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之魅 7
《聊齋》卷十四〈捉狐射鬼〉一文說,王某家多樓閣,往往覩怪異。其內弟李某為人豪邁,常暑月寄宿,愛閣上晚涼,王告之閣上有異。李某笑曰「生平不解怪」,因命設榻。在就枕未睡時,「於月色中,見几上茗甌,傾側旋轉,不墮亦不休」。李某咄之始止。不久,「若有人拔香柱,炫搖空際,縱橫作花縷。」李某叱之曰:「何物鬼魅敢爾?」裸裼下榻欲捉之,僅著一履撾搖處,香柱頓復插爐中,竟寂無兆。李某俯身摸黑搜履,忽一物騰擊頰上,覺似履,伏索之,亦殊不得,乃覆就寢。既明,使數人搜履,翻席倒榻,不知所在。越日,偶一仰首,則見遺履夾塞椽間,挑撥始下。
這是一個「鬼屋鬧鬼」的故事,從文題〈捉狐射鬼〉可知,這些異象被認為是「狐魅」或「鬼祟」所致。「鬼屋的存在」,幾乎與人類建造房子的歷史一樣久遠。古埃及的「紙草書」裡即有「鬼屋」的記載。古往今來,只要是能遮住人類頭部、有屋頂的建物,都有過「鬧鬼」的記錄。
筆者以為,「鬼屋」可依「鬧鬼」的程度分三級,「丙級鬼屋」為不見鬼影,而只聽到腳步聲、敲門聲,看到東西飄浮、移動、破裂等;「乙級鬼屋」則可見到鬼影,甚至「白晝見鬼」;「甲級鬼屋」則不僅看到鬼,那些陰魂不散的鬼還會「置人於死地」。從這個分類來看,〈捉狐射鬼〉中的鬼屋應屬於「丙級鬼屋」。
宗教改革領袖馬丁路德在《餐中閒談》一書裡說,一五二一年他被囚於瓦堡的一個古堡中,每天只有兩名青年送兩次飯來。某日,他們送來一袋胡桃,路德將它放在起居室的箱子裡。當晚就寢時,他「覺得胡桃在袋中蹦跳,彼此互相猛烈碰撞,最後竟滾到我床邊來,發出很大的聲音」。路德不予理睬,後來又被「樓梯上的巨響」吵醒,「彷彿有人正將一個個木桶推滾下樓梯」,他起床查看,發現樓梯底下除了一個上了鎖的鐵門外,什麼也沒有。他覺得這一定是「惡魔」在作怪,祈禱後又回床睡覺。不久,他被移到古堡的另一個地方監禁,就再也沒有聽到那種怪聲。不過日後據另一個被囚在同一房間的婦人說,她在晚上也聽到騷鬧聲,「好像有一千隻惡魔在那裡作怪」。
「丙級鬼屋」的騷擾,很容易被解釋成是當事者的「錯覺」或「幻覺」,但科學家總要拿出證據,以釋群疑。照理說,「丙級鬼屋」鬧鬼因場所固定,且經常反覆發生,是理想的科學調查對象,遺憾的是,科學界在這方面的「斬獲」卻甚少,主要是每當科學家帶著儀器進駐「鬼屋」後,那些怪異現象就消失了。一九五八年,美國長島赫曼家發生「瓶子爆開事件」,赫曼的家人老是聽到「波」的開瓶聲或瓶子落地聲,循聲查看,發現原本好好的酒瓶、汽水瓶、洗髮精等的瓶蓋已被打開,瓶子倒下來,內容物四溢。有一次,赫曼甚至親眼目睹桌上的兩個酒瓶無風自動,瓶蓋彈起,酒精溢出,酒瓶摔落地面。
赫曼家的怪事後來上了報,超心理學之父萊因(J.B.Rhine,杜克大學心理系教授)派兩名研究員到赫曼家調查,在十天的觀察後,他們得到的結論是:「瓶子爆開」確有其事,不過並非「鬼魂」或「惡魔」作怪,反而可能和赫曼十三歲的女兒及十二歲的兒子有關,因為只有當他們在屋內或附近時,屋內的瓶子才會「自動」爆開。這次調查被視為丙級鬼屋「鬧鬼理論」發展史上的一個分水嶺,超心理學界開始認為「鬧鬼」是一種「反覆自發性念力現象」(recurrent spontaneous psychokinesis),關鍵在於人類(特別是小孩子)心靈和環境間未知的互動關係。當研究者向赫曼解釋這是一個「科學事件」而非「宗教事件」,不需「驅魔」或「懺度」後,那怪異的瓶爆事件竟也就此消失。
當然,這種摒棄「鬼魅」的說法仍然充滿了漏洞,到現在也未有任何重大的突破。所幸當科學家這樣說時,在鬼屋內喧鬧的諸般「鬼魅」也未提出什麼抗議或反撲,想來它們也只是虛張聲勢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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