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0104 情慾的代理戰爭:〈狐懲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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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之 4

  《聊齋》卷十四〈狐懲淫〉一文說,某生所居新第常患狐,服飾器物多為所毀,且時以塵土置湯餌中。生平素不羈,好蓄媚藥;一日有友過訪,生適不在,生妻親備撰具供客,後隨婢啜食餘餌。「不知何時狐以藥置粥中」,婦食後,覺「慾燄上熾,不可暫忍,強自渴抑,燥渴愈急。」遂往叩夫友之客齋,欲求好合。友謝曰;「我與若夫道義友,不敢為此獸行。」婦尚流連,友叱曰:「某兄文章品行,被汝喪盡矣。」隔窗唾之。婦大慚,退而自思何為若此?疑是媚藥作祟,檢包中藥,果狼籍滿架。「稔知冷水可解」,因就飲之,「頃刻,心下清醒,愧恥無以自容」,解帶自縊,婢覺救之,幸不死,而客已夜遁矣。生歸,見妻臥,問之良久,始含涕實陳。生歎曰;「此我之淫報也,於卿何

尤?幸有良友,不然,何以為人?」從此痛改前非,而狐亦遂絕。

  單就故事的「內在邏輯」觀之,媚藥是不知何時被狐狸置於粥中的,而某生的妻、友、婢三人都吃了同樣的飯菜,為什麼只有生妻在飯後會「慾燄上熾」呢?而當她在成為夜奔之女被夫友唾叱後,懷疑媚藥作祟,飲冷水後,頃刻即心下清醒,既然「稔知」冷水可解,為什麼沒想到在「慾燄上熾」時就飲冷水以清心呢?雖然某些媚藥具有讓人因生理騷動而暫時降低壓抑的作用,但它的作用是因人而異的。因此,除了媚藥的生理作用外,我們還需考慮個人欲望的心理作用,才能對此故事中的「淫慾」有較透徹的了解。

  某生好蓄媚藥,當然並非「備而不用」,顯然夫妻是經常使用,所以生妻才會「稔知」冷水可解。而她的情欲在丈夫的「調教」下,成了一種「被制約的欲望」,在友人、婢女和她同食了含有媚藥此一「刺激物」的粥飯後,只有她產生「強烈的反應」,而且不想用她所熟知的冷水來撲滅欲火,卻強叩夫友之扉,意欲投懷送抱。這裡面實含有濃厚的個人欲望成份,所謂「媚藥」,只是欲望的催化劑而已。

  從精神分析的觀點來看,這是一個人在欲望的煎熬中,「心靈三我」互相爭鬥,而終至脫困的故事。在這個故事裡,騷擾某生夫妻生活安寧的狐狸代表「原我」,而和某生以道義交,仰慕他的「文章品行」的友人代表「超我」,至於某生則代表「自我」,他到最後才出面,而以妻子來替他打這場「代理性的戰爭」。生妻在丈夫外出而友人來訪時,「備撰具供客」,此時的她是依「現實原則」而行事的「自我」化身;但在邪惡狐狸的惡作劇和誘引下,她「慾燄上熾,不可暫忍」,此時的她已成為依「快樂原則」而行事的「原我」;直到被道德意識濃厚的丈夫朋友叱責,飲了冷水後,「愧恥無以自容」,而解帶自縊,此時的她又提升為依「道德原則」而行事的「超我」。

  某生之妻在「丈夫缺席」的夜晚,所經歷的這場爭戰,我們可以說,是因為「自我」的沉淪,而使猖狂的「原我」現形,幸虧「超我」的嚴密防堵,「原我」才無法得逞,最後在「自我」與「超我」的聯手之下,「原我」終於銷聲匿跡。而在妻子這場「代理戰爭」後,某生(自我)感佩他的「良友」(超我),痛改前非,狐狸(原我)騷擾遂絕。

  蒲松齡將這篇故事命名為「狐懲淫」,某生在事後亦嘆曰;「此我之淫報也」,事實上,犯了「淫罪」的是某生,但在故事裡,他不僅以妻子從事「代理戰爭」,而且以妻子做為「代罪羔羊」,他妻子在這場「代理戰爭」中,不但出乖賣醜,而且差點成為「吊死鬼」。為什麼丈夫的淫行要妻子來受罪呢?這跟「淫人妻女者,妻女被人淫」的古訓都是同一個「思想模子」燒出來的,所謂「懲淫」到底應該懲罰「誰」呢?蒲松齡忘了說,筆者是不說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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