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二 思想的主旋律 6
白先勇在《孽子》裡,將男同性戀者描寫成到陰暗角落去尋找「失落之父愛」的一群。從某個角度來看,這也許是一種自我詮釋,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卻也是精神分析的詮釋模式,因為精神分析認為,同性戀跟童年生活中的親子關係及性別認同密切相關。
但想以此來理解同性戀者的人生顯然不足,目前對同性戀成因的詮釋其實都是相當唯物的,譬如內分泌學家認為,它跟母親懷孕初期體內荷爾蒙的異常變化有關;遺傳學家則認為,它主要是DNA的問題,同卵雙胞胎同是同性戀的比例比異卵雙胞胎要高出許多,他們正摩拳擦掌想找出是DNA的哪個排序出了問題,而且似乎也找出了一些蛛絲馬跡。
一個有趣的現象是,雖然有這麼多詮釋,而且都不約而同地指出,同性戀者的「誤入歧途」,並非他們「個人的錯」,但這樣的詮釋似乎未能扭轉世人對同性戀的看法,多數人對它依然有著一種莫名其妙的排斥感或疏離感。說同性戀「違反自然」所以讓人心生排斥顯然是不通的,因為避孕比同性戀更「違反自然」,但多數人卻心安理得地接受了。對同性戀的排斥,有相當多成分是來自文化的制約。近來出現了一些解構文化的知識體系,嘗試將遺傳進化與文化進化冶為一爐的社會生物學就是其中之一,它對同性戀提出了一種非常獨特的思考:同性戀其實是一種「利他性」的生殖策略,早期人類曾因它而受益。
社會生物學當然認為同性戀具有遺傳因素,但它注意到下面這個疑點:純粹的同性戀者不會和異性結合,也沒有後代,那他們的DNA如何在人類社會裡「傳遞」?而且沒有減少的趨勢?最可能的原因是同性戀者使和他們具有同樣潛在遺傳因子的血親獲得「生殖上的優勢」,譬如在生存條件極為惡劣的初民社會裡,一個無後代的同性戀者可以使他兄弟姊妹的子女獲得較多食物、照顧與生存的機會,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所以同性戀潛在的遺傳因子在人類基因池中的比例並未減少。
由此可以推論,初民社會對同性戀即使不心存「感激」,也不會有太大的反感。而在一些原始民族身上,我們的確看到了這種現象:有不少同性戀者成為部落的先知、巫師、專業藝術家等,享有普通人所無的某些特權,當然,他們都不必隱瞞他們的同性戀身份。
在文化進化過程中,也許是時過境遷,同性戀的這種功能逐漸式微,而在西方基督教義和東方傳宗接代的主流觀念下,他們身份的正當性更受到顛覆和污名化,結果,在長期的文化制約下,世人遂逐漸累積對同性戀的惡感。
雖然,現代社會又開始慢慢「解凍」過去對同性戀的排斥和疏離,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加速解凍的過程,也許需要在觀念上進行一場激烈的顛覆,而社會生物學對同性戀的詮釋就是這樣一個法寶。即使你是一個開明人士,但你怎麼可以疏離地說同性戀者和你「不相干」呢?他們曾經在艱難的時刻對人類的生存做出「溫馨的貢獻」呀!而如果你還對他們產生反感,那未免就太「忘恩負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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