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770 幾多王田幾多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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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到嘉義尋找荷蘭人的遺跡時,除了去看紅毛井和蘭潭,也到過嘉義公園旁靠近義士廟(五百三公廟)的「王田里」。

 荷治時期,這一帶的土地歸荷蘭東印度公司所有,荷蘭人提供土地、種子甚至耕牛,租給漢人耕作,抽取一定比例的收成為租稅。當時荷蘭並無國王,但漢人和原住民根據他們的觀念,就將這種田地稱為「王田」,這是「王田里」地名的由來。

 我因而想起台中市位於烏日和大肚之間的「王田」,那是我從小就熟悉的地名,國道一號的王田交流道下去,還有一家很有名的「王田鵝肉」,大肚區同樣有個「王田里」。但以台南為根據地的荷蘭人到過台中嗎?

 我上網搜尋,發現大肚區公所的歷史沿革只說「『王田』源於荷蘭時期設置王田」;倒是烏日區公所說得較詳細:「西元1641年間……大里溪以北地區曾是荷治的統治範圍,亦是政商協議時的重要定點區域……今三和里、榮泉里及學田里(這三里早期皆舊稱「王田」),可能也是荷蘭人王田制度中的課稅範圍。」

 台灣用來計算土地面積的「甲」,也很可能是承襲自荷蘭語的akker,一甲地約等於9699平方公尺或2933.99904坪。當然,有人對此提出質疑,但我看林業保育署引用的資料,連雅堂的《台灣通史.田賦志》說:「荷人入台,制王田,計田以甲,每甲約抵十一畝有奇」;黃叔璥的《台海使槎錄》說:「自紅夷(荷人)至台,就中土移民令之耕田輸租,以受種十畝之田曰一甲。」後來又說「台之一甲為內地一一.三一畝有奇」。

 我個人是比較相信這種說法的,也讓我對台灣土地多了一些了解。

 (文:2025 / 12 / 6  照片:2024 / 11 / 3  2025 / 5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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