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事一七 同川浴
有人說廣東多怪蟲,乃是因為男女一起在河裡洗澡,由此淫氣醞釀而生。對於男女同川而浴這回事,我一直不相信,有一天和沈繼山司馬談起,沈某說:「我在當番禺縣令時,開始也不知道有這回事,可能是因為我一直住在官署裡,無緣目睹。後來我被貶放到神電衛戍守,閒居無聊,發現每天午飯後,奴僕們都一一外出,到了傍晚才回來。我曾痛打他們說是否想效法朝中的權奸,棄我於不顧;但他們還是照樣外出,不知悔改。有一天午飯後,我暗中監視他們,發現他們成群結隊的出城,於是我悄悄跟在後頭,到了城外的河濱附近,看到男男女女、老的少的,都脫光衣服到河裡,拍水戲耍,狀極愉快。在岸上旁觀的人很多,但河中那些男女卻了無羞澀之意。此時我才知道我的那些僕人為什麼寧可被打被罵也不願待在
家裡的原因。」
我問沈某說:「在曉得有這麼一回事後,那你怎麼處理呢?」沈某笑著說:「從此以後,我不但不再責罵我的僕人,而且每天吃完午飯,我就先僕人一步到河邊去觀賞了!」說完,我們兩人不禁拍手大笑。(萬曆野穫編;明‧沈德符)
故事一八 清涼老人
五台山有一名高僧,法號清涼老人,因禪理高深,而和鄂相國結為至友。雍正四年,清涼老人駕鶴西歸,西藏地方有人生了一個兒子,到八歲還不會開口說話。有一天,在剃髮做喇嘛時,他忽然開口大叫:「我是五台山的清涼老人,趕快替我通知鄂相國。」
於是鄂相國將這個小孩召入京城,和他交談,小孩對答如流,都是清涼老人前世的經歷,絲毫不爽。小孩還指著相國家的侍者僕御,一一叫出他們的名字,像老友般熟暱。鄂相國有意要試驗,而拿出一串唸珠賞賜給他,小孩握著唸珠叩頭說:「不敢,不敢。這是和尚我前世獻給相國的禮物啊!」鄂相國驚異萬分,遂派人送他到五台山做住持方丈。
他在到五台山數年,已長得纖妍俊秀,形如美女。有一次路過北京琉璃廠,看到畫鋪裡所賣的男女祕戲圖,心中大喜,凝視把玩不已。在回程經過柏鄉時,就忍不住召妓淫樂。
回到五台山後,他竟將山下淫蕩的婦人以及年輕俊美、陽物巨大的男人都召到山上來,讓他們終日淫媾,自己則在旁觀賞。後來覺得意猶未足,更拿善男信女捐獻的香火錢,到蘇州聘請伶人來表演歌舞。最後他被人彈劾,奏章還未上達天聽,清涼老人已經知道了,他嘆氣說:「無曲躬樹而生色界天,誤矣!」於是端坐蒲團,閉目仙逝;當時年方二十四歲。
我的一位友人李竹溪,因為和清涼老人是舊識,曾到五台山去拜訪他。在入寺後,看到清涼老人正做女人的打扮,身上繫著紅肚兜,赤裸下體,讓一個男人從後面雞姦他,而他又和一個女人交媾。在他身旁,更有無數組像他這樣魚貫連環淫媾者。李竹溪開口罵說:「活佛應該這樣嗎?」
清涼老人卻心平氣和地作偈說:「男歡女愛,無遮無礙;一點生機,成此世界。俗士無知,大驚小怪。」(子不語;清‧袁枚)
故事一九 某福晉
某福晉,是慶親王的近親。丈夫死後,她寡居無偶;心中苦悶,遂外出浪蕩。因自覺穿女裝諸多不便,於是改易男裝,而且還薙髮結辮,不知底細的人,都以為她是一個翩翩美少年。
一段時間後,她在外的醜聲傳到宮中。慶親王當時正掌大權,下令將她關入宗人府的高牆之內。結果福晉整天與同在禁中的皇族宗室調戲,不分叔侄祖孫的輩分,一一和他們交合。慶親王知道後大怒,將她從皇族中除名,驅逐出府。
福晉被逐後,更加放肆,整天和惡少廝混,經常是三五十人輪流和她交合。但她還不滿足,又畜養了一頭西洋巨犬,讓狗舐她的陰部,或是自己仰躺在地,用手撫摸巨犬的腹下,等狗發情後,再和牠交媾。有一位和福晉私通的少年,曾在她的下體發現黑狗的體毛,而她的兩條大腿上也都留有狗的搔痕。他將這個發現告訴別人,事情才敗露。
慶親王知道了,命令步軍統領衙門緝拿究辦,但福晉聞風後,已先逃往天津,而且還攜帶巨犬同行,完全不知悔改。(梵天廬叢錄;民初‧柴萼)
故事二○ 易內
有甲乙兩人,原是好友。乙妻頗有姿色,甲和她私通。乙後來知道了,卻不動聲色,也不禁止。
有一天,乙從外頭回來,發現甲和自己妻子在床上,乙裝出怒不可遏的神色,甲自知理虧,對乙叩頭說:「木已成舟,你若不深究,我願意讓我的老婆也和你睡覺。朋友交換內人而相處,也算是行古之道。」乙欣然答應,和甲約定好時間,才放甲回去。
甲回家後,將上述情況告訴妻子,希望妻子答應,但甲妻卻堅持不允。甲覺得這樣對不起乙,而一再勉強要妻子答應。當時甲兄因病而在外地療養,甲嫂水性楊花,原已有出牆之舉。甲妻因此向丈夫說:「如果一定要這樣,那不如說動嫂嫂,讓她來代替我。」
於是到約定的那一天,甲妻向甲嫂說丈夫外出,自己不敢獨寢,而邀嫂嫂和她同睡。在
床上,甲妻又故意說些風花雪月,讓嫂嫂聽得心猿意馬,然後再托言要如廁而起床,讓甲帶乙進入臥房。她則溜到嫂嫂的房間睡覺。
乙在進入甲妻的臥房後,躺在床上的甲嫂早已春心蕩漾,於是兩人一拍即合。而甲就又利用這個機會,到乙家和乙妻重尋舊歡。
就在這一晚,甲兄忽然從療養地回來,他打開自己的房門,直接上床。此時,躺在床上的甲妻已經睡熟,甲兄以為她就是自己的妻子,於是鑽進被窩裡,和她敦倫如儀。一陣風流後,兩人才發現弄錯了,但事已至此,只好相約保守秘密。
後來,甲和乙因小事而翻臉,兩人互挖瘡疤,此一換妻的異聞才為鄉人所知。(耳食錄;清‧樂鈞)
故事二一 父子同灶
正德初年,廣西田州的土官岑濬有一名愛妾,因為是叛逆罪犯的家屬,依法要沒入官家。當時的宰相焦芳,探聽到她長得非常美麗,於是賄賂主事的官員,而將她據為己有。
但這位女士嫌棄焦芳年老,竟和焦芳的兒子、還有編修黃中私通。焦芳知道後,和兒子在家裡爭鬥,互不相讓。這件醜聞才因此傳開來,而被大家視為笑柄。(萬曆野穫編;明‧沈德符)
故事二二 妻子的情夫
虞山有一位翰林,官至大司成(國子監祭酒)。他兒子在郡城娶妻,妻子長得美麗又有才學,但卻和一名少年私通。姦情敗露後,大司成要將那少年置於死地,但他兒子卻反而偏袒妻子的情夫,讓他氣得生了病。大司成的這個媳婦擅繪畫,人物畫畫得極妙,而春宮畫則更加精絕。(識小錄;明‧徐樹丕)
故事二三 打釘窯子
近世風俗淫靡,男女多無恥之行。北京皇城外妓院林立,笙歌不斷。而外城度日艱難的老百姓,則往往勾引數名丐女,私設娼窩,稱為「窯子」。窯子裡天窗洞開,光線明亮;而且專挑靠路邊的牆壁,鑿出兩三個小洞。當了窯姐兒的丐女則塗脂擦粉,脫光衣服坐在屋內,口裡吟唱小曲,並作出種種撩人的淫穢姿態。
浮梁子弟路經該地,常貼著壁上小洞向內窺視,情不自禁就會叩門而入。此時,窯姐即裸體列隊上前,由顧客挑選中意的,投下七文錢,便可以帶她上床交合,時間大概是一個小時左右,稱為「打釘」。(梅圃餘談;明‧陰太山)
故事二四 葡萄架下
我認識一位太守,家裡蓄養了很多美女,他從中挑選十二位各精一種才藝者,號為「十二金釵」。因羨慕《金瓶梅》書中「葡萄架」的艷名,所以請人用金絲作成葡萄藤,纏穿碧玉翡翠當做葡萄葉,並用紫晶綠晶雕成一串串的葡萄,在自家的院子裡搭了一個葡萄架。架下鋪設錦褥,褥上放了幾個大紅呢繡花坐墊,旁邊則陳列各種珍貴的古玩及圖書。
他和眾美女日日在葡萄架下或彈琴下棋、或賦詩飲酒,或者一同觀賞唐六如、仇十洲的春宮畫冊,相互調笑取樂,說不盡的綺旃風流。可惜好景不常,過不了幾年,太守駕鶴西歸,美人星散,環堵蕭然,一切都成了過眼雲煙。(履園叢話;清‧錢泳)
故事二五 張居正與海狗腎
有一種膃肭臍媚藥,俗名海狗腎,效力不下於春卹膠,但是假貨充斥,百中難有一真。試驗的方法是牽一條母狗伏在它上面,原本枯乾臘皮間的海狗陽具如能挺舉,才是真貨。這種媚藥取材自山東登州海中的海狗。
以前張居正當宰相時,晚年蓄養了很多姬妾,無法楊枝遍洒,就專門用它來做壯陽藥劑。這些海狗腎都是薊州元帥戚繼光每年奉獻的,戚繼光原是登州的文登縣人。張居正服用海狗腎雖然有奇效,但後來就發了熱病,在嚴冬時都熱得戴不住貂帽。文武百官在冬天上朝,雖然有皇上賞賜的暖耳皮帽,但因張居正不戴,大家也都不敢戴。後來,張居正竟因此病而一命嗚呼。(萬曆野穫編;明‧沈德符)
故事二六 吹燈吸酒
廖副憲閒居在家時,喜歡道術。有一位方士孔復以燒煉之術得到廖某賞識,住在他家裡。有一天,他對廖某說:「我想要煉一種接補法,敢請大人您贊助銀兩,讓我到娼館去住幾天。」
孔復到了娼館,妓女和他交合,開始時覺得孔復久戰不洩,頗為驚異,但後來卻畏其淫毒,哭叫著閃避,孔復要抓都抓不住。娼館的老鴇四十來歲,平日以擅於淫戰而為人所樂道,她親自下海和孔復交合,也承受不了而退避,但孔復卻固若鐵杵,神色自若。後來,那位妓女病了一個多月,而老鴇也在床上躺了好幾天。
聽說孔復的陽具能夠運氣將燈火吹熄,而且能夠吸納兩升多的燒酒,吸入的燒酒流佈四肢,紅赤如血,然後又將燒酒自陽具射出。(客坐贅語;明‧顧起元)
故事二七 姊姊的隱私
高郵縣某村,某農家夫婦育有兩個女兒。姊姊在出嫁後不久去世,女婿向岳父母請求能娶妹妹做繼室,兩夫婦聽了都很高興,但做妹妹的卻不答應,不管父母如何施加壓力,她不肯就是不肯。
母親私下問她原因。她說:「夫婦在閨房之內的隱私行為是天下最令人羞恥的事情,所幸不會有他人知道。現在如果我和姊姊嫁同一個丈夫,那麼我就會知道姊姊在床上的隱私,這是在加重姊姊的羞恥呀!」最後,父母覺得無法勉強,才將這門婚事作罷。(右台仙館筆記;清‧俞樾)
故事二八 娶妻何為?
我家鄉文登縣的縣令劉元錫,是山西人。年幼時,就和某氏女訂親。還未迎娶,未婚妻的雙眼突然瞎了,他父母打算解除婚約,但他卻堅決反對,說:「妻子眼睛瞎了,我就遺棄她,如果是我瞎了,那怎麼辦?」父母又想找一個美麗的婢女給他做妾,他也拒絕說:「娶妻是為了延續香火,妻子能生育就夠了,容貌的美醜並不重要。」
後來,他完全遵照禮數,將妻子迎娶過門。婚後即延請名醫治療妻子的眼疾,有一眼又恢復了視力。夫妻兩人合好無間,他終身都不置妾,官至濟南太守。妻子為他生了三個兒子,個個都有成就。(秋燈叢話;清‧王椷)
故事二九 節欲養身
魏將軍已經七十多歲,還能披甲上殿,跟隨皇上的鑾輿出入,不遜少年人。有人問他平生行事,他說在四十五歲時就斷絕了男女情慾。
另有一位周和尚,原是盧陵人,流落到京師,已經九十多歲,但到遠地仍步行前往,而且頭髮鬍鬚都還是烏黑的。我曾問他有什麼養生秘訣。他說沒有秘訣,只是從壯年起就節慾罷了。他又說男人的精液給女人,能夠生小孩,如果能保守存留,豈不是就能滋養自身?(菽園雜記;明‧陸容)
故事三○ 見色不亂
王敏,字進德,定海縣人。他曾和友人在一空屋中讀書。某日深夜,附近的一位女郎前來敲門求宿,友人想開門接納,但王敏卻拒絕開門,而且厲聲說:「有我在這裡,誰敢進這個門?」他說得很大聲,外面都聽得一清二楚,女郎羞愧得不敢出聲,只好離開。
鎮守定海的某將軍認為王敏有清介之名,想要試試他,遂派人去請他來吃飯,而先在某個僻靜房間的床上藏了一個婦人,到喝得酒酣耳熱後,將軍請王敏到那個房間過夜,並將房門鎖起來。王敏進入房間,掀開床帳,看到裡面有一個婦人,就大叫出聲,急急破門而出,到馬廄裡騎了一匹馬,連夜逃走。洪武年間,王敏以太學生拜監察御史之職。(寄園寄所寄;清‧趙吉士)
故事三一 撿銅錢
有一位貞婦,年紀輕輕就死了丈夫,她矢志守節。每晚就寢,關上房門後,家人就聽到她房內傳出撒錢於地的聲音,但待到第二天一早,她打開房門,地上卻又連個銅錢也無。
後來,她享有高壽。在生了場大病,漸感不支時,她從枕畔拿出一百個銅錢,個個光明如鏡。她指著銅錢對媳婦們說:「這就是幫我守節的東西。自從死了丈夫後,我孤身獨宿,經常在床上輾轉反側,難以入眠。後來,想起魯敬姜先生所說的『勞則善,逸則淫』這句話,於是每晚在夜深人靜時,熄滅燈火,將一百個銅錢拋散在地上,然後再俯身摸黑將它們一個個撿起來,如果有一個銅錢撿不回來,我就不上床。等到全數撿齊後,已經神倦力乏,一靠上枕頭,就安然入睡。如此,經歷了六十多年,今天仍無愧於心,所以將這件事告訴妳們。」(志異續篇;清‧青城子)
故事三二 男女大防
我幼年時聽說擔任侍郎的某公,以行事嚴正、注重氣節自許。他曾將家中的某小婢許配給某小奴,之後一兩年,小婢和小奴仍出入往來如常,並不互相迴避。有一天,兩人在庭院裡碰頭,某公剛好也走過,瞥見兩人臉上都還留有笑容,他很生氣地說:「你們這種行為如同淫奔,按照律法,誘姦未婚妻的需受杖責!」於是叫人拿挺杖侍候。
大家都勸說:「這只是小兒女的玩耍,他們兩人並沒有做出不可告人之事,從小婢的眉毛和乳房就可以研判她還是個處女。」但某公還是堅持:「律法規定,心有圖謀還未付諸實行的,只能減罪一等。減罪可以,但要免罪萬萬不行!」結果還是將兩人痛打一頓,兩人都身受重創,差點喪命。但某公卻自以為他的家法可以媲美河東柳氏,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某公因厭惡小婢和小奴的無禮,故意延擱他們的婚期。此後,兩人在一起做家事時,舉手投足都格外小心;連無事之時,遠遠看到對方的身影,也連忙閃避,瞻前顧後,每天都過得緊張而無趣。結果,兩人都因此而抑鬱成疾,不到半年,先後去世。小婢和小奴的父母可憐他們,懇求能將他們合葬在一起,但某公卻說:「嫁殤之俗不合禮法,你們難道不知道嗎?」他還是堅持不答應。(閱微草堂筆記;清‧紀曉嵐)
故事三三 賤人未可苟合
江西舉人龍復禮,鬍鬚長得很美觀,他說他平生都沒有和妓女苟合過,因為唯恐不知情而使妓女受孕,那麼生下男孩將來一定當樂工,生下女孩則必淪為娼婦,使父母的遺體墮於污賤世界。這種說法看似迂腐,但實際上卻頗有道理。
後來,他到一士大夫家飲宴,樂工們排成兩列奏樂娛賓,其中有一名少年樂工,容貌身材都和主人非常相似。他覺得奇怪而向年長的樂工探問那是誰家的兒子?樂工說是妓女所生,有母而無父。他又請教主人,才知道主人和那位樂工的母親有過私情,只是他不肯承認那是自己的兒子。(堅瓠餘集;清‧褚人獲)
故事三四 燒殺賈寶玉
淫書中以《紅樓夢》為害最烈,它揣摩描寫癡男女的種種情性,雖然字面上沒有露出一個淫字,但卻令人幻想神遊,意志為之動搖,是所謂「大盜不操干戈」的大淫之書。中丞丁雨生在擔任江蘇巡撫時,曾嚴加查禁,但卻無法根絕,因為不少文人學士都喜歡這本書。
我年輕時在杭州讀書,聽說有某位商人的閨女,長得明艷動人,亦擅長詩詞,因為迷上《紅樓夢》竟至思想成疾,在病重時,她父母認為都是《紅樓夢》惹的禍,怒而將它投入火爐中。閨女在床上目睹此景,大哭說:「為什麼要燒殺我的賈寶玉呢?」結果竟因此悲痛而死。(庸閒齋筆記;清‧陳其元)
故事三五 中流女子
光緒六年五月間,湖北漢口的鎮民發現江中流下一塊木板,板有數層,用巨繩纏束成一大塊。木板上躺臥著一名女子,容貌娟秀,但四肢都被鐵環索住,牢牢地釘在木板上,不能翻身。
女子身側,放了三千文的銅錢:右手邊有一個瓷罐,裡面裝著可以充飢的糕餅。而在她的胯下則赫然是一顆被砍下的頭顱,仔細瞧可以看出那是一個和尚的頭顱,已經腐臭不堪。木板上還豎了一塊標示,上面寫著:「此女,金口人,年十九;僧,年四十二。女死,則仁人君子取此錢買棺殮之。若其不死,則有餅餌可延其數日之命。見者不必救,救而收留之者,男盜女娼。」
因此,雖然看見的人不少,但卻沒有人去救那名女子,而眼睜睜地看著她隨波漂流而去。金口距漢口約六十里水程,沒有人知道她到底是誰家的女兒或媳婦,後來聽說第二天流到葛店時,有人將她救起,但詳細情形如何,卻無人知曉。(右台仙館筆記;清‧俞樾)
故事三六 勾引甚於手足
依刑部律例,凡是調戲強姦婦女未遂,而致婦女羞忿自盡者,論罪應判絞刑。但其罪又有情實與緩決之分,動手動腳勾引的,屬較重的情實罪;而只是用語言調戲的,則屬較輕的緩決罪,但兩者有時很難區分。最近就聽到有人提起下面這個案例:
有一位男子在路旁小便,剛好被路過的婦人撞見。那人對婦人露齒而笑,而且還用手指著自己的陽物,婦人回家後即羞忿自殺。有司斷案,認為該名男子既沒有語言調戲,又沒有手足勾引,因此擬判他緩決之罪。但刑部官員卻批駁說:「調戲雖無言語,勾引甚於手足」,於是改定為情實之罪,處以絞刑。論者都認為這個判決公允。(庸盦筆記;清‧薛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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