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0147 致命的信仰:〈長治女子〉中的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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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之乖 7

  《聊齋》卷十五〈長治女子〉,是一則道士以邪術迷惑及控制女子的故事。話說一行乞道士見陳某之女慧美,偽稱表親欲求姻好,向到陳家算命的瞽者問得陳女之八字。數日後,女「繡於房忽覺足麻痺,漸至股,又漸至腰腹」,暈然倒地;後恍忽出門,「則見茫茫黑波中,一路如線」,惟見道士緩步於前,隨之歸家,道士捉而捺之,以利刃剖女心,陳女「覺魂飄飄離殼而立,視道士以己心血,點木人上,又復疊指詛咒,女覺木人,遂與己合。」後陳女即聽道士差遣,往偵邑中審獄狀,限她辰去己來,「遲一刻,則以一針刺汝心中,令作急痛;二刻,刺二針;至三針,則使汝魂魄消滅矣。」陳女聽命潛伏官府閣上,官宰用印,女遂覺身驅重輭,翻墜地下。眾驚,女硬咽陳述道士殺己遣己慘狀,官差役緝道士,陳女魂魄則投胎官宰大人腹中。

  卷二〈珠兒〉一文,也有類似的邪術,施術的是一位瞽僧,他向李某化緣,強索百緡未遂,李某愛子珠兒心暴痛而死。李慟甚報官,在瞽僧身上搜得「木人二,小棺一,小旗幟五」。

  故事中的道士與瞽僧所用的邪術可以稱為「巫咒」,它普遍存在於原始民族中。一九八○年左右,當國際紅十字會的醫療團深入泰國邊境的小鎮,去救援流亡的高棉難民時,發現那些高棉難民,有很多人認為他們的病痛與親人的死亡,乃是因為仇家請法師作法,對他們施咒的緣故。可見這種邪術是淵遠流長,猶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的。但不管是詛咒、巫術或魔法,都是從「精靈說」(animism)信仰體系衍生而出的「技術」,這種「技術」主要在指示人類如何去控制他人、自然、鬼魂、野獸等。

  本文只稍提一下如何傷害「他人」的「技術」:施術的人當然非「法師」莫屬,事實上,就是因為他擁有這種「技術」,才被認為是具有超能力的「法師」。法師要傷害某人時,最好能有代表某人的「道具」,譬如紙人、草人、木人等「芻像」,而且以名字、生辰八字、照片等來表明它的身份。作法時,對芻像的任何破壞都將「連帶」地發生在對方身上;對芻像任何部位的損害,都將使對方身體的相同部位發生疼痛。另一種方法是獲得對方的頭髮、指甲、排泄物或衣服,施法破壞,則對這些物件的傷害也將「如數」地發生在對方的身上。

  人類學的老祖宗弗萊擇(J.G.Frazer)說,這是「幻想經由思想的作用來對外在事物做有效的控制」,精神分析的老祖宗佛洛伊德則說,這種施術方法「暴露了一個極明顯的意圖:企圖利用控制心理作用的定律來操縱真實事物」。兩個人的說法差不多。都指出「魔法的本質」乃是建立在「思想全能」及「想像與真實間的錯誤連接」上。

  在《聊齋》的這兩個故事裡,施法的人是「道士」和「瞽僧」,道具是「木人」、「小棺」、「旗幟」,媒介是「生辰八字」、「心血」。他們那無邊的法力以及隨後發生的怪力亂神情節,想來是經過市井與文人的渲染,但亦反映了這種邪術的深入人心。事實上,在「巫毒」(voodoo)盛行的西印度群島,至今仍有因認為被巫師施以惡毒咒術而竟一命歸天的案例;而在泰棉邊境的紅十字會醫療團,也有一位高棉籍的男護士在聽說有人請法師詛咒他後,寢食難安,四天內瘦了四磅,「藥石罔效」,而不得不請另一位法師作法「對抗」的。這種邪術要發揮「作用」必須有兩個條件:一是被害者要具有這種巫術信仰,一是他必須「知道」或「認為」有人在對他「施法」。所謂「信就得死」、「信就遭殃」是也!

  〈長治女子〉和〈珠兒〉中,並沒有這種「預知魔法記事」,它的效應可能是來自編故事者的「思想全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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