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鬼之魅 6
《聊齋》卷十三的〈屍變〉一文,是個類似近來「殭屍」電影的恐怖故事:話說有車夫四人夜宿路店,不巧客宿邸滿,四人堅請容納。店主言有一所,唯恐不當客意,蓋店主媳婦新死,停屍室中,複室正有連榻四。四人入室,但見燈昏案上,帳後以紙衾覆屍。車夫奔波勞累,就枕即入夢鄉,但有一客尚矇隴,聞靈床察察有聲,開目視之,見女屍揭衾起,面淡金色,漸入臥室,俯身吹三睡者。客大懼,女屍旋亦吹之,客閉息忍咽(暫時停止呼吸)。後女屍離去,僵臥靈床猶初。客以足踏諸客,皆睡夢如死,懼甚,急起著衣外竄;屍亦起,馳追之,客且奔且號,至東郊一寺,聞木魚聲,急叩山門。道人尚未開門,而屍已逼至身後,客急竄至門外巨白楊樹後,左右閃躲。屍伸兩臂隔樹撲之,客驚仆,屍抱樹而僵。道人出,負客入,終夜始甦。道人拂曉報官,官使人拔屍手,牢不可開,但見左右四指,並捲如鉤,入木三分。官遣役往路店,則以屍遁客斃,群情嘩然。
當人類對生命之最終歸處及重返人間之可能性,從事「野性思考」時,得到了幾個答案:一是「靈魂」的重返(鬼),一是「肉身」的重返(中國的殭屍與海地的容比屍zombis),一是「靈魂」與「肉身」的重返(西洋的吸血鬼)。這三者都只能在夜間出現,殭屍有時候被稱為「中國的吸血鬼」,但事實上比較像海地的容比屍。傳說中的容比屍是由巫師施法,攝去生者的靈魂,失魂者旋即死亡,由家人埋葬後,巫師再到墓地將它挖出來。殭屍和容比屍都是真正的「行屍走肉」,面無表情,亦無意識可言。而吸血鬼則是「活著的死人」,有清醒的意識,吸食人血以維持它的「生存」。殭屍和吸血鬼白天都僵臥在棺材裡,夜裡才出來加害生人;容比屍則聽巫師差遣去當勞工,由巫師「吸」它的「血汗錢」。
從棺材裡以蒼白死灰之身重返人間的殭屍、吸血鬼和容比屍,似乎比沒有「實體」的鬼魂更令人懼怖,這多少反映了人類對死亡及死者所存有的「雙情態度」:人類一方面渴望不死,但當死者重返人間時,卻又驚怖失措。這種「雙情態度」也出現在喪葬儀式中,我們埋葬死者,一方面是「入土為安」,表示生者對死者的「愛」;但將棺木深埋於地底,上面覆以泥石,也表示了避免死者重返的「恐懼」。在台灣早期的葬禮裡,需在棺木內放石頭、熟蛋、豆豉等,正表示除非石頭腐爛、熟蛋孵化、熟豆發芽,否則死者不可回來加害家人的意思。
在中國、東歐、希臘和蘇格蘭等地,都有尚未入土的屍體若被貓(或狗、甚至母雞)從上躍過,就會變成殭屍或吸血鬼的說法。科學家認為,殭屍和吸血鬼的傳聞,主要可能來自「活葬」,在醫學尚不發達的年代裡,不少人只是暫時昏迷,卻被誤判為死亡而慘遭「入土」,當他悠然醒來時,發現自己被封閉在黑暗的棺木中,他很可能會憤怒地亂動,以手指去搔扒棺木,拉扯屍衣及頭髮,咬牙切齒(流出血來)。當棺木再被親人或盜墓者掘起時,看到那些抓痕、衣服碎片和血跡,很自然地會誤認為它已以某種型態重返人間——在月圓之夜,會從棺木裡爬出來,成為殭屍或吸血鬼。
事實上,根據科學家在海地的調查,確有容比屍這回事,但那是生者在吃了一種會導致暫時神經麻痺與昏迷的藥物後,被誤判為死亡所致;只要「入土」的時間不太長,將「屍體」挖出來,是有可能「復活」的。
〈屍變〉一文,基本上是在宣洩人類對一個陌生死者的深沈懼怖。面對此一「死亡的反動」,此一預告「不朽希望」的微光,人類最直接的反應是「毛骨棟然」,而想盡辦法將它驅回「永恆死亡」的寂滅之地。既然「死」了,就不要再「重返人間」,也許這才是人類真正的心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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