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十三郎曾替人家寫情書,聲名遠播女生宿舍。昨天晚上,老主顧林獃又來找我,希望我重施故技,代為捉刀。兵家有言:「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十三郎乃垂詢林獃之近況,原來不是要寫情書,而是想託人講和兼刺探消息。不管情書或者刺候書,壹是皆以「筆鋒帶有感情」為本,十三郎乃欣然答應,揮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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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自覺冒昧的不安,使我提起筆來,惶恐多於喜悦,也許我不該寫信給妳,但我畢竟是寫了。希望妳不會「驚到」,更不要嚇得花容失色。
先謝謝妳在關於她的事上給我的勸告與幫忙。雖然妳和她敵愾同仇,在C咖啡屋對我鳴鼓亂攻一番,攻得我德薄能鲜,羞愧難當,但我還是很感激妳。妳和她都是善良而可愛的女孩子。
在C咖啡屋,我向她說:「成功不必在我」,她馬上先聲奪人替我作註解,兼及講評,曰:「成功不必在我就是成功在別人的意思」。她的邏輯很好,而且還是Congenital,我很沒有脾氣,妳覺得如何呢?
她的意思也許很清楚。不是我故意在裝迷糊,我實在有點看不開。上次妳問我是很難看開還是很喜歡她,我說我也不太清楚,其實我心裡雪亮:兩者均有,而且「相因相成,互為表裡」。我覺得我對她一直很好,自從認識她以後,三百六十五天如一日,「不敢終食之間違之」,但她好像都「老神在在」,不為所動。如果妳是我,滿懷惆悵而又會吟詩的話,妳一定會吟出「子不我思,豈無他人」的詩句來。
有時候Y君看我失魂落魄的樣子,就勸我說:「國難當前,不如將就一點,随便找一個算了。」但我一直没有被他「嗾使」,自問此心可表明月,只要她知道就好了。即使她跑掉,或者「另有高就」,我都不怪她。「此恨非關風與月,人生自是有情痴」。我得不到,也不能做出「為德不卒」的事來,對不對?
她這一學期來,一直採取「不合作主義」,上次在C咖啡屋,又在妳的見證下,和我簽訂「不平等條約」,令我喪失很多「主權」,現在我動則得咎,偶一不慎,就會變成「拒絕往來戶」。我一方面要救亡,一方面又要圖存,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以妳的聰明和善解人意,當不難想像我目前的處境。
我對她一直難以割捨。古人有言:「取法乎上,僅得其中」,我雖然「取法乎上」,想和她做個 lover,結果「僅得其中」,和她只是 friend。我除了覺得古人深得我心外,更覺得很無可奈何。
最後希望妳能一本「樂與小弟為善」的大姊胸懷,在她面前美言幾句,請她高抬玉手,接受我的「自首」,對我以前的過錯從輕發落,並速速廢除「不平等條約」為要。
一九七二年六月 原載大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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