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輯 對酌斯人 3
偶然在網路上看到一張照片,上有「蘇張幼儀 1900-1989」等字樣,應該是一塊墓碑。難道是……我好奇點進去看,果然就是被徐志摩休離的張幼儀,但為什麼貫了蘇姓,而且還葬在紐約的一個墓園裡?

張幼儀何許人?很多人對她的了解都是來自電視連續劇《人間四月天》或跟徐志摩相關的文字資料,我雖然寫過一篇〈自我辯護:徐志摩為什麼和張幼儀離婚?〉但對她的了解其實跟多數人差不多:
張幼儀家世良好,在奉父母之命和徐志摩結婚後,就被徐志摩嫌棄是個「鄉下土包子」,雖然和徐志摩生下了兒子徐積鍇,但兩人並沒有什麼感情。後來在英國時,徐志摩為了追求林徽因,竟逼迫張幼儀和他離婚、甚至墮胎。在離婚後,張幼儀就回到夫家,養育兒子徐積鍇,侍奉公婆,被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收為義女……。然後,她就淡出我們的視野,「不知所終」。

離婚後的張幼儀,從歐洲返回徐家是在一九二六年,從墓碑可知,之後她又在人間生活了六十三年。但大家(包括以前的我)為什麼會對她這一段漫長的人生失去了了解的興趣呢?我想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來自我們在理解人生時經常會犯的一個毛病:「僵化的主從結構所帶來的誤讀」。
在這個事例裡,徐志摩才是人生的主角,在徐志摩的生命故事裡,張幼儀只是個配角,而且還是個可悲的角色;當她演完「棄婦」的戲後,她就可以鞠躬「退場」,接下來大家要看的是徐志摩和林徽因、還有陸小曼的愛情好戲。我驚覺這是對人生的嚴重誤讀,每個人都是自己生命故事裡的主角,其他人不管多偉大、多風光,跟自己的關係多密切,都應該只是配角。如果以張幼儀為主體,讓她當主角,我們就會看到一個完全不一樣,而且更具啟發性的故事:
張幼儀出身江蘇寶山的名望之家,她二哥張君勱、四哥張公權都是民國年間的風雲人物,但因傳統重男輕女的觀念,她不僅差點被裹小腳,而且在十五歲時,就中斷江蘇省立第二女子師範學校的學業,奉父母之命嫁給了徐志摩。她雖克盡婦道,但卻得不到徐志摩的真情相待。
在兒子徐積鍇滿兩歲後,張幼儀奉公婆之命到倫敦來和留學於此的徐志摩相聚。但徐志摩為了追求林徽因,竟逼迫張幼儀和他離婚,而且要已經又懷孕的她墮胎,然後就不告而別。絕望的張幼儀只能寫信向在巴黎的二哥求助,張君勱要她到巴黎來;在巴黎待了幾個月,又隨七弟轉往柏林,並在柏林生下她的第二個兒子彼得(徐德生)。在這段期間,張幼儀經常反躬自省,覺得自己雖逃過了纏足的宿命,但觀念跟傳統的中國婦女其實沒有兩樣,她領悟到自己應該而且也可以自力更生,遂暗暗下定決心「不管發生什麼事情,我都不要依靠任何人,而要靠自己的兩隻腳站起來。」
所以當徐志摩忽然又出現在醫院時,她就很坦然地在他拿來的離婚協議書上簽了字。然後留在柏林,邊照顧彼得(另請有保母),邊學習德文,並申請進入裴斯塔洛齊學院,攻讀幼兒教育;也開始去聽歌劇、看藝術展。但不到三年,彼得不幸因病去世,張幼儀在徐申如的請求下回到中國(一九二六),和多年不見的兒子徐積鍇相聚。
翌年,就和兒子住在上海,一度在東吳大學教德語,不久,即開辦雲裳服裝公司,擔任總經理(徐申如是大股東),引入新潮時裝,帶動流行。隨後,又在其四哥張公權(中國銀行總行副總裁)的提議下,出任上海女子商業銀行副總裁,讓該銀行的業務轉虧為盈。雖然有親人的協助,但張幼儀很快在上海企業界樹立了精明能幹的女強人形象,也贏得了徐申如夫妻的尊重,她不再只是他們無緣的媳婦、孫子的媽媽、義女,更成了徐氏家族產業的大管家。
當徐志摩和陸小曼結婚,為了支付陸小曼奢侈的生活花費,很快花掉屬於他的那份家產後,徐志摩不得不低聲下氣來向張幼儀「周轉」。雖然是「十年河東,十年河西」,但張幼儀總是不念舊惡,慷慨解囊,而且顧全徐志摩的面子說:「這是你爹的錢。」
在徐志摩因所搭飛機失事而喪生時,陸小曼崩潰,拒絕去認領遺體,又由張幼儀出面,讓她八弟帶著十三歲的兒子徐積鍇去認領,並為徐志摩料理他的喪葬後事,還持續接濟陸小曼。而昔日公婆兼義父母的身後事,也都是由張幼儀辦理的。

徐積鍇高中畢業後,就讀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一九四七年赴美留學。一九四九年,上海易幟,張幼儀帶著小孫子和孫女避居香港。在香港,她認識了住在樓上的蘇紀之醫師,同樣離過婚的蘇紀之自己照顧四個十歲左右的兒女;張幼儀常因小孫子的毛病而上樓去請教蘇紀之,也幫他照顧兒女,兩個人日久生情,終於,在一九五三年,蘇紀之鼓起勇氣向已經五十三歲的張幼儀求婚。

其實,在張幼儀和徐志摩離婚後,就有人追求過她,其中甚至還包括羅家倫(首任清華大學校長);但吃過虧的張幼儀對婚姻已有自己的想法,所以最後都不了了之。在過了「知天命」之年後,一個普通、誠懇醫師的真情打動了她,覺得可以是後半輩子的理想伴侶。但她認為應該先徵求兒子的意見,所以寫信給徐積鍇:「兒在美國,我在香港,晨昏誰奉,母擬出嫁,兒意如何?」徐積鍇立刻高興回覆:「……綜母生平,殊少歡愉。母職已盡,母心宜慰,誰慰母氏?誰伴母氏?母如得人,兒請父事!」他不僅祝福母親,而且樂意像父親般事奉蘇紀之醫師。
張幼儀於是愉快地和蘇紀之到日本東京舉行婚禮。婚後,兩人過著簡單幸福的生活,她成了蘇紀之四個小孩盡職的繼母,也幫他打理新開設診所的財務與雜事。蘇紀之曾對張幼儀說:「妳五十歲以前的人生我沒來得及參與,現在我想要補上。」所以兩人婚後十五年(一九六七),在蘇紀之的期盼下,張幼儀帶著他重返英國,張幼儀牽著蘇紀之的手,站在四十六年前他和徐志摩所租的房子前,恍如隔世,不勝唏噓地對丈夫說:「我現在真的沒法想像我曾經那麼年輕過!」但沒說出口的也許是「曾經那麼無知與無助過」吧?
一九七二年,蘇紀之因腸癌去世。張幼儀在收起悲傷後,到美國和兒子徐積鍇一家人團聚。在美國十七年,她除了和兒孫共享天倫之樂外,還參加社區的各種課程:學習語文、有氧體操、勾針編織等等,不時和親友打打麻將,有著豐富的社交生活。
一九八九年,張幼儀病逝於紐約,臨終前,對隨侍在側的兒子徐積鍇說她的墓碑上要刻「蘇張幼儀」四個字。
有人說,這是張幼儀對徐志摩「最好的報復」。言下之意是張幼儀到死前還對徐志摩「念念不忘」,還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所以才會想到要「報復」。另有人說,在徐志摩落難及喪生時,張幼儀一再出面幫助,也表示張幼儀一直對徐志摩有「難忘的深情」;但我以為這樣的解讀都是我在前面所說的因「僵化的主從結構所帶來的誤讀」。
張幼儀和徐志摩離婚已六十多年,在張幼儀的生命裡,有太多太多比徐志摩更重要、更值得珍惜、更令她懷念的人;相較之下,徐志摩也許曾經重要過,但後來已被排擠到周邊,成為遠方一抹「淡淡的雲彩」。說張幼儀對徐志摩還有「難忘的深情」,還想要「報復」,那就依然陷在「徐志摩是主,張幼儀是從」這個僵化結構裡所做的人生解讀。
沒錯,張幼儀後來說過:「我要為離婚感謝徐志摩,若不是離婚,我可能永遠都沒有辦法找到我自己,也沒有辦法成長。他使我得到解脫,變成另外一個人。」但離婚已使她解脫、成長,變成另外一個人,她並非「徐志摩永遠的棄婦」,她有她自己輝煌的事業、圓滿的愛情、幸福的婚姻與家庭,在她的生命故事裡,她才是主體、才是主角,徐志摩只是配角。不只她會這樣認為,旁觀的我們也應該做這樣的理解。
那我這篇文章為什麼以〈解構張幼儀的人間十二月天〉為名?「人間十二月天」是由《人間四月天》而來,它說的是徐志摩和張幼儀、林徽因、陸小曼三個女人的愛情故事,徐志摩是故事的主角;而「人間十二月天」則是個以張幼儀為主角的生命故事,它不只有像春天般短暫的愛情,更有生命夏天、秋天和冬天的不同風景,也是更值得體驗和欣賞的生命故事。
「解構」則是來自「解構主義」,它看似與一般人無關的哲學體系,但它要打破僵化的既定結構,重新安置「中心與周邊關係」的主張,則對我們每個人的人生不無啟迪作用。跟某些重要人士相比,我們都只是周邊人物,無可諱言,我們也經常只是別人生命故事裡的配角,繞著主角在打轉。但生命是自己的,我有我自己的生命故事,只有打破過去那種僵硬的主從關係,重新安置,把自己提升為主角、別人只是配角,依此來重新建構自己的生命故事,才是比較合理的做法。這並非故意要貶低別人,而是只有這樣安排,我們才能重新擁有生命的主體性和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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