取家人返鄉的路費。
王某和他說話,少年像新娘子般羞澀,王某已覺奇怪,等到就寢時,少年竟脫光衣服,裸體橫陳榻上。王某原先買下他只是想供差遣,並無他意,但看少年這副婉轉相就的模樣,自己竟不能把持,而對之興雲佈雨。
事畢,少年伏在枕邊暗泣。王某問他:「你不願意這樣做嗎?」少年說:「不願意。」王某又問:「既然不願意,為什麼又先引誘我?」少年答說:「先父在世時,買了幾位小童,每個都要陪父親上床,有剛來而不願陪睡者,父親就加以鞭打,說:『也不想想我買你來做什麼?你為什麼這麼不懂事?』我知道這是奴僕事奉主人的本分,若不如此,就會受到鞭打,所以才不敢不自動獻身給您。」
王某聽了,立刻推枕而起說:「真是可怕啊!」他連忙叫船夫揚帆鼓楫,連夜追上少年母兄所搭的船隻,將少年還給他們,並贈送他們五十兩銀子。而王某心裡仍覺不安,又到憫忠寺去禮佛懺悔。(閱微草堂筆記;清‧紀曉嵐)
故事一三○ 惡說南風五兩輕
清朝初年,某監察愛戀一名優伶,要他陪宿五六晚,然後賞給他五兩銀子,但優伶嫌少而不高興。知道的人說:「這檔事王安石在他的詩裡已說過了。」問是何詩?對方說:「惡說南(男)風五兩輕」。(履園叢話;清‧錢泳)
故事一三一 二女同死
海鹽人祝某,在執掌上海書院時,帶著愛妾上任。住所附近,有一位未出嫁的少女,長得楚楚動人,能詩善繡,和祝某愛妾成了閨中密友。
後來,少女出嫁,但和丈夫感情不睦,她情願自己獨守空房,持齋禮佛。有空時就到祝家來,和祝某愛妾挑燈細語,經常談到深夜,還綿綿不歇。九月中的某個深夜,兩人在大家安歇後,攜手開門往河邊走去。家人連夜搜尋不著,第二天早上河面浮起屍體,兩人還緊緊摟抱在一起。(明齋小識;清‧諸聯)
故事一三二 姑嫂雲雨
成化初年,上元縣有一少女張妙清,和哥哥張二與嫂嫂陳氏同住,兩間臥室只隔一道牆。有一天早上,張二和陳氏敦倫,事畢後出門。偷窺雲雨的張女按捺不住,叫嫂嫂過來,同臥於床,問嫂嫂交歡的情狀,於是兩人脫衣,假男真女仿效一番,結果張女竟因此而有了身孕,未婚懷孕的醜聞鬧開來,官府以姑嫂兩人做了不應為而為之事,判了杖刑。後來張女生下一個男孩,但在有孕時卻還是處女未破之身,官府將孩子交給張二撫養。(野記;明‧祝允明)
故事一三三 金蘭會
廣州女子常結拜為姊妹,稱為「金蘭會」。女子出嫁後,在歸寧時經常就不回夫家,甚至還有未和丈夫行過房的,一定要等到同盟姊妹都出嫁了,才各自回到夫家,如果催逼太甚,眾姊妹就會相約自盡。這種陋習為其他省分所未見。
近十餘年來,風氣又有所改變,竟有姊妹花結成連理枝的。兩個女人同居,其中必有一位宛若丈夫。此一風氣從順德鄉間興起,漸漸蔓延到番禺、沙茭一帶,而且情況更為嚴重,連省會都不能免。有人又將它稱為「拜相知」,婦女們在訂交後,情好綢繆比尋常夫妻還要來得親密,竟可因此而終身不嫁,風氣真是敗壞到了極點。(粵遊小志;民初‧張心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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