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0126 〈僧孽〉:地獄與魔法的奏鳴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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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之旅 8

  《聊齋》卷十三〈僧孽〉一文說,張某暴卒,隨鬼卒去見冥王,冥王查看生死簿,發現誤捉,責令送歸。張某私託鬼卒求觀冥獄。鬼導之歷九幽,果然是刀山劍樹。後見一僧「扎股穿繩而倒懸之,號痛欲絕。」張某近前觀之,竟然是自己的兄長。他問鬼卒何罪至此,鬼曰:「是為僧,廣募金錢,悉供淫賭,故罰之,、欲脫其厄,須是自懺。」張某死而復生後,疑兄已死,往興福寺探之,入室,見兄瘡生股間,膿血崩潰,痛苦哀號,掛足壁上,宛若冥間所見倒懸狀。張某告以在冥中所見,僧大駭,乃戒葷酒,虔誦經咒,半月尋癒,遂為戒僧。

  這是一個「地獄觀念」與「魔法觀念」結合的故事。讓惡人死後在地獄受到酷刑的折磨,以超自然的力量來追討罪惡,雖多少滿足了世人對正義的要求,但「死後原知萬事空」,此一遲來的懲罰多少也給人虛幻的懷疑。照行為主義的說法,「延遲懲罰」對惡人的嚇阻與對好人的獎勵作用是遠遜於「立即懲罰」的,因此,道德家很自然地發展出「現世報應」的觀念,以原有的地獄觀念為基礎,提前將惡人的「靈魂」拘到地獄裡「管訓」。而惡人「靈魂」的某個部位在地獄所承受的酷刑,他在陽世肉身的相應部位即會表現出類似的病痛來,這是一種典型的「魔法」思想。

  興福寺的某僧不守清規,但陽世的法律無奈他何,於是冥王將其「靈魂」拘往地獄,「扎股穿繩」、「倒懸之」,結果他在陽世的肉身就「股間生瘡」、「掛足壁上」;地獄裡的靈魂和陽世的肉身同聲「痛苦哀號」。

  卷十五的〈閻王〉一文,也有類似的格局。李某受閻王之邀入一廣第,見其嫂「手足釘扉上」;李以骨肉之情求於閻王,閻王曰:「此婦悍妒,宜得是罰。三年前汝兄妾盤腸而產,彼陰以針刺腸上,婢至今腑臟常痛,此豈有人理者?」李某固哀之,閻王乃釋之,但囑其「歸當勸悍婦改行」。李某歸,見「臂生惡疽」的嫂子臥榻上,「創血殷席」。李勸之曰:「嫂今日惡苦,皆平日妒嫉所致。」嫂怒,李遂將在冥府所見所聞告之,嫂「戰惕不已」,哀鳴不敢,「覺痛頓止」,「旬日癒」。由是「立改前轍,遂稱賢淑」。

  這種由「地獄」與「魔法」觀念協奏的「勸善曲」,立意雖佳。但它的立足點「泛罪說」卻是應該加以批判的。事實上。「地獄」亦是來自「魔法」思想,在古人主觀的心理想像裡,認為人世的一切不幸,包括國家的衰亡、家庭的破敗、個人的疾病、死亡、惡運等,都來自「罪與罰」——自己或家人做了錯事,而招致神靈的處罰。孽僧的「股間生瘡」和李嫂的「臂生惡疽」原是因細菌感染而引起的,但在「魔法」思想裡,卻認為那是因當事者犯「罪」所受到的「罰」。這種思想不僅嚴重地扭曲了宇宙萬象的真正因果關係,而且還把「病人」視為「罪人」,本身的「道德觀念」就是很值得商榷的。

  可悲的是,此一「魔法」思想並未因科學及醫學的昌明而消失。譬如愛滋病出現後,有人大言不慚地說:「這是上帝對同性戀者的天譴」,把一種由病毒感染引起的病視為「天譴」,正是這種「魔法」思想的餘孽!

  在這種「魔法」思想裡,一個因「罪」而得「病」的人,只要懺悔、改過、祈禱,就能「豁然痊癒」;更妙的是,原先冥頑不靈的惡人,在聽到自己的靈魂正在地獄受到酷刑折磨時,都「戰惕不已」,而立刻在行為上做了一百八十度的改變,這種效果是塵世的法律與刑罰所難以企及的。它是否是對人間的法網應該織得更密,刑條應該訂得更嚴的一種期待呢?如果是,那麼人間豈非就是「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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