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0322 借屍還魂:靈魂與肉體的排列組合遊戲(論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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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魂附身所描述的生命異象

  以上所舉的七個故事,屬於民間所謂的「亡魂附身」。依故事的性質,我們可以將之分為兩類:一是亡魂附在和他有仇的人身上,說出他的憤懣,然後施加報復;〈古井髑髏〉和〈附身的強盜〉屬於這類。一是亡魂附在和他不相干的人——通常是陷入昏迷或被認為已經死亡者的身上,而繼續存在;這種情形常又被稱為「借屍還魂」,〈長清縣高僧〉及〈借屍還魂蔣金娥〉等就屬於這類。其實,除了這兩類外,還有另一種附身現象——亡魂附在職業性的靈媒身上,借靈媒之口來傳遞訊息,筆記小說裡也有不少這類故事,但因為它較屬於靈魂信仰的技術應用問題,筆者將在另一本探討巫術的書中再予詳論,這裡暫且表過。

  我們在第一章提到,令人難解的生命異象是構築魂魄傳奇的最基本材料,這對「亡魂附身」的故事而言,似乎顯得特別真確。從上面的七個故事,我們可以析離出如下一組生命異象:

  一、當事者有暫時性或持久性的記憶喪失現象:譬如〈附身的強盜〉裡的丁姓軍人忘記了他被強盜鬼魂附身時的所言所行;〈淪落的少君〉裡的麻臉村夫完全忘記了自己的過去,不再認識他的母親和妻兒;而〈變成僕婦的男人〉裡的僕婦,在被男鬼附身後,不只不再認識自己的丈夫,還忘了要怎麼梳頭。

  二、當事者突然聲稱自己是「別人」:譬如〈長清縣高僧〉裡的世家公子,在墜馬醒來後,說他是個「和尚」;而〈借屍還魂蔣金娥〉裡的錢姓村婦,在昏迷數天醒來後,說她是「常熟蔣撫台大人家的小姐蔣金娥」。

  三、當事者表現出迥異於前的人格樣貌、言行舉止及心智能力:譬如〈長清縣高僧〉裡的世家公子變得不再吃葷、不再接近女色;〈變成僕婦的男人〉裡的僕婦說話變成男音,走路也像男人的姿態;而〈借屍還魂蔣金娥〉裡的錢姓村婦由舉止粗鄙而變得嫻靜優雅,本來不識字的她居然也能吟詩作對。

  古人在描述這些生命異象時,也許不無誇大之處,但卻絕非憑空捏造,因為它們亦是自古以來即讓人類困惑不已的一組生命異象。而古人以「亡魂附身」來詮釋它們,可能也是他們所能想到的最好解釋。今天,我們若要重新理解這些故事,就必須從上述的生命異象出發。

精神醫學檔案裡的類似病例

  在現代的精神醫學檔案裡,有不少在核心樣貌上與上述故事頗為類似的案例,茲舉數例如下:

  Y君在二次大戰時被派到歐洲服役,在戰場上有過一段特殊遭遇:他和一名不認識的軍官看守四名德軍俘虜,軍官命令他射殺俘虜,但他抗命,而把槍丟給軍官,要軍官自己動手。軍官只是陰沈瞪著他。他怕軍官以抗命之名槍斃他,連忙逃走,但後來又折回,悄悄地用刺刀刺死那名軍官。戰後回到美國,他似乎完全忘記了這件事,但幾年後,每隔一兩個禮拜,他就會忽然陷入一種奇怪的狀態中,像變成另一個人似的,手裡揮舞著刀子,在屋裡蕩來蕩去,口中則喃喃自語,說些跟戰爭和俘虜有關的事情,當他的妻子大惑不解而上前問他時,他不僅不再認識自己的妻子,而且還把她當作法國人。但沒多久,他又仿如大夢乍醒般恢復正常,而且根本不記得剛剛發生了什麼事。後來他接受精神科的治療,在催眠下,他以充滿激動、驚恐、憤怒與悔恨的表情說出在戰場上的那段經歷後,每隔一兩個禮拜就出現的症狀才消失。(Leahy&Martin)。

  H君原是一個拘謹而自制的教區牧師,不煙不酒,也不容許自己有些微不符道德的言行。在某次馬車意外事件中,他的頭部受到撞擊,醒來後不僅完全忘記自己過去的一切,而且像成了另一個人似的,變得喜歡凡人的逸樂,言行隨和,又抽雪茄又喝啤酒。如此過了幾個月,他在某天早晨醒來後,忽然又恢復了車禍前的一切記憶,又表現出教區牧師特有的言行,但對車禍後的經歷卻完全喪失記憶。此後,他即經常在這兩種不同的身份間變來變去。

  M女士某天忽然昏睡不醒,在昏睡二十小時後才醒來,但醒來後卻完全忘記自己過去的經歷,不僅不再認識自己的家人,甚至連說話都變得語無倫次。她只好從頭學英文的讀與寫,以前她寫字是從左往右寫,但現在卻變成了從右往左寫。她的性格也跟著大變,本來憂鬱、內向、文靜的她,忽然變得開朗、外向而好動,喜歡到山林裡冒險。五個禮拜後,她又陷入一次長時間的昏睡,醒來後,卻又恢復原來屬於M的記憶和人格特質。在往後十六年間,她經常在這兩種人格狀態間變來變去,但在她生命的最後廿五年,則完全以第二種人格狀態存在。(M.Mitchell)

另外三個離奇的個案

  A君是一個生性敏感而又有點拘謹的生意人,在一次短暫的商業旅行中,他一時興起,不僅召妓陪宿,而且做了種種苟且、骯髒的勾當。在回到家中後,他變得憂鬱而沈默,然後忽然變成啞巴,不能說話。有一天,他在神情肅穆地一一擁抱妻兒後,即陷入昏迷狀態。昏迷兩天後,他又醒來,從床上坐起來,口中喃喃自語,並喊說「他們」正在用火燒他。翌日清晨,情況更為惡化,他說屋裡充滿了魔鬼,撒旦侵入他的體內,正強迫他說出可怖的褻瀆和咒罵。他數度逃離家庭,並企圖自殺。最後他被帶到精神科求診,在催眠下,他充滿痛苦與悔恨地說出在商業旅行中所做的那件「不可原諒的罪行」後,魔鬼才離開他的身體。(P.Janet)

  莎拉是一位美麗的佳人,但卻有著亂倫和雜亂的性關係,道德的教化讓她對此充滿罪惡感,當罪惡感強到無法負荷時,她就會忽然變成另一個人,自稱是一個名叫「瑪烏德」的女孩。莎拉文靜憂鬱,而瑪烏德則是一個活潑放浪的女孩,這「兩個人」不僅氣質不同,其他各方面也都南轅北轍:莎拉打扮撲素,平日穿灰色平底鞋,沒有化粧;而在變成瑪烏德後,則嫌惡地將平底鞋丟到一旁,改穿露趾的高跟鞋,塗脂抹粉,指甲和趾甲也都塗上蔻丹,頭髮上還紮著紅絲帶。莎拉的心智年齡是一九.二歲,智商一二八;而瑪烏德的心智年齡則只有六.六歲,智商四三。莎拉使用的字彙較瑪烏德多,瑪烏德的文法顯得很拙劣,寫的字也較幼稚。莎拉不抽菸,而瑪烏德則幾乎是強迫性地抽個不停。瑪烏德沒有良心及對錯的觀念,對自己亂倫及雜亂的性關係沒有罪惡感,而莎拉對此卻有很深的罪惡感。(S.Lipton)

  S是一個長得並不迷人,也沒有受過什麼教育,平日顯得沈悶甚至有點愚蠢的女孩,但卻喜歡作白日夢。在十五歲時,她即經常陷入恍惚狀態中,有時昏迷倒地,醒來則變成另一個人,以迥異於平日的神色和腔調說話。她本來說的是瑞士方言,但在變成另一個人後,說的卻是流利而文雅的德語。更妙的是,透過她的嘴說話的不只一個人,而是很多人,而且每個人說話的腔調和神態都不同。這種劇變通常發生在家人因好奇與好玩而舉辦的招魂會上,其中有一個透過她的嘴說話,自稱是「伊文絲」的女性特別令人感到難解,「伊文絲」不僅表現出聰明、自信而博學的模樣,而且還說出一大堆一個十五歲女孩不太可能知道的有關宇宙起源與力量的神秘學知識。(C.G.Jung)

現代科學的看法:意識解離

  讀者不難看出,以上所舉的六個案例與前述的七個故事,在核心樣貌上頗為類似。在二次大戰中殺死軍官的Y君,經常揮舞著刀子、喃喃自語著和戰爭、俘虜有關的事情,讓人想起〈附身的強盜〉裡的那位丁姓軍人。而因召妓陪宿覺得自己犯下不可原諒罪行的A君,在昏迷後醒來,以惡魔之名發出種種咒罵,則酷似〈古井髑髏〉裡被惡鬼附身而恨聲連連的某乙。至於在馬車意外事件後,由拘謹自制的牧師變成喜歡抽菸喝酒之俗人的H君,跟〈長清縣高僧〉裡因墜馬而變成不吃葷、不近女色之和尚的世家公子,其差別只是「方向相反」而已。

  同樣的,在〈借屍還魂蔣金娥〉、〈淪落的少君〉及〈變成僕婦的男人〉裡,當事者在「死後」(可能是被誤認為死亡的昏迷狀態)醒來後,喪失過去的記憶、自稱是另外的某人

,人格、言行舉止及心智能力大變的情形,與精神醫學檔案裡的M女士、莎拉和S小姐也頗多神似之處。

  這不得不讓人懷疑,前面的七個故事和後面的六個案例乃是「古今」對同一生命異象的不同描述。但在現代精神醫學裡,這種生命異象卻被統稱為「意識解離」(dissociation of  consciousness),而且有了迥異於古人的詮釋。現代的科學觀點認為,一個人過去的種種經歷、學習、聽聞、幻想等,都以密碼的方式貯存在大腦裡,但要召喚它們,讓其「浮現於腦海中」,需要的神經能量卻有別。在不同的意識狀態下,有著不同的神經能量,會召喚出不同的精神內涵。所謂「意識解離」是指一個人進入與平日清醒時不同的意識狀態中,「想不起」一向所熟知的精神內涵,反而「召喚」出潛藏於大腦深處的其他內涵的特殊情形。其情形就好像我們轉動收音機,在不同的頻道(電波頻率)下,出現的是不同電台的節目般。

  有三個因素容易產生「意識解離」:一是體質因素,其中以神經質及家族中有精神病質最常被提到,當事者通常有喜歡作白日夢、藉幻想來逃避現實困境的傾向,也就是調整其腦「頻道」的螺絲鬆動,容易「跳台」的人。一是心理因素,最常見的是當事者面臨了他無法承受的心理壓力或創傷,為了逃避痛苦,他的大腦「轉進」另一個「頻道」,結果,與該創傷有關的自我身份、記憶、情感等全部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另一套精神內涵,而且,為了「

反制」,後來出現的通常是跟以前「完全相反」的內涵;或是當事者過去曾有過一件令他充滿罪惡感的經歷,這項經歷被保存在一個秘密的「頻道」裡,雖然平時不容易想起,但因本身的「高電荷」,仍偶而會突圍而出,產生「佔台」的情形。另一是生理因素,譬如因車禍、跌倒所產生的腦部受震盪,酒精、藥物引起的意識變化及其他的腦病變等,它們就好像大腦因本身的電訊混亂,而自動「跳台」一般。

  雖然當事者在「意識解離」時,經常表現出他平日不太可能知道的知識或技藝,但其中有很多其實是來自他已經忘記的聽聞、閱讀或幻想,而有些則來自人類「奇妙的潛能」,譬如那位在意識解離時說出一大堆神秘學知識的十五歲女孩,榮格就認為它是人類集體潛意識的產物,因為很多人在夢中也會出現類似的「影像化知識」。

借屍還魂故事的「選擇性」

  這種「意識解離」當然也發生於古代。而且在十九世紀以前,世界各民族也都以「亡魂附身」或「惡魔附身」來解釋它。雖然我們現在無法釐清古人是因為目睹這種生命異象而產生了亡魂存在的觀念,或是先有亡魂存在的觀念然後再以之解釋此一生命異象,但很顯然的,這種生命異象對亡魂存在的信念具有無比的強化作用。

  就像佛洛伊德所說,為了符合自己的信念,人類的心靈會「毫不猶豫地偽造任何需要的東西,使零星的材料變成連貫而易於瞭解的事件」,對於故事裡想要「證明」它確實是「亡魂附身」的其他情節,我們只能做這種善意的理解。但除了偽造外,古人對「意識解離」此一生命異象其實也做了一些有「選擇性」的篩選。

  現代的精神醫學研究及調查告訴我們,「意識解離」以因心理衝突而產生的最為常見;而且,當事者的意識並不是只有兩個「頻道」而已(雙重人格),而是多重的,有的人甚至會出現十多種、乃至二十幾種不同的人格樣貌(譬如有一位男士就具有二十四個不同的人格,包括英國人、澳洲人、南斯拉夫人、女同性戀的詩人、武器專家及罪犯等),即使當事者只有A、B兩種人格,也不是由A變成B,然後就一直以B狀態存在,而是在A與B間變來變去的。

  但在筆記小說裡,產生人格劇變的幾乎清一色是因頭部外傷或昏迷等被誤認為死亡的人,而且從A人格變成B人格後,就永遠以B人格存在。這種「偏愛」,當然也是在強化「亡魂附身」的觀點,因為其他型態的「意識解離」都反而會暴露「亡魂附身說」的盲點。  但古人這種有「選擇性」的篩選,除了想證明「亡魂附身」外,似乎還隱藏了靈魂信仰之外的其他訊息。

數學上的排列組合遊戲

  弗萊澤在《金枝集》裡,提到一則馬來人的傳說:

  有位國王的靈魂不慎出竅,進入一隻猴子的體內。一位大臣連忙機智地讓自己的靈魂脫殼而出,駐進國王的體內,從而占有了他垂涎已久的王后和王位。而真正的國王卻在猴子的外形下,於宮中飽受折磨。有一天,假國王在公羊牴角賽中下了很大的賭注,但他下賭注的那頭公羊卻鬥敗身亡,為了想撈本,假國王又讓自己的靈魂進入死羊體內,那隻羊終於又復活。此時,在猴子體內的真國王靈魂見機不可失,立即跳進自己原先擁有的肉體內,然後下令屠宰耶隻公羊。

  這個有趣的故事看起來像是靈魂與肉體間的「配對」遊戲,我們看到的是「國王的靈魂∕猴子的肉體」、「大臣的靈魂∕國王的肉體」、「大臣的靈魂∕公羊的肉體」、「國王的靈魂∕國王的肉體」這四種組合。這種排列組合全憑想像力,可以是「隨機」(random)的,因此,當好事者根據「亡魂附身」或「借屍還魂」的觀念而編寫故事時,這種故事歸根究柢都只是一種數學上的「排列組合遊戲」——在人類心靈的「數學運作」下,將肉體和靈魂做各種不同排列組合的遊戲而已。

  馬來人的這個故事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此一「排列組合遊戲」的目的:每一個靈魂都渴望進駐對它有利的肉體,大臣的靈魂之所以佔有國王的肉體,以及後來又進駐死去公羊的體內都可做如是觀。它們反映的其實是人類一種自然而合理的心思。

中國借屍還魂組合遊戲的特色

  如果我們以此來檢視本章所舉故事中的「靈魂∕肉體」排列組合,發現它們呈現的是「和尚的靈魂∕公子的肉體」(長清縣高僧),「公子的靈魂∕村夫的肉體」(淪落的少君)、「哥哥的靈魂∕弟弟的肉體」(尷尬的還魂人),「男人的靈魂∕女人的肉體」(變成僕婦的男人)等,其組合不可謂不多,但如果我們進一步去考察這些組合想告訴我們什麼時,卻發現它們要強調或凸顯的乃是與馬來人截然不同的目的。這些故事沒有一個是美好的,因為所有的靈魂進入的都是與自己格格不入,或條件差很多的肉體中。譬如在〈借屍還魂蔣金娥〉裡,撫台大人家千金小姐的靈魂跑進了一個無知村婦的肉體中;而在〈淪落的少君〉裡,則是一個錦衣玉食官家少爺的靈魂跑進了一個麻臉傭工的肉體中。我們不禁要問:中國民間百姓為什麼「偏愛」、或者喜歡玩這樣的一種「排列組合遊戲」呢?

  當然,我們可以說,讓千金小姐和公子哥兒也嘗嘗做一個村婦和傭工的滋味,而且當他千里迢迢地去尋找「靈魂」的父母後,父母又堅不相認,讓他們繼續以村婦和傭工的肉體苟且偷生,這對廣大的庶民階級來說,也許是有抒發他們潛意識裡「階級敵意」的作用。但這可能只是部份的原因。

  在〈尷尬的還魂人〉那個故事裡,當哥哥的靈魂借弟弟的肉體而還魂時,故事所要向我們強調的並非哥哥的靈魂如何借此來滿足他對弟媳「隱密的性渴望」,而是借屍還魂為他所帶來的痛苦困境:當弟媳轉悲為喜,要拉他入房間時,他卻期期以為不可,反而走進靈魂所屬的哥哥房間,但他妻子卻覺得進來的是「小叔」,反而將他推出房間。結果他變成了兩邊不是人,兄嫂若接納他,就犯了「形體亂倫罪」,弟媳接納他,則犯了「靈魂亂倫罪」,結果,「再世為人」的他最後只好「出家當和尚」。真是早知如此,何必還魂?

借屍還魂所帶來的現實困境

  現代精神醫學告訴我們,一個人之所以會「變成另一個人」,主要是為了逃避他無法承受的現實困境,或是在重現他過去生活中的心理創傷。而筆記小說裡的這些故事,則是在凸顯「借屍還魂」所帶來的現實困境,並重現漢民族內心深處對靈魂信仰的愛憎矛盾。

  「借屍還魂」所可能帶來的最嚴重的現實困境是「瀆亂人倫」。《金史》裡就有這樣一則記載:大定十三年正月,尚書省上奏說,宛平張孝善有一子名張合得,大定十二年三月某日早上病死,但到傍晚又死而復甦,醒來後卻說自己是良鄉王建的兒子王喜兒。經查良鄉確有王建其人,他兒子王喜兒在三年前已死,官府請王建與張合得對質,王建問以家中瑣事,張合得均能對答如流。有人認為張合得果是王喜兒借屍還魂,因此,準備判定張合得為王建的兒子,將他歸還王建,但因事理超乎尋常,所以層層上報,最後請皇帝裁奪。當時的皇帝金世宗完顏雍說:「如果把張合得判給王建為子,那麼恐怕奸佞小人日後都會競相耍詐作偽,以借屍還魂來瀆亂人倫,所以還是判歸張孝善較適當。」

  金世宗的裁奪,足稱「睿智」,而從儒家的觀點來看,更屬「英明」,因為他不為「靈魂存在」之說所惑,而能以「維持社會規範」為重,正是一國之君應該做的。事實上,金世宗的這種判決,就成為日後法曹決斷類似案件的「典範」。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裡就說:「當時為官斷案,從形不從魂,蓋形為有據,魂則無憑,使從魂之所歸,必有詭託售姦者,故防其漸焉」。

  本章所舉的幾個故事,雖然沒有鬧到官裡的,但從「蔣金娥」及「某少君」的父母認形不認魂,以及老翁對變成麻臉傭工的「少君」之勸誡——「現在你既然已身為某人,怎麼能不做某人份內的事(養家活口)呢?」若再將母親妻兒視如寇仇,則「鄉里恐怕不能容忍你這種不孝不義之人」等等,也都是在呼應儒家「維持社會規範」的觀點。

  筆者認為,這可能是筆記小說作者偏愛描述這類故事,而民間百姓也樂於傳誦它們的主要原因。因為這樣的故事,先以「借屍還魂」來解釋「意識解離」,可以滿足靈魂存在的願望,然後再祭出社會規範,暴露它的現實困境,又可滿足維繫社會禮法於不墜的願望。當然,這兩個願望其實是相互矛盾的,結果,「借屍還魂」的故事又再度出現了我們在前面幾章提到的主題:那就是具有人類普同性的「靈魂不朽」但「靈魂也該死」的矛盾雙情,以及具有文化獨特性的「儒、釋、道在漢民族心中的愛憎矛盾」。

借屍還魂與性別自由

  靈魂與肉體的隨機組合,可以像存在主義者所說:「將我們拋入一種荒謬的極端情境」中,提供我們對某些基本的存在問題從事另一種思考的機會。譬如當有人問你:「靈魂可貴?還是肉體可貴?」時,多數人都會不假思索地說,靈魂乃是較可貴的部份。但上述靈魂與肉體錯置的故事,卻讓我們對這個答案猶疑起來,而重新思考我們看重的到底是什麼。

  不同的「排列組合遊戲」可以提供我們不同的思考方向。中國絕大多數的「借屍還魂」故事都是無依的靈魂附在同性肉體上的故事,〈變成僕婦的男人〉比較特殊,它是「男性靈魂」附在「女性肉體」上的故事,而將我們帶進另一種「荒謬的極端情境」中,提供了我們思考另一個問題的機會。

  當一個讀書二十年、做官三十餘年的男子,死後醒來,發現自己擁有的是一個女人的肉體,而且是一個在官家為奴的粗鄙男人的妻子時,他的第一個反應是「連連搖頭嘆氣」,後來大家慢慢知道他是一個男人來「借屍還魂」時,問他以前的姓名和籍貫,他卻不肯透露,只說「事已至此,何必多言!」但麻煩的事來了,當那位粗鄙的僕人要來和「他」同床共枕時,他雖百般不願,但卻「找不到理由拒絕夫婦同房,只好委曲順從」,而且每次同房後,都「垂淚飲泣到天明」。

  這個故事似乎在我們的耳邊低語:既然你擁有的是「女性肉體」,那麼縱令你擁有多高貴的「男性靈魂」,也是徒呼奈何,還是乖乖做女人份內的事吧!

  但在〈淪落的少君〉那個故事裡,雖然也是一個官家公子的靈魂附在一個麻臉傭工的肉體上,而且也有一個醜陋的配偶,但因為他還擁有男人的肉體,所以當那位醜陋的村婦要入房和他同床共枕時,他就大聲將她喝斥出去;雖然後來受形體的限制,而不得不負起養家活口的男人責任,但卻自己搬到外面,而不願和那個女人有太多瓜葛。

  〈長清縣高僧〉也有類似的情形。這些故事也彷彿在我們的耳邊低語:只要你擁有「男性肉體」,那麼即使你選錯屍體附錯身,仍將擁有相當程度的自由。

  於是,我們的腦中靈光一閃,那靈光說:在「性別自由」的原始思考及終極思考裡,讓一個人擁有自由的並非他的「性別靈魂」,而是「性別肉體」,它根深柢固地存在於古人與今人的思維裡。

  這是「借屍還魂」故事所要告訴我們的另一種弦外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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