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0418 命運與道德:雞兔同籠的美夢與僵局(論述篇)

瀏覽次數: 7

命運與道德間的困境

  在《不安的魂魄》一書裡,我曾探討古人如何利用普遍存在於民間的靈魂信仰,賦予它社會道德教化功能,「用以誘導愚陰」的情形。古典命定論亦屬庶民之所好,因此也被有心人士如法炮製,結果使它又多了另一項「次發性工具價值」——勸善懲惡的功能。

  但想以古典命定論來勸善懲惡,顯然比靈魂信仰要來得棘手。因為當我們想在命運與道德間建立關係時,就會發現如下的困境:根據傳統的定義,所謂「命」是指「不屬於自己」但卻能決定個人生死禍福、貴賤窮達的因素;而所謂「道德」卻是「完全操之在我」的個人修為,它顯然不屬於「命」的範疇,而對生死禍福、貴賤窮達似乎也就沒有什麼「決定性」的作用。這樣一來,豈不是為善之人可能一生窮賤,而作惡之人反倒能滿門貴顯,違反了獎善懲惡的社會道德準則?

  更糟糕的是,如果說宇宙及人世間的一切,都是由各種「前行因素」在冥冥中早就決定安排好的,那麼一個人會表現出道德或不道德的行為,是否也是「命定」的?如果是命定的,那我們又怎麼要求一個人反躬自省、克己復禮,做出自主性的道德抉擇呢?

  這不只是古典命定論的困境,也是科學決定論的困境。命運與道德在某些基本層面上,顯然具有某種「命定的」不相容性,甚至衝突性。

  墨家的「非命觀」是反對命運的,而墨翟反對「有命」的一個重要理由就是基於道德的考慮。他在《墨子.非命下》裡曾說:「命者,暴王所作,窮人所術,非仁者之言也。」而在《墨子.非儒下》更直接批評儒家的「有命觀」是在「賊天下之人」。

  當代的物理學家金斯(J.Jeans)就說得更清楚,他說:「(科學決定論)使得要勸誡人們做一個有道德、有用的人,就像勸誡時鐘要準時一般。即使時鐘擁有心靈,它的指針也無法照它的心意來運轉,因為它的行動是根據其重量及鐘擺方向而早就固定安排好的。」

  如何解決命運與道德間的不相容性,並進而化阻力為助力,讓命運為道德服務,顯然是個難題。我們先來看看古人如何解決這個難題:

人的道德可以「感天」

  從某個角度來看,中國古典命定論「自認為」它和道德沒有什麼衝突。不管是道家的安命觀、儒家的立命觀或陰陽五行家的窺命觀,都考慮過如何將道德安插在「命運體系」中的問題,而且觀點頗為類似。《老子》裡的「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可以代表道家的觀點;《中庸》裡的「惟命不于常,道善則得之。」可以代表儒家的觀點;而《易經》裡的「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則多少是陰陽五行家所承襲的觀點。

  道德雖然不屬於命的範疇,但卻被認為對命具有「調節」作用。我們從〈飛雲渡〉、〈相齒貴〉及〈地師得夢〉這三個故事裡,可以進一步看出道德如何對命發揮調節作用:

  在〈飛雲渡〉裡,某甲的生辰八字「決定」了他會在三十歲以前橫死,算命先生的推算「沒錯」;但「老天」為了獎勵他救人一命,卻阻止他那必然的死亡。而在〈相齒貴〉裡,孫某的骨格平庸,「決定」他一生富貴的牙齒,是「空中神人」為了獎勵他父親的善行,在最後時刻才臨時「補」上去的。至於在〈地師得夢〉裡,仰某所找到的那塊吉地確也能庇蔭子孫,但「夢中老人」卻為了懲罰某乙的貪贓,而「阻止」了仰某將那塊吉地留給某乙。

  而在第五章〈祿數〉那個故事裡,某顯要多行不善,相士根據他的容貌推斷他「再吃米二十石、麵二十石、蒼天給你的祿數才盡。」他自以為「還有二十多年的天祿」,還得意地告訴妻子「多行不善豈能斷絕我的祿數?」想不到隔年,「老天」就讓他患了消渴症,大吃大喝,結果不到一年,耗盡祿數就死了。這也是「老天」根據他的道德,對他的命所做的「調節」作用。

  這幾個故事有一個共同的特色:它們一方面想告訴我們,確實有某些命定因素能決定人的生死禍福、貴賤窮達,它們也是必然的,而命理學家也都沒有說錯——這滿足而且維護了人們對古典命定論的信念。另一方面,這些故事也告訴我們,全知全能的「神」能夠根據當事者的道德善惡來「亡羊補牢」或者「收回成命」——這又滿足了人們獎善懲惡的道德需求。

  就古典命定論而言,這是說得通的。因為「人受命乎天」,而「天」的一個重要意涵是「神的意旨」,神既然能為人的命「繫鈴」,自然也能為之「解鈴」。而為什麼當事者的善惡能使神再度介入呢?因為「天人感應」——「天」以機械力量「感人」,而「人」則以道德力量「感天」。

  像這樣,「操之在我」的道德就能對「操之在天」的命運產生修飾作用。所以,一個人不能自恃他「命好」而多行不義,否則老天還是會處罰他的;而「命不好」的人也不必怨天尤人,只要諸善奉行,老天終究會補償他的。

基督教的原罪與佛教的因果

  但這只解決了部分的困境。因為現實的人生仍一再提醒我們,不少善人得到了惡報,而惡人卻反而好運亨通。老天雖然有眼,卻似乎是經常睜一眼閉一眼的。

  西方的基督教神學界,即曾經產生過如下的困擾:世間的一切既然是由全知全能的上帝所預定,那為什麼會有無辜的嬰兒夭亡?為什麼正直的人往往遭到不幸?而作惡多端的人卻反而能夠享福?難道上帝是「惡」的嗎?這當然是無法接受的前提假設,他們寧願相信上帝是「善」的,最少是「講理」的。

  為了解決這個困擾,基督教神學家提出了「原罪」和「最後審判」的觀念。他們認為任何人的降生都背負了「第一個人」亞當沈重的罪和負擔;正直與行善之人之所以會遭受不幸,其實是上帝在對他們進行「考驗」(就像上帝考驗亞伯拉罕一樣);而惡人是好景不常的,因為他們終將在「最後審判」裡受到嚴厲的處罰。

  東方的神學,特別是佛教,則對上述困擾提出了更深入而周延的化解方法——也就是引進「業報」或「因果」的觀念:生命是一種無盡的輪迴,前世之「因」結成了今世之「果」,而今世之「果」又成來世之「因」。全知全能的神祇考慮的並不是世人一時一世的善與惡、貴賤與禍福,而是對它們做一種「宏觀」的安排。這種觀念使得上述困擾迎刃而解:正直之人為什麼遭受不幸呢?那是因為他前世作惡,但今生之正直終將在來世結善果。而作惡之人之所以享福,乃源於前世之善因,但今世之惡,亦會在來世結惡果。而這也就是所謂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

  此一因果報應觀念有很濃厚的道德色彩,因此當它傳入中土後,立刻和前述春秋戰國時代各家的說法一拍即合,而在有心人士的延展修飾後,即被納入中國古典命定論的體系內,成為它的人馬之一。

以因果報應詮釋命運的三大特色

  〈旁觀因果〉、〈堵蜂窩〉、〈雷擊人〉及〈方孝孺滅族慘禍〉這幾個故事,說的都是因果報應。因果報應和中國古典命定論的其他人馬相較,有下面幾個特色:

  第一、它已將道德視為能「決定」命運的一個重要因素。只是這裡所說的道德並非當事者在今世表現出來的善惡,而是前世、乃至前前世的善惡,譬如在〈雷擊人〉裡,被雷擊死的李氏婦,「初世當和尚,好色貪杯;再世罰做娼妓,但又騙人錢財;三世為人,卻又不敬父母」。另外,直系血親「過去」的善惡,也會決定其後裔的命運,譬如在〈堵蜂窩〉裡,因朱某好堵蜂窩,所謂「父債子還」,結果他的兩個兒子「天生」就肛門閉塞不通。

  第二,雖然名稱裡有「因果」兩字,但它的因果關係卻是最不可觀察的。它不像占星、堪輿、八字、體相等具有可觀察的客體,〈旁觀因果〉可能是極少數的例外,但馬士鱗的「旁觀」涉及的也是挑糞者的「靈魂」此一可疑的感官經驗。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所謂的「因果」其實都是由神的代言人(如乩童)說出口的,〈雷擊人〉及〈堵蜂窩〉均屬此類。

  第三、因為這種「因果」的不可觀察、難以驗證,所以使它成為中國古典命定論中最海闊天空,也最靈活的一個詮釋法寶,幾乎所有用其他方法解釋不通或詮釋失靈的事例,都可以祭出因果報應這張「王牌」來加以解決。譬如在第二章,我們曾以〈雷擊古寺〉這個故事來說明「天命靡常」的觀念,但如果死者的家屬也像〈雷擊人〉裡李氏婦人的丈夫,因不解而去扶乩問神的話,乩童也必能以因果報應提出一個圓滿的解釋。

  基本上,因果報應是靈魂信仰與古典命定論結合而成的一個體系,比起中國古典命定論的其他人馬,它的「知識」味道最淡薄,沒有什麼固定而綿密的理論及方法學,但卻也是中國古典命定論中最具有「社會教化功能」的人馬,因為所有的「因果」都是以「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為依歸。

  像這樣,將前世或親代的善惡視為能決定自己此生福禍貴賤的因素,不僅能彌補古典命定論其他人馬在詮釋上的不足,而且勸人應該「諸善奉行,諸惡莫作」,累積更多的「道德積分」,好使個人及子孫在將來或下輩子能有較好的命與運,這當然也就具有社會教化的功能。

命運為道德帶來的僵局

  但不管是認為道德對命有調節作用,或直接將它視為決定命的因素,這種期使命運能為道德服務的努力,仍有它無法克服的盲點,我們還是會經常看到命運與道德「相剋」的情形:

  譬如在〈盜亦有數〉這個故事裡,張某開門納賊,而且奉上已寫妥諸盜匪名字的銀兩,這固然是在顯示他精通命理,已臻於未卜先知之境,但卻也使得盜匪的不道德行為因而變得模糊起來。特別是當諸盜匪出於良知良能而猶豫時,張某居然說:「沒關係,這是天數,你們不可違逆!」這更無異在往盜匪的臉上貼金。

  〈僕人代勞〉這個故事,原也是在說風水如何靈驗的,但如果我們換個角度來看,則它卻也是一個「反道德」的故事。因為它很得意的告訴我們,某丙家中婦人之所以和僕人私通,乃是來自風水的神祕影響力,而與她們的道德無涉。

  而在第二章〈舟中道士〉那個故事裡,道士即使明知船客會死,但卻袖手旁觀,見死不救,而唯一的理由竟是他「命中如此」。因為精通古典命定論的精髓,結果反而使道士成為一個「道德無能者」。

  而更糟糕的是,有心人士也可以如上法炮製,讓命運替他們的不道德行為服務。譬如在〈僕人代勞〉那個故事裡,與僕人私通的女眷,對她們的失節,大可振振有辭地說:「這不是我的錯,而是祖墳風水賦予我的命運,我是身下由己!」而所有強取豪奪的人,也可以像〈盜亦有數〉裡的張某,說:「這是我命中註定應該擁有的,不可違逆!」

  其實,這些也是墨翟為什麼會說「有命」乃「非仁者之言」,而必須「強非之」的最主要原因。

因果報應其實是道德的鴉片

  而從〈方孝孺滅族慘禍〉這個故事裡,我們也可看出因果報應說所製造的另一種「道德後遺症」。方孝孺被明成祖朱棣「磔於市,滅十族」,受禍之慘在中國歷史裡是少見的,故事對「為什麼」提出了如下的解釋:那是因為方孝孺父親狠心對蛇族趕盡殺絕所得到的報應。此一說法在當時的中國民間顯然相當流行,因為在明人田藝蘅的《留青日札》裡,我們還看到這個故事的不同版本,有的說方父在滅蛇族後,方母「見黑氣入室而妊」,又有的說方孝孺一生下來就「吐舌如蛇」。

  這種說法就好像另一個跟蛇精有關的民間故事《白蛇傳》告訴我們:白素貞之所以會愛上許仙,乃是為了報答他二十世前的放生之恩;而法海之所以會處處為難白素貞,乃是為了報白素貞在數百年前偷了他的靈丹之仇一樣。引進「因果報應」,可以讓民間百姓有「豁然開朗」的感覺,而且勸人應心懷慈悲,不要殺生,似乎也是好事一椿。

  但此一解釋卻也使得方孝孺堅持其原則,士可殺不可辱的人格氣節,以及專制君主朱棣的殘酷不仁,都隨之「化作一縷清煙」,消散於無形,因為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因果報應在「作怪」!而在《白蛇傳》裡,法海為了維護人間秩序而收妖除孽的胸懷,也成了只是在報昔年私怨的可笑幌子!

  因果報應說最大的困境是它將它所看重的道德「相對化」、「稀釋化」了。人類的道德觀原是以這個唯一可見的塵世和人生為基礎的,但如果說人有前世與來生,而且要將「無數前世」和「無數來生」的「因果」都考慮進去,那麼不僅人生被稀釋,連道德也跟著被稀釋、相對化、模糊化了。譬如朱棣將方孝孺「礫於市、滅十族」,若以「唯一人世」的道德尺碼來衡量,這「絕對」是殘酷不仁的,但若考慮「前世因果」,則他不過是在執行「報應不爽」的天意而已,他的殘酷不仁就被「相對化」了。(儒家倒是注意到「前世因果」會使「現世道德」模糊化的問題,所以它反對「靈魂轉世」的說法,筆者在《不安的魂魄》一書裡已予以詳論)

  事實上,大多數因果報應的故事,我們都可以從這個角度去發現它們所製造的道德困境。因果報應,就好像「道德的鴉片」,在剛吸食時,確實有意想不到的振奮人心效果,但若上了癮,最後卻會導致道德的全面癱瘓。

工具性價值的雙面性

  在《不安的魂魄》裡,我在談及地獄裡種種獎善懲惡的措施時,曾提到明朝名相張居正的看法:「大抵神道設教,用以誘導愚陰,以翔皇度,聖人所不廢,智者心知其意而無泥其說,則可謂明也已矣。」張居正這段話,不只在說地獄,也在說因果報應。

  雖然勸善懲惡,有益世道人心,但問題是它只對「愚陰」才有「誘導」作用。就像前章〈乩仙敗露〉那個故事所顯示的,因果報應反而成為「聰明人」用以愚弄善良無知者的工具。而這些「聰明人」根本不怕因果報應,他們只怕法律,因為他們早已看穿因果報應正跟他們的行為一樣,不過是欺世惑眾的工具罷了!

  當然,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古典命定論的虛構性,它們的作用只是「心理的必然」,而非「物理的必然」,也就是說只有對「相信者」才能發揮作用。結果我們又面臨了如前章所述的情境:某些道德家希望世人相信古典命定論(特別是其中的因果報應),因為這樣才能使命運為他們所重視的道德服務,發揮社會教化的功能。而某些作奸犯科的人也同樣希望世人能相信古典命定論,因為這樣才能使命運為他們的不道德服務,掩飾其罪行或滿足其私慾。

分享:

已發佈

分類:

,

標籤:

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