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八四 凌波蓮步
咸豐皇帝鍾愛漢人女子,關鍵在於裙下雙鉤。所謂窅娘新月,潘妃蓮步,古今風流天子可說如出一轍。開始時,咸豐聽說海內纏足以揚州為最上選,於是私下派心腹太監到揚州去物色佳麗,而覓得一位最著艷名的小家碧玉,名喚凌波,聽說就是咸豐所寵幸的四春之一。
凌波的纖足小如削筍,以致走路時都需有人扶擁,兼以腰支嫋裊,可做掌上舞,每當她在花叢裡小步而行時,搖曳生姿,就像要乘風飛去的仙子。咸豐很寵幸她,但西后慈禧卻極為嫉妒她。
凌波有潔癖,衣服器具若被塵垢污染,立刻丟棄,如果玷及嬌軀,更是懊惱,像生重病般不食不寢。咸豐知道她有這個怪癖,但耽愛於她的嬌媚,總是優容她。西后在打聽到她有這種毛病後,派人在她平日遊賞經過的地方散佈穢物,想弄髒她的腳。凌波一踩到髒東西,嚇得就像踩到蛇蠍般,每碰到一次,一定要病上個好幾天。有時因為踩了髒,嬌軀震顫而傾仆在地,更使她惱恨得想尋死。西后知道了,就心中大快。(十葉野聞;清‧許指嚴)
故事八五 第一嬌娃
唐伯虎風流跌宕,不可一世,他的所有著作大半旖旎香艷,沁人心脾。我讀他的全集,其中有一首《詠纖足排歌》:
「第一嬌娃,金蓮最佳。看鳳頭一對堪誇,新荷脫瓣,月生芽。尖瘦幫柔繡滿花。從別後,不見他。雙鳧何日再交加?腰邊摟,肩上架,背兒擎住手兒拿。」
描寫得淫艷無比,讀來不禁讓人心蕩神搖。(梵天廬叢錄;民初‧柴萼)
故事八六 小腳妙用
我遍遊四方,所見女人的金蓮無數,其中最小而不成為累贅和最小而有妙用的,莫過於甘肅蘭州和山西大同兩地,蘭州女人的小腳,大者才三寸,小的還不到三寸,卻能步履如飛,男人有時候還追趕不上。但如果脫掉其凌波小襪,撫摩她們的小腳,則又覺剛柔相半;甚至還有柔若無骨的,只是偶而才得一見,很難經常碰到。至於大同的名妓,則大半以上都是這種妙品,和她們同床共枕,一撫摸到那對金蓮,就讓人不忍釋手。倚翠偎紅,沒有比這更快樂銷魂的了!
過去,我在京裡向人提起這些心得,大家多半不相信。有一天,席間剛好有兩位妓女,一位是山西人,一位是河北人,兩個容貌都不怎麼美麗,但簾下雙鉤都卻非常小巧。我請不相信的人即席體驗,果然覺得山西妓女勝於河北妓女,剛柔之間有很大的差別。在座的其他客人聽了,無不動容,而罰不信者三大杯酒。
女人的小腳,妙用無窮。男人娶妻,何必一定要什麼名門望族,只要能就地好好取材,也不失我說這番話的用意了!(閒情偶寄;清‧李漁)
故事八七 妓鞋行酒
何孔目和元朗到閭門來,大家帶著酒在晚上聚會。元朗在喝醉後,從袖子裡拿出南院妓女王賽玉的一隻弓鞋,用它當酒杯來行酒。王賽玉的腳非常小,禮部諸公也曾以金蓮為戲。當晚,王鳳洲大樂,第二天即在扇上揮毫:「手持此物行客酒,欲客齒頰生蓮花」,元朗看了,忍不住擊節歎賞,一時傳為佳話。(本事詩;明‧徐紈)
故事八八 禦敵妙策
最近,黃岡的瞿徵君提出抵禦北虜的對策,其中有一個建議說要誘化北虜風俗,可勸他們的婦女也學習中國,都將雙腳纏成弓樣,讓男子惑溺,藉以削減他們的精力,惰於擊刺。
瞿某認為這是弱敵制敵的妙法,我不知道這種方法是否真的有效,但隆慶元年時,北虜攻陷山西石州,將虜獲的婦女都驅趕出塞,因憎惡她們腳小不能隨馬快走,竟都砍下她們的雙腳,用車子載回,結果一百個中活下來的還不到一個。(敝帚齋剩語;明‧沈德符)
故事八九 二指苦節
婦人某氏,二十歲時就死了丈夫,遺孤只有一歲大,因家境小康,她決心守寡撫孤。兒子長到七歲時,延請浙江嘉善縣庠生謝墉為師,在家課讀。但謝墉教書教了一年多,卻忽然不告而別,大家都不曉得原因。於是又延請同鄉的某生來替代,如此忽忽數年,兒子已經長大成人。
當時,謝墉已經由翰林院侍讀學士被派命提督江蘇學政,而寡婦的兒子參加童子試,錄取成了庠生。他因母親堅苦守節二十年,於是寫了一篇記錄母親德行的文章呈獻給謝墉,請求學政能加以旌表。他心想謝墉本是自己的業師,一定沒有問題,想不到一再請求,卻一再被駁回。他不禁傷心痛哭,回家將經過告訴母親。
寡婦聽了,說:「我有一樣東西,已經保存很久了。你拿這件東西呈獻給宗師,應當就能獲准。」說完,就拿出一個小布包給兒子,並交待他不能打開看。兒子覺得奇怪,偷偷打開來看,發現布包裡包的是兩根堅硬而變黑的手指。他不解其故,只得重新包好,上呈給謝墉。不久,他母親果然獲得了旌表。
他覺得其中必有原故,於是問母親是什麼原因。寡婦這時才說:「這是我年輕時候的事了,當年七夕那一晚,你的老師在庭院裡乘涼,我看他豐姿美秀,心裡動了情,於是假託寫信到書館裡,請他代筆,而且還出言挑逗他。想不到他人品端正,一臉嚴肅地將我推出門,急忙將房門關上,不料我的兩根手指被夾在門縫中,我痛得大叫,老師才又開門,讓我縮手。我回房後,羞憤交加,於是自己砍斷那兩根手指,包起來放在石灰甕中。而老師在第二天就不告而別了,但經過這件事後,我也就一念回頭,死心守節。如今老師看到這兩根手指,而能請朝廷旌表我,大概也已體諒我的苦心了!」
兒子聽了,才恍然大悟。原來他母親左手缺了兩根手指,但他一直不曉得是何原故。從這個故事可知守節是如何艱難,所以朝廷並不禁止寡婦再嫁,與其徒慕虛名而使家族蒙羞,不如直接嫁人遂欲來得合情合理。(此中人語;清‧程趾祥)
故事九○ 求見不得
章丘人遠經生的妻子,在遠某死後守節,足不出門。門內野草叢生,就像無人居住的廢棄房屋。她曾因斷糧而連續三天不生火,鄰人知道了,送給她米、鹽等,但她卻堅持不接受。後來鄰人報知縣府,縣官送她一石米,她才得以存活。
嘉靖年間,長清知縣武金經過章丘,因為武某是個遺腹子,對寡婦守節極表欽佩,想要求見。但遠妻卻說:「我自丈夫死後,發誓不再和其他男人見面,您難道不是男人嗎?」武某只好在門外揖拜,嘆息而去。(涌幢小品;明‧朱國禎)
故事九一 請翁納妾
武定有一位李某,死後無子,家裡貧窮,但他妻子卻忍苦守節,而且恭謹地事奉公公。李父雖已六十歲,身體依然強健,她遂將隨嫁來的侍婢獻給公公,李父覺得不安,但她卻堅持要公公娶侍婢為繼室,而且流淚說:「如果老天爺垂憐,不想斷絕李家的血脈,這就是剩下的唯一希望。如果公公您不接納,那麼再過幾年,要後悔也來不及了!」說完竟泣不成聲。
李父不得已,遂納侍婢為小星,過了一年,果然生下一位男孩。李氏婦將這名男孩照顧得無微不至,家裡經常無隔夜之糧,而她則日夜辛勤織布,來貼補家用,稍有餘錢,就積蓄起來。等到孩子長大後,她又為他娶親,生了兩個兒子,而以其幼子來繼承她丈夫的香火。街民們都稱讚她的賢德,向官方舉薦,請朝廷表揚。(秋燈叢話;清‧王椷)
故事九二 貞女鳴鼓
嘉定南翔鎮一位張姓女子,年方十八歲,許配給同鄉甘家的兒子為妻,婚期已快要到了,甘某忽生急病而死,張女驚聞惡耗,痛哭失聲,接連好幾天不飲不食,一意想要殉夫。父親和伯叔再三勸解,張女才打消死意,但仍堅決要為亡夫守貞。張父認為她太年輕而不答應,張女遂到縣衙裡鳴鼓投訴,縣官在詢得其情後,先是好言勸慰,但張女卻表示絕無後悔。最後,縣官尊重並嘉勉她的堅貞,特別寫了「貞節可嘉」四字相贈,並送她買匾額的銀兩。
於是張家選定良辰吉日,準備豐厚的嫁奩,將女兒嫁到甘家去守寡。出閣之日,鎮上觀者如堵。(壺天錄;清‧百一居士)
故事九三 慕清
廣東有一習俗:未婚夫死後,女子不嫁,名為「守清」;而女子原來並未婚配,卻和已死男子締婚,並往男家守節,則叫做「慕清」。
有一許姓人家的女子,年過十六尚未出嫁,她向母親說希望做「慕清」,許母和許父商量,許父不答應,許女說:「姊姊出嫁後,因遇人不淑,讓父母擔憂。如果我嫁人後也如此,不是增加父母的憂慮嗎?而且我身體柔弱,嫁人後也無法勝任繁瑣的家務;如果遁入空門去當尼姑,又廢棄了親子大倫,更不可行。所以不如讓我像女蘿攀附喬木般,依託有名望的人家,既不廢棄親子大倫,又能達成我的心願,爹娘何必反對呢?」許父聽了才答應。
剛好有一位陳姓人家的兒子,在婚前夭亡,他的未婚妻不願「守清」,陳氏寡母只有這個兒子,遂托人訪求願意做「慕清」者,媒婆向她推介許女,於是成兩姓之好,陳家照禮數迎娶許女。許女嫁到陳家後,每日除向婆婆晨昏定省外,清閒無事,天天窗明几淨,焚香靜坐而已。
許女有一位小姑,已和葉氏定親。她每到許女的房裡聊天,總是嘆息說:「嫂嫂妳是幾生修來的這等清福?」許女說:「全靠一念之堅而已。」小姑說:「嫂嫂妳幸好以前未定親,否則也沒有辦法如此。」許女說:「只要還未進夫家的家,那事情還是操之在我。」
於是小姑每天纏著她母親,也吵著說要做「慕清」。陳母溺愛女兒,勉強答應,於是向葉家說明原委,要求退婚。葉家原先不答應,但後來認為陳女既然已絕意于歸,勉強娶進門也不是什麼好事,只好向陳家索回聘禮,婚事作罷。
於是陳女和許女姑嫂同居,一直到白首。親族中有人還稱道她們的「堅貞」,這真是所謂「非禮之禮」啊!(耳郵;清‧羊朱翁)
故事九四 烈婦投井
賀烈婦林氏,是儀徵人林鳳的女兒,嫁給賀美明為妻。美明死後,林氏整天掩面悲泣,三日不食。婆婆嚴防她尋死,好言安慰,她才停止哭泣,吃了一碗稀粥。不久,婆婆要外出汲水,她起身說:「這是我應該做的事。」說著就抱起水甕外出。但經過許久,仍未回來,婆婆循路尋找,發現她已投井自盡,連忙叫人將她拉上來,已經回生乏術矣。(初月樓聞見錄;清‧吳德旋)
故事九五 殉夫報父母
董烈婦孫氏,山東福山人,嫁給萊陽樵夫董道廣為妻。道廣死後,孫氏也自縊殉夫,臨死前對她弟弟說:「回去告訴父母親,不要為我悲傷,父母辛勤養育我,我無以為報,這就是我報答他們的方式。」(池北偶談;清‧王士禎)
故事九六 當眾自縊
福州哈去村,村中有一位新寡的孀婦,姓名不詳,只知她年紀甚輕。丈夫死後,親族逼令她改嫁,但她不答應,反而說要以身殉夫,而親族們也不勸解她。
她選擇某日要在親族面前上吊。事先,她即向大家宣佈這件事,而且在廣場上豎立了一個高架。到了那一天,她自己登上架下的椅子,抓住繩子套住自己的脖子,向親族們辭別,然後踢掉椅子,兩足懸空,很快就氣絕而死。
這位婦人的節烈,固然可敬可哀。但奇怪的是那些親族怎麼如此忍心悖理,眼睜睜地見死不救呢?是不是大家都希望如此,而能為家族博得節烈的名聲?這實在是太過分了!亦屬惡俗之一,要想移風易俗,只有希望當地的官員能善加開導。(壺天錄;清‧百一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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