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公理與正義的渴求
本章所舉的幾個故事,是大家非常熟悉的「冤魂報仇」或「亡魂訴冤」的故事。
東漢王充在《論衡.論死篇》裡,曾對鬼「能否報冤」做了如下的理性思維:
「人為人所毆傷,詣吏告,苦以語人,有知之故也。或為人所殺,則不知何人殺也,或家不知其屍所在;使死人有知,必恚人之殺己也,當能言之吏,告以賊主名;若能歸語其家,告以屍之所在;今則不能,無知之效也。」「妒夫娼妻同室而處,淫亂失行,忿怒鬥訟,夫死妻更嫁,妻死夫更娶,以有知驗之,宜大忿怒;今夫妻死者,寂寞無聲,更嫁娶者,平忽無禍,無知之驗也。」
任何頭腦清楚的人,都會贊同王充的推論;但不少頭腦清楚的人,也樂於傳誦本章所舉的這類故事,其中的道理當然也很清楚,因為在這個污濁的塵世確實充滿了各種冤屈,有不少殺人越貨的惡徒消遙於法外,冤魂報仇的故事不只是在表達人類「死後有知」的願望而已,更代表了人類對公理正義的渴求,它們受到傳誦的心理動機是相當可以理解的。事實上,其他民族亦不乏鬼魂訴冤的故事,譬如在《談奇述異》(讀者文摘出版)裡就有如下一則記載:
「一六八一年一個深夜,英國達拉謨郡一個叫格雷姆的磨坊主人,看見一個可怕的年輕女鬼走向他。女鬼滿身是血,頭部有五處傷口。她告訴格雷姆說自己的名字是安妮.沃克,遭人用利鋤殺死了。兇手叫馬克.夏普,主謀是她的一個親戚,跟她發生關係後,使她懷了孕。女鬼告訴格雷姆,除非他把這件事告訴當地的法官,否則會一直纏住他。
格雷姆由於不相信自己所見所聞,沒有去找法官。可是女鬼再出現了兩次,又哀求又威脅,他只好把這可怕的事情去法官面前說了出來。當局在女鬼指定的一個坑穴搜索,找到屍體。夏普和主謀一同被捕,審訊後判處絞刑。安妮.沃克的鬼魂雪冤後就再也沒有出現。」
鬼魂訴冤或報仇的故事,反映的其實是人類的普同心理。
包公偵破無頭公案的模式
在明清筆記小說裡,鬼魂雪冤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像第一章〈穆小瓊復仇〉裡的穆小瓊般「自力救濟」,直接找仇人報復;一是像〈蕭氏園女鬼〉裡的女鬼般,向正直的清官訴冤,然後由清官出面,將歹徒繩之以法。照理說,前者是較「痛快」的方式,因為它代表了心中攻擊慾望的直接發洩;但如果我們把「理」字從「心理」轉為「法理」,則後者卻是較受讚許的方式,因為它跟人間的法律有較大的結合,也就是所謂的「體制內復仇」。
而本章所舉的,都是這種「體制內復仇」的故事。中國鬼魂雪冤故事比較特殊的地方,也許是這種由鬼魂向正直的清官訴冤,然後由清官出面,將歹徒繩之以法的故事特別多。而究其原因,可能是中國的第一大清官——包公,就經常靠這種方式來偵破「無頭公案」。從〈冤鬼戲台告狀〉裡,連鬼魂都想向戲台上扮演包公的淨角訴冤,就可知道它對中國民間百姓的影響有多深。因此,這類故事也可以說是具有中國文化特質的故事。
在《繡像龍圖公案》裡,就有很多與本章所舉類似的故事,譬如在〈木印〉一案裡,包公於途中「忽有蠅蚋逐風而來,將包公馬頭團團了三匝」,包公暗忖「莫非此有不明之事」,派人隨蠅蚋而去,結果在嶺畔楓樹下挖出一具死屍,原來是死者化為蠅蚋來向包公伸冤。又譬如在〈鹿隨獐〉一案裡,包公某日路過山傍,「忽怪風驟起」,令人各處尋覓,結果發現一具無名死屍;當晚,他又夢見「一人無頭,身血淋漓,前有一獐,後鹿隨之。」原來是冤魂來向包公托夢,暗示他兇手乃名喚「張(獐)祿(鹿)」者。
而最有名的莫過於〈烏盆子〉一案:丁氏兄弟劫奪商旅李某財物,將屍體丟進窯裡燒成骨灰,和泥做成烏盆,賣給王老。王老夜裡起來對著烏盆小便,烏盆竟開口叫屈。王老大驚,於是帶著烏盆向包公報案。第一次審問時,李某的冤魂還像第三章〈女鬼求衣〉裡的女鬼般,因自覺「赤身裸體」見官不雅,而在公堂外徘徊;直到第二天,在王老用衣裳蓋著烏盆去見包公後,李某才將自己如何被丁氏兄弟劫財謀殺、挫骨揚灰的慘事全盤托出,而包公也因此得以將丁氏兄弟繩之以法。
冤魂托夢與潛意識智慧
冤魂常向清官托夢,但在夢中又不直接向清官說兇手是誰,而以「啞謎」的方式讓他去猜。《繡像龍圖公案》裡就有很多這種案子,而本章所舉的〈老龍船戶〉也是這種情形。雖然來「提供謎語」的是城隍爺,但因城隍爺是掌管生人及死者靈魂之善惡功過的地方神祇,所以也可說是「代表」眾冤魂來向總督托夢的。而在〈愬冤鬼〉裡,鄧公是在三更半夜意識恍惚之際,看到冤魂來向他顯靈的,我們也可以將之視為欲醒欲睡之際所產生的「睡眠誘發影像」。
我們有理由相信,這種在夢中獲得破案線索的情節,並非「純屬捏造」,因為從現代的觀點來看,它其實就是我們在夢中所顯現的「潛意識智慧」。分析心理學家榮格認為,夢是潛意識的活動,而潛意識比意識具有更寬廣的視野,常能為我們褊狹的意識(也就是白天的想法)帶來「補償」或「啟示」。
事實上,歷史上不少有名的科學家及藝術家都說他們從夢中獲得創造的靈感,譬如德國化學家凱庫里(F.Kekule)在實驗室裡花了幾年的時間,卻一直無法找出苯的結構式來。在一個寒冷的冬夜,他坐在火爐旁打盹,在夢中他看見一串串的原子鏈變成蛇,不停地繞動著,當其中有一條蛇用口咬住自己的尾巴時,凱庫里如被電擊般驚醒,立刻獲得了「破解」苯結構式的線索——像苯這一類的碳化合物,其結構並非如他以前所想的是「開放式」的,而應該像他夢中所見的蛇般,是密閉的環狀結構。
並非只有「天縱英明」的人,才能從夢中獲得這種奇妙的靈感。史丹福大學的狄蒙(W.Dement)曾以五百名大學生為對象,做過「夢中靈感」的實驗。他提出一些類似「頭腦體操」的問題,要學生們在上床就寢前花十五分鐘去想這些問題。第二天一早,學生先錄下他們記得的昨夜夢境,再花十五分鐘去想昨天未竟的問題,然後提出他們的答案。
其中有一個問題是:「字母O、T、T、F、F……代表一個無窮盡序列的開頭。決定這些字母的規則為何?又根據這個規則,接下來出現的兩個字母是什麼?」
有一個學生報告說他作了如下的夢:「我正在畫廊裡參觀掛在牆壁上的畫。當我走過大廳時,開始計算畫的數量——一張、二張、三張、四張、五張,但第六和第七張畫卻不見了,只剩下畫框。我凝視空洞的畫框,有一種奇怪的感覺,覺得有某種秘密就要獲得解答。突然之間,我瞭解到第六和第七個空間正是問題的答案。」
問題中的字母,依序是One、Two、Three、Four、Five此一無窮數列的開頭字母,所以接下來的應該是S、S(Six、Seven)。在入睡前思索這個問題的學生,於夢中用生動的視覺影像為問題提供了正確的答案。
這就是夢所顯現的「潛意識智慧」。我們可以推想,在古代,確曾有某些官吏在苦思案情而不可得的情況下,於夢中獲得有象徵意味的「破案線索」。只是在靈魂信仰的社會觀念下,這些浮現於夢中的潛意識內涵被誤以為是冤魂提供的罷了!
因此,我們可以說:這樣的情節其實是以夢這種特殊感官知覺經驗,或靈感此一潛意識心理內涵為原始材料的。
文化的假面與暗影
但這畢竟不是破案的常軌。在《繡像龍圖公案》的〈兔戴帽〉一案裡,包公到武昌府評覽案卷,精神困倦,不覺夢見「一兔戴了帽,奔走案前」,他從夢中驚醒:心想「兔戴帽乃是『冤』字,想此中必有冤枉。」結果他又因冤魂托夢而破了一案。任何頭腦清楚的人都知道,我們不能像「守株待兔」的農夫般,老是想等待這隻「夢中的兔子」,但在《繡像龍圖公案》裡,竟有近三分之一的案件都是靠冤魂顯靈、托夢而破案的。
包公其實是漢民族的集體潛意識塑造出來的一個原型性人物——中國民間的「正義原型」。歷來有不少人指出,包公的被凸顯與崇奉,正反映了中國政治的黑暗,民間百姓對不畏權勢、為民伸冤、伸張正義之清官的望穿秋水。這當然有相當的真實性,但如果我們只著眼於此,則看到的將只是亮麗而僵硬的文化假面(persona),包公所代表的較陰暗而幽闈的文化暗影(shadow)反而被我們忽略了。
一再藉冤魂顯靈、托夢、訴冤等來破案的包公故事,使清官依附於幽靈,公理正義依附於怪力亂神,像遺傳基因的雙螺旋體結構般奇妙地糾纏在一起,扶搖而上,它反映的其實是中國庶民社會裡一種獨特的文化基因。而這也就是我們說的,包公所代表的文化暗影。
〈老龍船戶〉和〈假鬼訴冤〉這兩個故事就是這種文化暗影的投射。面對堆積如山之無頭公案的總督朱某,在無計可施下,竟主動邀約靈異,希望鬼神能托夢給他,好獲得破案的「靈感」。雖然故事告訴我們,在他解了城隍爺所提供的隱謎後,果然一舉偵破歷年來的無頭公案。但另一位總督唐某就沒有他這麼幸運,反而被假扮成冤魂的飛賊所戲弄,差一點成了草菅人命的昏官!如果我們問:唐某為什麼會著了道兒呢?關鍵就在於他心中有一個「包青天情結」,一見有鬼來訴冤,不問青紅皂白,立刻「依鬼所言」斷案。這種「包青天情結」一旦發作,有時候就會變成一個可怕的「文化陷阱」,讓人失去理智地一意孤行,而又自以為是在伸張正義、兌現公理。
文化的幽靈不死
即使時至今日,這種文化暗影在台灣仍不時出現。每遇重大懸案,我們就經常能從社會新聞裡看到冤魂顯靈、托夢,而由死者家屬出面要求辦案的刑警、法醫、檢察官為其伸冤的報導。
其中鬧得最大的一椿是在一九八九年,北市有一位吳姓女子離奇失蹤,家屬懷疑吳女遭其夫分屍滅跡,但一直查無實據,後來吳母說女兒無數次來向她托夢,而且死不瞑目的冤魂還在吳宅顯靈,做出種種怪狀。幾位刑警登門查訪,覺得似有其事,隨後連刑事警察局盧毓鈞局長,甚至警政署莊亨岱署長都不得不前往一探究竟,報章雜誌大篇報導,鬧得滿城風雨。但到了一九九三年初,早已被視為「冤魂」的吳女卻忽然露面,自陳當初離奇失蹤乃是與男友私奔,連父母都被蒙在鼓裡。至此,所謂的「冤魂顯靈」云云,當然也就不攻自破,原來都是吳家家人為了使辦案人員重視此案而製造出來的假相。至於被戲弄的辦案人員,則因此惱羞成怒,想控告吳家人「裝神弄鬼」。
這種荒謬鬧劇之所以還能在今日台灣登場,且引入側目,除了根深柢固的靈魂信仰外,前述的文化暗影所凝聚而成的「包青天情結」顯然更具關鍵。對辦案人員來說,當出現冤魂顯靈的傳聞時,他面對的不只是「科學真偽」的問題,還有「文化壓力」與「文化誘惑」的問題。在「文化壓力」下,他不得不前往一探究竟,因為中國的「正義原型」包公一向都是這樣做的。而在「文化誘惑」下,他甚至可能欣然前往,因為在潛意識裡,他也許想做個「今之包青天」,希望真的能透過冤魂顯靈來伸張正義。而覺得被漠視的受難家屬,則難免會利用這種「文化壓力」和「文化誘惑」來吸引辦案人員垂青的眼神。
至於社會大眾,也許就像從一場神奇的大夢中醒來,覺得有點失落和悵然吧!
當我們的祖先讓冤魂與清官共舞,將怪力亂神與公理正義冶於一爐,而塑造出包青天這樣一個原型時,不僅決定了明清筆記小說裡鬼魂訴冤的獨特樣貌,而且預示了我們今日在相關的社會新聞裡所看到的諸般脈絡。
包青天不死,文化的幽靈不死,鬼魂訴冤的故事也就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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